施工安全规章制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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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规章制度(通用16篇)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通用16篇)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5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条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工作。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2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以下是根据多个来源综合整理的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施工现场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明确责任分工: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

  二、安全技术管理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

  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安全设施验收: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布置与围护: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材料堆放与清理: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安全设施与标识: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设施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四、用电与消防安全管理

  用电设备管理: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消防安全管理: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完备。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

  三级安全教育: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联系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

  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以及经常性检查制度。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

  隐患整改: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七、奖惩制度

  奖励机制: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等,对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无事故的个人或班组进行奖励。

  惩罚机制: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未戴安全帽、酒后作业等,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或停工学习等处罚。

  通过以上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3

  总则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检查的方法: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突击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有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司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3、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安全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1、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2、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3、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4、基槽边防护部分:

  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5、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6、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1、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2、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三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5

  1、严禁烟火,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2、严禁乱架,拉,电线

  3、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材料、构件、临时设施等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有序,保证现场道路和排水畅通;防火设施要遵照消防部门的.规定,设施应完备可靠,使用方便。

  4、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包括外来现场参观检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对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于作业的人员,严禁从事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7、凡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人员进出集中处施工,必须搭设防护棚,张设安全网。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时,必须明确规定安全防护的部位及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按方案,明确布置架子工搭设,架子工必须按方案、按操作要求搭设防护棚、张设安全网。

  8、现场电动机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现场施工人员应在规定的施工区域内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随处乱走动,随地大小便,上班时间不得随便躺地休息。

  10、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6

  为规范施工,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4)安全设施验收书。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6)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7)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1)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2)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2)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②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

  ③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1)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①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②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③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2)特种作业教育

  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②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③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④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3)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①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②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③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⑤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4)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②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③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④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⑤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5)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①“五新”的基础知识。

  ②“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③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④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⑤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6)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②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④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⑤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7)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2)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3)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4)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5)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6)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安全注意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3、员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巡视线路。

  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与设备及施工车辆、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离。

  6、严禁在吊装区域逗留。

  7、严禁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9、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和建议。

  10、与施工人员沟通应文明友善,主动协调好双方关系。

  11、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六、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7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以下是根据多个来源综合整理的施工安全规章制度概要: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责任分工:

  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

  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

  特种作业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审。

  二、安全技术管理

  基础资料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设施任务单等。

  安全技术交底: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责任到人。

  安全设施管理: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三、现场安全管理

  围护与标识: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危险部位应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材料堆放: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安全设施: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设施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用电管理: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用电设备必须由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防火防爆: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堆放场等区域,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临时设施: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经常性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内容包括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事故案例及教训等。

  五、安全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事故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事故统计、分析。

  奖励与处罚:设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班组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综上所述,施工安全规章制度涵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以及安全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全面的管理和控制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8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确保本工程的顺利施工,依照国家消防条例,吸取各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本工程的场地、工程的实际特点等,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措施:

  l、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教育,提高对安全防火工作的认识,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建立健全组织:为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工地有专职防火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形成公司、处、工地安全防火体系。

  3、加强对消防器具的配备:在地面临时设施周围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砂箱、铁铲、消防水桶等设防设及工具,指派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及工具供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

  4、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施工现场和员工住宿区,严禁烧电沪、煤油炉,施工现场中需要动用气割、气焊和电焊及动用火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严密注意,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

  5、监督检查:为确保防火工作落实到实处,经常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定施工现场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问题,领导现场防火保卫组,对现场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企业考评主体应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10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1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职工生产工作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

  二、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不准拆改和擅作他用。非本工种人员严禁动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禁止打闹、酒后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扔任何物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职工安全教育率达100%,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变换工种、换岗及新入场工人、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一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现场的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六、对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人员,由卫生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防毒防害的教育后方可上岗。

  七、项目部每月对现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不久留死角,职能人员每月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格执法。

  八、施工负责人要认按方案执行,做好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跟踪管理到位。

  九、班组安全生产中的长期目标,是班组安全生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各类安全事故为零。

  十、班组要认真执行施工负责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

  十一、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坡土质稳固情况,若发现有裂纹、巯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

  十二、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发现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十三、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十四、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十五、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将插头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上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十六、机电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问题(绝缘层损坏、电缆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机械断续运转等)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护修理。十七、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室内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灯线应架设整齐,相线和零线应分开固定或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十八、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工完场清工作,实行包干责任制。

  十九、现场的暂设工程,规矩整齐,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建立良好的排水系统,现场各种材料要堆码整齐并设有标识。

  二十、现场内有关安全标志,危险地段要设红灯示警,并且不得随意破。

  二十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12

  据建筑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高处坠落及从事高空作业而引发的物体打击事故,占各事故总和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此我们在公路桥梁建设中,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高空作业的基本知识,增强高处作业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高空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名词解释

  1、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它分三大类: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

  2、基准面:坠落下去直接接触底部的水平面。

  3、临边作业: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建中,它的周边没有什么固定、围护结构遮挡的作业,如桥墩、台帽的施工。

  4、洞口作业:在建筑物未完全建成之前不能安装正式的栏杆、门扇等维护结构设施而形成的作业。

  5、悬空作业:在没有立足点或没有牢靠立足点的地方高空作业,如吊蓝上作业,安装脚手架等。

  6、在建筑物的周围搭架、装挂安全网、安装塔吊、龙门架、井字架、支板等作业属攀登作业。

  二、总体要求

  1、高空作业前所需材料事先准备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内,在高处作业时不能随意抛掷物件。

  2、不得双层同时作业,如需要,应在双层作业中间加设防护设施。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高空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龙门架、导梁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物体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和通讯设备。

  5、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合格的人员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否则不能使用。

  6、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以撤除或加固,平台及架子上的物体堆放平稳、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碍行走、装卸。

  7、高处作业的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经力学计算达安全可靠方可实施。

  8、高处作业时,与地面相距3.2米以上应设安全网,安全网随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三、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求

  1、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恐高症等人员不适宜高处作业。

  2、攀登、悬空及高处搭设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3、不准在高空开玩笑打闹,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四、穿着要求

  1、衣着灵便,禁止赤脚、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2、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戴上安全帽,系上安全绳,交叉作业的人员必需戴上安全帽。

  3、指挥吊重并向上看的人员要戴护目镜。

  五、高处坠落的预防

  1、临边作业要求:在临边处设置两道能承受1000N外力的栏杆,(上杆高1米至1.2米,下杆距离竖杆底部高度0.5~0.6米)。用安全网将建筑物的周边围起来最好;临边的施工点外侧面临街道时,除设防护栏杆外,应设安全网或其他封闭处理。

  2、洞口外要围上栏杆,作业后将洞口覆盖,防止外人掉入洞口。

  3、攀登及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悬空作业的下方应装挂安全网,或设置安全操作平台。

  5、垂直运输的接料平台:平台上在周围要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门,吊料盘到位停稳后,人再进入吊盘,但不能几个人以上同时进入吊盘。在吊盘没到位时不要先上接料平台或在接料平台上等候和观望。龙门架、井字架吊盘不能栽人。装卸物件要专人指挥。

  6、脚手架上的踏板要严密牢固,不能有探头板,堆料在脚手架不要集中在一起。也不要多人聚集在一块跳板上,防止荷载集中而坍塌。运送较长的材料时要前后照顾以免碰撞他人。

  7、在安装柱、梁、板等结构的模板及钢筋时,要站在脚手架或平台上操作,不能蹬在模板上作业,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8、在悬挂式脚手架作业前,要检查脚手架的索具拴结得是否牢靠,悬吊杆或挑架是否稳定,栏杆是否齐全牢固,跳板是否铺严拴牢。作业时要绑好安全带。

  六、天气要求

  在五级以上风力或遇雷雨、大雾,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雨天、雪天注意防滑、防寒、防冻设施,高耸的建筑物应设避雷设施,暴风雪及台风暴雨过后应检查高处作业设施,安全可靠后方可重新施工。

  七、上高空作业的梯子要求

  1、梯子要牢固可靠,不得缺档,梯子脚不能垫高,梯子整体距离墩身20—30公分为宜,踏板间距30公分为宜。

  2、一梯子严禁同时两人同时上下。

  3、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必须设围栏。

  4、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手不能持器物。

  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高度超过8M时,每隔6M-8M设平台,使用斜梯进行作业,斜梯高度大于10M时,应在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设休息平台。

  6、高空便桥两边要设置护拦并用安全网围好,便桥因工作需要临时中断行人通行的,要在该处两头设围栏围好,以防行人通过。

  八、用电要求

  1、电源线路附近作业,必须切断电源。

  2、严禁雨天在高压线下高空作业。

  3、电线不准直接绑在架子上。

  九、洞口作业

  1、井(或孔桩)口施工,人离开时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设施。井口及沟槽施工后,除设置栏杆及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红灯示警。

  2、栏杆要求:栏杆柱头离井口边应大于50公分,打入地面50公分至70公分,柱头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结构的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得了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十、悬空作业

  1、设立牢固的立足处,视情况而定,配备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设备必须经检验方可使用,并且一定要安全有效。

  十一、架子要求

  1、严格检查脚手架;

  2、作业需要不得不临时取掉扶手时,作业完成后必须立即安装上;

  3、架子搭设或拆除应设警戒区,有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4、架子、电梯及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5、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十二、吊装要求

  (一)吊装总体要求:

  1、机械、设备及整个吊装系统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参加吊装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吊车起吊重物时应必须专人指挥,起重工要掌握作业安全要求,其他人员有明确的分工。

  4、大型物件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试吊;

  5、机具、钢丝绳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6、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准使用霉烂的架子材料。

  7、吊装系系统在停滞一段时间后(半月以上)或认为有必要时(如大风、洪水、雨雪过后等)要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二)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通过卷扬机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接结和扭绕,钢丝绳在卷筒内必须排列整齐,作业时必须至少保留三圈;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物件放下。

  5、应准备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起重机

  1、乘载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2、严禁攀登起重臂和绳索,严禁运送物件的吊篮乘坐人员;

  3、作业人员远离起吊货物;

  4、严禁在吊装作业现场下面进行其它作业;

  5、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护栏内;

  6、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或吊车)吊物时,必须同步升降;

  7、吊车吊重作业地面必须坚实平稳,支脚必须支垫牢靠;

  8、吊物前,先吊离10公分左右,检查制动性、可靠性及绑扎牢固良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9、起重钢丝绳必须垂直。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13

  一、目的

  提高项目部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从而保障项目部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责任人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工作,必要时派员赴现场履行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三、报告与报警

  安全机构各级人员、技安员、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在获知了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即刻通知救援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快速下达抢险救援指令。

  利用各种可能的通讯工具和信息渠道收集尽可能详尽的事故状况信息,以保证救援方案的合理性。救援快速集合、整装待发。同时,后勤保障全力配合,根据接到的指令,保证车辆、设备或人力的即时提供。

  五、应急处置

  救援人员携针对性救援器材及设备快速赶赴现场,到达后,首先要保护好现场,按照规定实施救援,若现场已有专业救援人员应积极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参与救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必须服从调度和指挥。通讯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随时接收现场发回的指令,做好救援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汇集,记载和物资调配、保障工作,施救人员务必做好自身安全的防护工作,确保施救的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

  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事故分析和救援工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和安全工作改进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规章规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并配合协助相关、机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人员伤亡的还应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汇报

  领导小组事故分析救援评估会后,立即将事故原因、施救情况、善后处理结果等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在行业管理制度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完整的文字材料。

  八、预防与后勤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种预防措施是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因此,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必须坚决地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永不懈怠地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的各种资源先满足事故救援的`需要,后勤保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全面掌控项目部资源和临时支配权,认真做好调配工作,保障施救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九、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组成部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除相关制度规定和奖惩措施外,凡在预防、救援等环节中失查、失职、不服从资源调配的,将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与经济制裁,超出行政、经济手段调整范围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14

  一、为了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我们决定成立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该小组将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通过这一举措,我们致力于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所有员工能够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工作。

  二、为了保障施工安全,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并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相关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只有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才能参与施工工作。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按时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严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八、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五临边”(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斜料台的外侧边)进行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改动或破坏这些措施。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十、所有机械和垂直运输设备,以及起重机械,都必须配备完备、灵敏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严格禁止非专业人士擅自启动任何机械设备。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安全网的'悬挂,供电设施的安装,线路架设,必须有拆卸或安装拆除方案,严格验收,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所应设围栏及设置安全标志牌。

  十四、现场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十五、非施工人员不的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15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架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力撑拉杆。

  2、采用桁架支撑应严格检查,现场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架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16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⑷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按本项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⑸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队伍要具有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承包队伍,杜绝进入本现场施工。

  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质量员

  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⑶负责项目部分项目工程砼强度的检测,确定砼拆模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⑷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⑸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施工员

  ⑴项目施工员是项目工程分阶段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⑷安排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详细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对施工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⑸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改正为止。

  ⑹班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和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安全员

  ⑴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⑵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⑷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⑸熟悉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进场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

  ⑺负责项目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的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⑼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可视情况进行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设备材料

  ⑴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⑶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⑸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⑹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⑺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⑼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负责人

  ⑴在公司及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图、标准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熟悉设计意图,组织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变更通知的签发和项目竣工文档的编制。

  ⑶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参与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技术控制。

  ⑷及时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汇报,组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定特殊物资的搬运方案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参加中间及竣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手册。

  ⑸组织职工培训,学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⑹组织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参与其实施效果的验证。

  ⑺组织质量分析会,收集质量信息,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评审和处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严重程度分别向有关部门传递。

  ⑻负责统计技术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班组长

  ⑴学习、领会并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及本项目部门的规章制度。

  ⑵带领全班组安全作业,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⑶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⑷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组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⑸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规章制度

  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在生产时应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规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级安全教育

  ⑴凡新进企业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工作前,应由公司、劳资、安全等部门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本行业安全基本知识、劳动纪律等。

  ⑵上述人员到施工项目部门后,应由施工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项目工程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作业区状况、机电设施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⑶上述人员上岗前应由工长、班组长进行岗位教育,即第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工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操作环境安全与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事故前的判断与预防,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等。

  ⑷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应登记建卡,由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管理教育资料。

  ⑸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禁止上岗。

  ⑹对变换工种的员工,要先进行新任工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接触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较大、安全技术知识要求严,对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其办法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③经常性安全教育

  ⑴项目部每周一应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教育,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宣传教育,上周本项目工程安全检查生产小结,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遵章守纪员工,批评违章作业行为,通报事故的处理。

  ⑵对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性大的作业,在员工作业前,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作业。

  ⑶重大的节假日前,员工探亲放假前后,应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报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表扬好人好事,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等。

  以上三种形式教育,相关领导应参加和主持,并做好书面记录。

  施工现场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特种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时间一年以上,并且具备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训申请。

  (3)凡未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复审建档。

  (5)公司应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档案。

  (6)公司应在年初向公司申报本年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计划。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除锅炉工为四年以外,其余工种为二年。凡到期不参加复审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8)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操作与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不相符的机械。

  (9)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10)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申报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公司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据是: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85。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基层单位,下列是特种作业范围人员:

  ①电工作业:维修电工(施工现场电工),电气安装工,送、配电工(配电房值班电工)。

  ②金属焊接:手工电弧焊工、电渣压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设工。

  ④机动车辆:建筑工地翻斗车、装载机、载重车辆。

  ⑤起重机械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作业指挥人员。

  ⑥其他机械操作工:混凝土搅拌机、机操工。

  施工现场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

  (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

  (8)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安装并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防止因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事故。

  (9)凡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禁火牌,要制定有关防火管理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间必须设置禁火标志,刨花锯屑等易燃物品应做到及时清理,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11)凡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禁止堆放各种杂物,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畅。

  (12)脚手架上禁止吸烟,禁止无证、无措施动火作业,禁止在脚手架上弃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14)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反之,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给予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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