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林寻邓辉)_(林寻邓辉)最新热门小说
小说《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是知名作者“朴通”的作品之一,内容围绕主角林寻邓辉展开。全文精彩片段:将早餐放到桌子上面后,林寻才收拾好东西出门邓辉住在二楼,因为她有言在先,不让林寻上楼,所以林寻也不用叫她起床,到点她自然会下来刚打开大门,一阵香风袭来一绝美的脸出现在林寻的视野中肌肤如雪,双眸似星,仿佛是从仙境中走出来的人物一般脱俗身着一袭流光溢彩的白色曳地长裙,领口呈优雅的一字型,露出迷人的锁骨,妆容清新淡雅手中拿着一把已经合上的长柄透明雨伞颜若璃,邓辉的闺蜜,同时也是国内首屈...
第18章 热门章节免费阅读
很快一盘盘海鲜美食就被送了上来。
同事们纷纷举杯。
“来,我提一个吧,首先第一个应该感谢林寻,没有他的这首歌咱们项目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功,咱们喝一个!”
说着王悦率先将酒给喝进了肚子里。
王悦的酒量也是真狠,大家都喝的是啤酒,就他一个人整白酒。
一些女同事包括路漫漫杯中都是倒的果汁和可乐。
本来林寻是不想喝酒的,事实上他的酒量很差,平时除了跟邓辉喝点一般是滴酒不沾的。
再加上邓辉上次明确跟他说过,不让他喝酒抽烟。
但是今天晚上邓辉跟顾锦年约会去了,第一次两人不在一起过夜,现在总会在一起过夜了吧?
他们两人五年不见,自然有很多亲密的话要深入沟通的。
既然如此,他喝点酒应该也没什么事。
于是林寻也端起了一杯啤酒。
“没错,这杯酒咱们应该感谢林寻!”
林寻谦卑的摇了摇头道,
“大家客气了,我也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这其中也有大家的功劳,没有这个团队也创作不出这么完美的歌曲。”
“你小子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过于谦虚了啊!”
邓辉拍了拍林寻的肩膀。
“第二杯酒,希望我们这个团队能够越做越好!”
“干!”
大家一边吃菜一边聊天,气氛很是和睦。
“真是可惜啊,林寻就要离职了,哎,这么好的男人可惜早就名草有主了!”
“谁说不是呢,林寻长得这么帅唱歌又这么好听,怪不得人家安总能够看上他呢!”
“这才是郎才女貌嘛!”
“对了林寻,怎么很少听你提起安总的事情啊,你身为她的男朋友肯定知道很多安总私下的事情吧?”
大家认识邓辉都是从电视和报纸上,在大家看来,邓辉出席任何活动或者场所,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仙女模样,都很想知道邓辉背地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安总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林寻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邓辉。
虽然两人住在一起,但其实对于她的私事了解少之又少,说白了他在安家只是一个类似保姆的身份而已。
“切,这还用你说,就没点新鲜的新闻吗?”
“这我不知道...”
林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关于邓辉的事情,林寻看到了总是会选择刻意回避。
他深刻知道自己的身份,过多了解雇主的私事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
酒过半巡,大家的热情愈发高涨。
要不说酒这个东西是害人精,不少男同事涨红了脸,越聊越兴奋。
“对了,趁着大家都高兴,要不大家都来唱歌吧?”
有人提议道。
“我赞同!咱们都是制作音乐的,要不一人来一首?”
“这个主意好!我看就从林寻开始吧?他之前唱的那首歌太好听了!”
“对对对!林寻来一首!”
“来一首!来一首!”
在同事们的起哄下,林寻只得点点头。
脑海中回想起了前世他很喜欢很喜欢的一首歌。
“风吹过山——”
“船靠了岸——”
“风光呀,一点点看,”
“......”
声音传入耳中,清扬悠长的韵味四散开来。
“好烦,又加班到很晚,”
“你搭上空荡的地铁已是末班,”
“......”
渐渐地,同事们都沉迷到了歌声里面,大家都开始不知觉的用双手拍掌为林寻附音。
甚至周围吃饭的人也逐渐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了林寻的身上。
歌词完全唱到了他们的心中所想。
来这吃饭的,大多都是公司白领,听见这歌声直接就绷不住了。
为了生活,天天加班到地铁最后一班,这不是苦命打工人的真实写照么?
为了能够养活家里人,大家忍辱负重讨生活,迫不得已卑躬屈膝,不知不觉间已经脱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
在海浦市这个国际豪华城市想要活下去,真的太难太难了。
不少人已经围了上来,还有人掏出***开始录制***。
这歌声太难得了!
更了不起的是,林寻的声音完全没有经过任何的乐器陪衬,仅仅是清唱都如此的动听,难以想象他要是用上专业的设备会创造怎么样的奇迹。
“好烦,接近理想好难,”
“却又还很不甘,”
“......”
“若是月亮还没来,”
“路灯也可照窗台,”
“照着白色的山茶花微微开,”
“.......”
所有人心中此时只剩下感慨。
这水平能甩舞台上那些假唱的明星一大条街...
······
海边西餐厅内。
“谁是电音之王,我是电音之王,嗷哦~”
“everybody一起摇摆!”
“......”
“怎么样?妙汐,我这首歌还不错吧?”
唱完这首歌之后,顾锦年十分自信的放下了手中从餐厅借来的话筒。
在国外,年轻***多喜欢的都是酒吧的一些DJ和摇滚舞曲,经过国外文化的熏陶,顾锦年早已融入到国外的文化中。
创作出来的歌曲基本上都是中英文参半。
这首歌是他绞尽脑汁一个月才创作出来的,他打算明天到星耀公司后,就拿这首歌录制给公司。
这种高大上的歌曲,想必他们肯定会奉若珍宝的吧?
想到这里,顾锦年嘴角往上勾了一个弧度。
其实顾锦年唱的不算差,放到网上应该还是能够吸引一批喜欢电音的粉丝,但在邓辉听来完全不能跟她在公司听的那首《暮色回响》相提并论。
光《暮色回响》的歌词,每一句都感觉深击灵魂,听完整个人都能够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刚开车来餐厅的路上,邓辉就将歌曲下载到了***上面单曲循环...
现在听着顾锦年的电音歌,她感觉脑子有点疼,好像有一些垃圾进入了耳朵。
但想到是顾锦年唱的,邓辉强撑着笑了笑。
“还不错吧...比市面上其他人唱的好...”
“是吧?!我就知道妙汐你会喜欢的!”
“这么好听的歌我第一时间就想到给你听了,我还在想这样的歌要不要交给签约我的那家公司呢,你说我自己放到网上的话带来的利益会不会更高?”
“妙汐,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天天唱给你听。”
说到这里,顾锦年的眼神变得深情了起来。
“这些年在国外有很多人追我,其中不乏家室勋贵的富豪家族,但是我都没有同意,因为我心中始终想的是你,任何女人在我的心中都没有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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