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海青被捕!网友直呼:大快人心!


辽宁省盘锦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申海青作出逮捕决定。
申海青1969年3月出生,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22年6月,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盘锦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申海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借用公车,借公务考察之机旅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案件查办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
申海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申海青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盘锦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盘锦市委委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申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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