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的散文(精选24篇)
第一次的散文(精选24篇)
第一次独自回家
文/周沐
每次放学时,看到同学能自己回家,我都会向他们投去羡慕的眼光,多希望哪天我也能背着书包独自回家呀!
今天是我第一次尝试放学独自回家的日子,当放学的铃声响起时,我的心情激动万分。走出校门,我的心里有些自豪,也略带着紧张。我沿着学校西侧的道路走着,路上还遇到好几个同学,于是我们一路说说笑笑,感觉自由自在。
到十字路口时,我们得“分道扬镳”各自回自己的家。在这个没有红绿灯、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有的车像一阵风,从我眼前一晃而过;有的车鸣着笛,好像在对我说:“嘿,小朋友,注意安全哦。”看着汽车一辆接着一辆,像是源源不断的流水,我有点沉不住气了。于是,我看到两辆车相距远一些时,便迅速地冲了过去,顿时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过了马路,就是我家的小区了,小区里人很少,我开始警觉起来,耳边不停地响起妈妈千叮咛万嘱咐的话:“不能和陌生人讲话,不能和陌生人走……”一会儿,我看到对面急匆匆地走过来一个人,我偷偷瞄了他一眼,有点害怕,心想:不会是坏人吧!于是我急忙离他远些,背着我沉重的大书包,竟然一口气冲到自己家门口。急促地敲开门时,我已经满头大汗,心怦怦直跳。奶奶看到我,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笑容。
第一次写字,第一次拉琴,第一次演讲,第一次参加公益活动……经历过这么多的第一次,这次的经历给我带来的感受却是很特别,也非常深刻的。它让我明白了,只要你有勇气踏出那一步,你就离成功不远了。
父母的 第一次合影
文/李红
在我的相册里珍藏着一张父母亲的合影,那应该是他们的第一次合影。
父亲是结婚了才去学医的,他的第一个医学老师就是姑父的父亲,所以我的父母亲与姑父一家人都很亲近。
上世纪80年代,在外地工作的表哥表姐回家探亲时,总会叫我父母亲去他们家相聚。这张照片就是那时表哥给他们俩照的。父亲的年纪和表哥表姐相差不大,年少时他们常常相聚在一起。工作之后,他们虽相距遥远,但也常有书信往来。
现在,父亲早已离开了我们,而母亲已快八十岁了,仍很健康。
第一次包馄饨
文/李志文
今天妈妈教我包馄饨。我想,饺子我会包,馄饨应该也难不倒我吧。
于是,我洗净双手,信心十足地开始干了起来,我先拿了一片薄薄的馄饨皮放在手心里,学着妈妈的样子,挖了一大勺肉馅放到馄饨皮里。正准备包呢,妈妈一下挡住了我:“馄饨里怎么能放那么多馅儿,快取出些。”“我喜欢吃肉多的,肉多好吃!”我不服气地说道。正当我准备把馄饨皮对折时,啊呀,不好了,馄饨的“小肚子”破了,我连忙拿了一张新馄饨皮补上去,可是又漏了,弄得我满手都是馅。唉,平时看妈妈在家包馄饨特别简单轻松,轮到自己怎么就那么难呢?真是看人做事不费力,轮到自己就傻眼。妈妈看着我一副束手无策的样子,笑嘻嘻地说:“叫你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了吧!”看着我那挺着大肚子的“胖将军”,我生气地说:“算了,包得乱七八糟还不如不包好。”妈妈等我发完脾气,耐心地说:“你这样怎么能行呢?做事情没耐心,重来,妈妈教你。”妈妈的话让我重燃了信心。这次我吸取了刚刚的教训,只在馄饨皮上留下枣核一般大小的馅儿,我小心翼翼地把皮对折,再一捏。嘿,一个漂亮的馄饨“诞生”在我手中。接着几个馄饨,我是一个比一个包得漂亮。转眼间,就包了一大盘,看起来像一个个排着整齐队伍的小天鹅。该下锅了,这些“小天鹅”迫不及待地一个个“扑通”“扑通”跳下水。
不一会儿,“小天鹅”被盛到了盘子里。妈妈细细品尝着我包的馄饨,忍不住夸赞道:“恩,味道不错,比妈妈包的还要好吃呢。”我听了,心里真比吃了蜜还要甜!
第一次吃榴莲
文/顾羽昕
今天吃好晚饭,爸爸妈妈带我去买水果。我们步行来到水果店,哇,水果真多呀!有香蕉、苹果、桔子……妈妈想买金果猕猴桃,可是这家店里没有。突然,我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味道——榴莲味。
听妈妈说,榴莲闻起来臭臭的,吃起来却很香。可是我从没有尝过,真的很想试一试。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吃榴莲。”妈妈不相信地问我:“你敢吃吗?”我拍拍胸脯,自信地说:“自己想买的当然敢吃了!”于是,妈妈给我买了一小块。我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哇,软软的,味道香香的,和奶油一样,真是好吃极了!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我想给爸爸尝一口,可他闻了闻就皱着眉头直摇头:“太臭了!太臭了!我不敢吃!”而我呢,继续“啊呜啊呜”地吃起来,越吃越香。
第一次吃榴莲,让我知道了有些事不能光听别人的,必须亲自尝试一下!
简情 沉沦
文/马双卯
岁月的长河流过,心河渐渐地泛起涟漪。此刻我无法再继续将那些难忘往事掩埋,在心里,脑海中,敲响键盘,让他流露。
亦不是相思让我难忘,也不是难忘让我难忘。而是我心中的那丝丝的自责在交缠。
那是一个美丽的三月,和煦的春风吹响大地,吹来了春暖花开,吹来了鸟语花香,也吹来了我们的缘分。
微笑的摸样,甜甜的有点傻,笨笨的呆滞,有点可爱。这便是我见你的第一影响,不能说是影响深刻,但却没有忘记过。也许就是那点点的影响让们彼此受伤,彼此记忆里有了对方,过去·此刻·还是未来。
我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却在你眼里是三好;我也不是一个帅男,没有花样脸庞,没有动听歌喉,却是她谈天说地的对象。她喜欢每天和我一起逛街,一起去河边散步,也喜欢听我弹琴。而我却一直不解风情,喜欢拿她开玩笑,惹你哭,因为在那个幼稚的年纪理我没有女生持有的敏感,亦不会去关心她。可她却始终一如既往。
记得她第一次送我的礼物,那是一只搞笑的布偶,我感到郁闷,莫名其妙的将它扔了;记得她第一次请我吃红薯,我却嫌它不好吃,还瞪了她;记得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泣,我却骂她麻烦;记得第一次她无意牵我的手,我嫌她丢人,记得第一次她傻傻的对我发火,我却用同样的方式还她,记得第一次、、、、、
太多的第一次,太多给她的伤害,我后悔当初自己没有问清原因。
那个布偶是她最喜欢的;那个红薯是从她早上准备的;那次哭泣,是奶她奶病逝;那次牵手不是无意,她是要告诉我你要转学,她是想告诉我;那次发火是在她家受了委屈。
而我没有原因的伤害了她,没有理由的蔑视她。这些我都可以补偿我希望在未来在遇见她。可那件事我却一直记得。
那一天,哪一个下午,我们依旧在上课,是她爸爸的语文课。课上她又一次牵我的手,我们说笑着,却忘记她舅舅的存在。他在后面看见了一切。下课了他把我们叫在他的办公室。我依稀的记得他给我的一耳光,也许是我的愚蠢让我向他骂她贱,骂她不要脸。可我也记得她个我了的那个耳光,和她泪水汪汪的跑出教室,那一刻我的心真的痛了。
可我却始终没有说出我的歉意,我的心里话,直到她走,悄无声息。是那样的安静,那样的平凡。日子渐渐流淌,我才知道我的生活是他安培的,没有她,我没有笔记看;没有她,我没有倾诉的对象,没有她,我甚至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可是她走了,真的走。
那一刻,我的眼泪才出来。
知道有一天,她的朋友给了我她的日记。本子的背面扭扭捏捏的写到:
青春也许是一场输不起的游戏,可我选择了加入,选择了输,也就选择了不顾一切。在这场羞涩的雨季里,我想留下甜美的回忆,那便是和他一起走过,是他的琴声唤醒我的梦。简简单单的朋友,简简单单的。
那段文字就像我的泪水一样在继续,可我让她在自己的简情里沉沦
第一次骑自行车
文/张沁怡
2014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吃过晚饭我便下楼和小朋友们玩,那天真是奇怪,小朋友们几乎都推着自行车。“你会骑自行车吗?”我摇摇头。“那可真可惜呀,我们不能一起玩赛车游戏了。”
看着小朋友们骑着车在操场上你追我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一定要让妈妈给我买一辆自行车,一定要让妈妈教会我骑!”
没过几天,我的新自行车回来了,我兴奋地跑下楼,开始第一次骑自行车。我按照妈妈说的方法坐在了车上,两脚开始蹬踏板,车慢慢地动了。就着惯性大约骑了30秒,车头忽然开始剧烈地摇晃,接着车身也跟着摇晃起来。“咣”的一声,我连人带车摔了下来,大腿疼痛难忍,我咬着牙坚强地爬起来继续练习。就这样,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这次经历让我明白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只有坚持才能成功。
第一次钓鱼
文/董博涵
人生有许多第一次,如:第一次骑自行车,第一次去学校上学,第一次出去旅游,第一次出国留学,等等。今天我要说的是我的第一次钓鱼。
在一个炎炎夏日里,我和爸爸一起来到了江边钓鱼,我们把鱼饵挂好,把线抛出很远,然后耐心地坐在椅子上等鱼上钩。
过了好长时间,见还没钓到鱼,我把鱼桶扔在一旁,不想钓了。回头看看爸爸,见爸爸还在耐心等待,我想了想,又把鱼桶放好,继续钓鱼。
又过了一会儿,我们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我突然找回了自信,准备和爸爸一决高下。
到了晚上,妈妈来检验成果,我钓到了4条,爸爸却比我多一条。
我有点不服气,向爸爸下了挑战书:下次我一定赢!
第一次坐飞机
文/展开
每次看到天空中一闪而过的飞机,我总是羡慕不已,要是我也能坐在上面,和白云零距离接触,和鸟儿并肩飞行,那感觉一定非常好。可惜,长这么大,我还没坐过飞机。今年暑假,爸爸答应带我坐飞机去北京旅游,我多年的愿望就要实现了,那一刻,我真是激动得一塌糊涂。
8月的一天,我们一家三口来到常州机场。再过半个小时,我就要如愿以偿坐上梦寐以求的飞机了,激动的心情真是无与伦比。
随着爸爸走进机舱,一排排座位像大巴车一样排列着。我们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真庆幸,我居然坐到了窗口,可以随时观看外面的景色。
不一会儿,我感觉飞机的两翼好像收起了什么东西,然后,飞机慢慢地移动起来,逐渐加速,突然又猛地加速,然后“轰隆”一声一跃而起,直冲蓝天。我感觉自己的心快要掉出来了,吓得紧闭眼睛,紧紧抓住座位把手。“别害怕,这是失重现象,等飞机平稳了就好。”爸爸笑着对我说。
果然,不一会儿,我就感觉飞机平稳了下来,然后就像汽车一样一直往前开,我的心这时才安定下来。透过小窗,我看到原先很大的地面建筑变得越来越渺小,恍若繁星点点,转眼之间便倏忽不见了,陪伴在我身边的只有白云朵朵和蔚蓝的天空。
天上人间,人间天上,距离原来这么近!人类真是聪明,居然发明了飞机,让遥不可及变成了触手可及,让我像孙悟空那样腾云驾雾。
一个多小时后,飞机停在了北京南苑机场,而我却还在久久回味中。
第一次帮妈妈洗脚
文/先岑
“太阳出来时,雪人就会融化。心里还是会忍不住难过,我要赶在雪化之前,热情的拥抱你,大声的告诉你: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是啊!等我知道父母的养育之恩时,想报答可能就来不及了。因此,我决定今天晚上为妈妈洗脚。
晚上,全家人和往常一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九点钟是我实施计划的时刻,先烧好水,再拿来洗脚盆、抹脚布……一切准备就绪,我就说:“妈妈,请您老人家坐过来,我今天晚上帮你洗一次脚。”“你说什么?”妈妈惊奇地问。我又重复一次。妈妈奇怪的说:“过来,我摸摸你的额头,是不是发烧了。”“没有,妈妈。”我把今天写作文的要求跟妈妈讲。妈妈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自言自语的说:“现在的书真好啊!还教育孩子从小孝顺父母。”
妈妈激动地说:“孩子,妈妈现在还年轻,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够了,把水端过来,我自己洗吧。”我把水抬到妈妈身边放好,恳求的说:“妈妈,就让我给你洗一次吧!”妈妈终于答应了,妈妈脱掉鞋子,裤脚卷上膝盖,双脚放在盆里。我蹲在盆边,双手半握,把水捧起来,捧到妈妈的膝盖上,再放开。水顺着妈妈的小腿流了下来。好像在对我微笑。我赶快伸开手掌,抓紧时间在妈妈的小腿上不停的搓洗,小腿洗干净了,洗脚背,然后再洗脚丫。妈妈把手伸在我的头上,轻轻的抚摸着,嘴里轻轻的说着:“好孩子,长大了。”这个时候我的心里甜滋滋的。脚洗好了,看到妈妈在用手擦泪水,我想:“这是感动的泪啊!”我把妈妈的脚擦干,让她套上拖鞋,我才把水端去倒掉。
随后,我洗洗脚,睡觉了。躺在床上,我久久不能入睡,妈妈的微笑、妈妈的话语、妈妈的泪水不断在我的脑海里重复闪现。我突然想起学过的古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第一次被感动
文/曹姝璇
我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而让我最难以忘怀,永远铭记在心间的一件事是这样的:
那天上午明明还是晴空万里的,可是天气好像是小朋友的脸,说变就变。下午天空就下起了豆大的雨点儿,风也越来越大,大概有五六级吧。再加上还是冬天,气温又低,吹在身上可真是冷呀!就像是风直接钻到骨子里。撑着伞在外面走路,不小心雨伞都可能被吹坏了。
到了放学时间,家长们一个接一个地来了,只见家长们的身上都被雨打湿了,有的人身上都湿透了,可是他们怀里都紧紧地抱着一把儿童雨伞。原来是他们进校门的途中,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淋到一滴雨,他们把儿童雨伞紧紧地抱在怀里,却浑然不知自己身上已经被雨水淋湿了。
看着湿了半边身体的爷爷,我的眼眶湿润了,连忙拿出纸巾帮爷爷擦擦,爷爷却着急地问我冷不冷,不由分说地从怀里拿出暖暖的外套给我穿上,外套上透着爷爷温暖的体温,一直暖到我心里。
那一次,我真的被深深感动了。这件事永远铭记在我心间。
雨夜听雨
文/三生醉梦
十月清秋,丝雨绵绵,灯下漫笔,写着思念你的滴滴点点。
--题记
不知道什么时候,渐渐地习惯在漫漫长夜中独酌一杯清茶,默默地等待凌晨的到来。然后,轻轻地告诉自己“夜色如斯,却已不再是昨天”.
而此刻,秋风瑟瑟,丝雨涟涟。南窗倚望,泛黄的灯光下,滴滴点点的雨珠在泛黄的秋叶上闪烁着秋的凄然,好似转身时我眼角闪烁的那滴眼泪,执着的不愿滑落。而那有关你的记忆,也如这泛黄的秋色,在漫漫的岁月里慢慢地泛黄。
而此夜,沿着记忆的路线,一滴一点,走回从前。回首,才发现,梦难续,情难牵。
记忆里,第一次见到你的笑脸,驻目停留的瞬间,梦绕魂牵。还记得,第一次和你搭话,第一次送你礼物,第一次为你许下心愿;还记得,看着你午睡时的恬静,倾听你话语的婉转;还记得,为你奋斗的滴滴点点。
也许我的犹豫,我们错失当年。当懂得你的可贵,你已不在身边。于是,以你为名--三生醉梦,虚度流年。
当再次听到你的笑声,看到你的笑颜,只愿执子之手,直到永远。却不知,我已不再是你的依恋。执着的追求你勉强的爱恋,到最后却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你离开的那刻,沧海桑田。
奈何,情意深,秋意寒!当丝丝秋风夹杂着丝丝细雨迎面吹来,打落身上,却正如这一秋相思,冷在心间。
不知道多少次从梦中惊醒,那心酸的无奈,九回肠转。回忆里徘徊,那对你的思念又化作一夜纠缠不清的梦。梦里的我,又形单影只的在有关你的记忆中徘徊。
思念里辗转,多少伤心夜,难眠。
青春懵懂,只是再也找不回初识时那心灵的触动;逝水流年,即使你回首,再也牵不出细语甜言。细细回味,才发现,过去的我和现在的你,都变得那么陌生,不似那年。
曾经以为一个痴心的人怀着一个痴心的梦,痴心的等下去,叫做痴情;曾经以为,此生为你沦为天下伤情之客,下一世的轮回里就不会看到你转身离去的背影;曾经的我傻傻的,渴望的只是得到你的一丝同情。其实,你早已远去,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我知道,即使为你写下千篇诗赋,再也换不回你一次灿烂的笑容,依旧爱着心中的那个你,只是这份爱不再会有结局。所以,选择了把这份爱深埋心底,成为回忆,只留一份淡淡的忧愁来祭奠这遗失的过去。
然后,用一颗淡然的心静静守候,守候下一个的温馨的港口,为爱停留;然后,留一颗纯真的心守候,守候一个相爱的人,牵着她的手游走。
第一次买书
文/靳亚娟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在村子东头的靳家小学就读,课间之余读的书都是从其他同学那里借来的。
我想有本属于自己的课外读本。一个星期六晚上,我对母亲说我喜欢看课外书,也想买一本。在我的央求下,母亲给了我几十元的零钱。我拿着钱别提多高兴了,心想着得赶快去书店。第二天来不及与其他小伙伴商议,一大早我就一个人跑到村子东面的县级公路上,坐临潼到阎良的班车进城买书。第一次一个人坐公交进城,上了车难免有点恐惧、紧张,害怕在城里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回家的路,可又一想,马上可以买到新书了,喜悦和兴奋已经明显地压倒了心中的不安,并暗暗给自己鼓励,买了书就原路返回,不去其他的地方闲逛,况且我都小学五年级了,认了那么多的汉字,还能回不了家?
当时汽车站还在城中心,我在终点站下了公交,沿街问了几个路人,才知道新华书店在胜利路上。
热热闹闹的吆喝和讲价声不绝于耳,我一个12岁的农村女孩,局促不安地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也许是目不暇接,也许是内心惶恐,找了半天竟然找不到新华书店在哪儿。快到街道的尽头有个书摊,规模还比较大,书的种类也较多,有文学、社科、工具、辅导等类,可就是没有我平时看的那种小人书。
我在书摊前站了好长时间,不知道该买哪一本书。女摊主好似觉察出来我的心理,她说:“同学买书啊?我给你推荐一本吧。”她说着,就从书摊中拿出一本递给我。那本书银灰色的封皮上印着一个中年男子的头像,下面写着《平凡的世界》。她说这本书不错,销量也可以,你买回去看看。我付了钱,将书装在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未道一声谢谢就匆匆离去,按来时的路线走回车站,坐上了返家的公交,心中才舒了一口气。
在以后的求学和工作生涯中,买书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不过,第一次一个人买书的经历至今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第一次坐飞机
文/朱嘉怡
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妈妈坐汽车去虹桥国际机场,准备坐飞机到厦门游玩。我想到马上就可以坐上飞机,像小鸟一样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了,别提有多高兴了。
汽车开到了机场,机场的大楼可真大啊!
我们乘上了长长的步梯到达登机口,准备上飞机。在一位美丽的空姐的带领下我们走进机舱。飞机机舱可真大啊,里面是一排排整齐的座位,就像一个电影院。
过了十多分钟,飞机客舱发出了婉转的声音:“飞机马上要起飞了,请乘客们系好安全带。”我还没有感觉到,飞机已经开往起飞的跑道。猛然,飞机后面发出了很大的轰鸣声,马上又在跑道上跑起来,这次的速度比刚才要快十倍。突然,好像有一股力量把飞机托起来似的,“飞机离开了地面了,我们起飞了!”我高兴地喊道。
我透过飞机的窗户往下一看,只见人小得看不清,房屋也像蚂蚁一样大。飞机越飞越高,飞到了云层里,顿时仿佛进入了仙境。云层映着阳光,五光十色,美不胜收。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左右,飞机到达了厦门的上空,飞机徐徐下降。飞机震动了一下,我紧张地抓着妈妈的手,妈妈说:“别怕,这是飞机着陆了”。飞机在跑道上飞奔,慢慢减速,最后停住了。
我走出飞机,望了一下大厅的钟,不到2小时飞机就从上海飞到了厦门。坐飞机真是又快又舒服啊!
雪枫
文/白纸
我妈说我出生那天在下很大的雪,很大。后来我爸用那初中毕业的知识,翻了半天的字典,给我起了这个名字:陈雪枫 。那时还不识字,不知道这两字有什么涵义。亲戚叫我雪枫,玩伴叫我枫枫或枫车,名字成了一个代号,这几个词都代表着我。
只是在我的记忆里,书本第一页的名字却是:陈远征。我妈说那是外公给我起的,外公是他们村上的知识分子,也是除了我爸外我最敬佩的人。也许是在那年代受毛泽东的影响,而我即是远字辈,也就给我起了这么一个名字。
那时上幼儿园,老师怎么叫我怎么应。名字!老师教一遍,我照着画在课本上。从那以后我的课本上便出现了那三个字的痕迹。
只是渐渐的长大,我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名字。也许是我不怎么喜欢毛爷爷,读了历史,在我的映像中他太不近人情,我却很感性。而他的长征》里出现了“远征”这个词,既然不喜欢也就没必要拿出来炫耀了。
我妈说我出生时又黑又瘦,严重的营养不良。但长的却很像女孩。在那计划生育猖狂的年代,“生育部”的来家里抓人也差点认错,只是样貌改变不了性别,我是带把的娃。
后来我弟弟出生时罚了五千块,我不知道那时五千块是个什么概念,也值我现在一个多月的工资,确实蛮多的。只是老爸说五千块在那时可以建一层平房,我不知道我爸是夸大还是故意说给我弟听的,我也不想去追究,我弟弟已经长大了。
二伯父的儿子比我小17天,为此他郁闷了好几年。我在堂兄弟里排行老二,比我小17天的堂弟排老三。只是他从没叫过我二哥,我也没怎么在意,因为对“二”这个字还是有点敏感的,但不得不说12月出生的我有点(孤单1)有点二
12、3岁,拿套套当气球玩的年龄,偶尔还装点水,童真无暇,五艳六色的笑容,仿佛天天都能看到彩虹。小学的记忆自然深刻,只是不想多说,直接跳到六年级。那时的我在我们镇上唯一的一个实验班上课,父母对我期望挺大。老爸能想象20年以后坐在家里享福,老妈在家里搓麻将而我在办公室吹空调的样子。当然你们也看到了,他们没能如愿,我的堕落还得让他们再累十几年……
升学没能考上一中,给爸妈找了一堆借口,给自己也找了一堆借口。勉强在二中混进一个班:初206班,记忆中最深刻的地方,也是人生的转折点。新田二中,母校!一个可以容许自己诅咒一千一万遍,但决不允许别人辱骂的神圣地带。206班,神圣的一角。
一群坏学生,一群好学生,一群老实生,那个班!15、6岁,懵懵懂懂,早熟却不成熟的我们。第一次写情书,第一次告白,第一次收到属于亲情以外的生日礼物,那些日子美得像夕阳。同样在那个地点那个时间我开始堕落,不写原因因为不想给自己找太多借口。第一次喝醉,第一次抽烟,第一次上网通宵,第一次打架,在人生最大的转折点上我打折了,也不算是误入歧途,只是把目标的距离拉长了点,但也许这辈子也到不了。
初中三年在我的日志里不过就是拼三个字的时间:过去了,可能五笔更快。只是大多数人的感觉就想像男生撒尿一样,总想停在抖擞的那一刻。背着同样的被子,同样的草席走进了不一样的宿舍。高中读的还是新田二中,G245班一个多月的记忆,却刻骨铭心。一头长发,不飘逸,因为宿舍没洗发水了,老师催剪发催了三年也还是遮住了眼睛……
十六岁,特矛盾特敏感的年龄。像看着一棵水灵白菜给猪供了,那滋味!好比一个对酒精过敏的傻冒,心血来潮灌了一斤56°的二锅头……本想高中毕业前供一棵白菜,来一场拖拉机上坡式的爱情,结果可想而知。可能是没遇到狗血的桥段,没写过天荒地老的情书,还可能是没惊天动地的告白,后来好女孩就都供猪了。其实也没那么不堪,有人爱过,也爱过别人。那天不知道是脸皮特厚,还是脑子进了水,没有惊天动地到全校都知道,只有我们两个。可能是没惊天动地,后来就给了我一个悲剧都会上演的结局,没有撕心裂肺,但刻骨铭心。后来就遇上她,我们恋爱了,是真恋爱。我在一张一块钱的纸币上写了“永远爱你”,结果我的爱情就值一块钱了,买了一只雪糕,还没吃就融了。只谈了一个月,是我说分手的,给了她一个特“挖血”(新田话)的理由“:跟你在一起是为了忘了她”。有点遗憾但不后悔……学校需要扫除垃圾,像女孩们想祛斑一样渴望。后来,像大多数捣蛋的学生一样,我成了受害者,像“魔法士”的包装袋一样被扫出了学校、、、。
那天是老爸来学校接我的,见到我就给了我一巴掌,17年来第一次打我,我知道也是最后一次,一巴掌把两个人的心都打碎了……因为把人打伤了,交了医药费,背着同样的被子,同样的草席,拿着那些曾经以为是梦想的书籍,踏出了神圣的校园。来广东之前,在家里做了一个多月的苦力,把自己晒成了一块“黑炭”,那个月老爸的头也秃了一半,像一棵还没到秋天就掉光了叶子的野树……
如今当生活提着裤档,嘴角带着不屑冷笑从我身上爬起来的时候,我蓦然回首才发现,不是我上了高中,而是高中把我上了,令人懊恼的是事后我还颇为享受……
十七岁,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进网吧不至于被人赶出来,但上不了网,后来我向朋友借了一张身份证,久了之后就发现自己比同龄人大了几岁……十七岁出外面打工的乡下人很多,多到我们村一年的收成还不够他们一顿吃的,后来我就发现外面混口饭吃是真不容易。我没见过世面,除了在电视上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就书本上那几个字,那时就感觉我们村很小。坐上车,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陌生人逐渐消失在视线之中,才恍然发现还来不及回味这土生土长的地方的气息,就要离开了,到了广州才发现我们镇真的很渺小。广州,对我来说就是书上那几段苍白的描述,经济,繁华,时尚,这些都是无比抽象的词汇,就像语文书上那幅看了无数遍但怎么看都没看出花样来的《向日葵》。-.
慢慢的发现,这个城市的黑暗跟我黝黑的皮肤没有关系……在我遇到很多人,很多事,剪了很多次头发之后,我的皮肤开始慢慢变白,但我的心灵覆盖了一层浊气,不再单纯……以前听陶哲的《就是爱你》,后来听周杰伦的《轨迹》,到现在听张栋梁的《别再惊动爱情》,再听《melody》的时候多少有点物似人非的感慨。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擦肩而过,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在不断的错过,错过鲜花烂漫的春,错过枫叶瑟索的秋,直到漫天白雪,年华不在。听着听着,想起了那句简单到完美的台词: 没了,才知道什么是没了。…
2011年村子去世了一个老人,悲伤笼罩了我的世界,那是我的爷爷。肺癌去世的,可能是烟抽多了,我认为他是累死的,像跟在他身边那头十几年的老牛,累了一辈子。
我没告诉他我会抽烟,所以直到去世我也没曾给他点过烟。他老是看着我留海过眼的长发,再摸摸自己秃了三分之二的脑袋,说:我年轻时的头发也像你们一样茂盛,老人家没读过书,不知道头发用什么词形容,我们也只是一个劲的笑,笑出了他脸上的皱纹,笑出了我心中的泪水。他还说迟早我也会像他一样秃半个头,因为这是我家的遗传。我没怎么在意,只是一个劲的笑。
爷爷去世那天我哭红了双眼,像葬礼时的细雨。
回想一下,我过了十9个生日加上满月,貌似我还没吃过我的生日蛋糕。小时候村子里不玩西洋人那一套,也没那个闲钱,那时我连蛋糕是什么都不知道;学生时代,那时感觉买蛋糕特娘们,手头也紧,几个死党筹几块钱找个排挡吹几瓶啤酒,然后吐得特畅快,差点把身体里那些个狼心狗肺全吐出来;出来后酒肉朋友多了,咋就不过生日了,过生日咋得去趟新聚龙餐厅,还的去神话酒吧,那要花掉我一个多月的工资,我舍不得,咋是普通小老百姓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我的生活本来就不复杂,曾经自愿为一个人复杂过一次,我不想再做个傻子。没钱,不仅仅是你口袋里没几个铜板是个穷光蛋那么点意义,还代表着你很可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失去某些你原本以为海枯石烂都不会改变的东西,比如说:爱情!然后我的生日就简单了,两包烟,一包学着广东老祭一下关公,另一包犒劳下自己,爷爷去世后我得买三包了,我得祭下我爷爷,生前没给他点过一根烟,死后再亏待他,我怕他老人家会抱怨。。
第一次参加笔会
文/清风闲吟月
槐香四溢时,我作为应邀的参赛作者去参加第二届黄河口湿地槐花节“走进孤岛,相约槐林”诗词(楹联)大赛的笔会,心潮澎湃,激情壮怀。从没想过仅只喜欢堆砌文字的我会参加什么笔会,“笔会”一词在我的认知原本是与“大师”“贤哲”“文豪”等联系在一起的。
我——一个世俗的普通人怎能参加笔会?带着对问题的不安与纠结、新奇与向往,早上四点钟起床,五点钟吃饭,五点半时我已走在前往集合地点的路上。前一天下午,市作协的同志通知我说明天早晨七点三十分在日报社的大楼前集合,集合地离我家有五六里的路程,步行也就半个小时,骑车才十几分钟,开车的速度与骑车相差无几。我是个低调内向又相对中庸的人,总在乎别人的眼光,思虑着世俗的完美,出门时就为如何前往颇费了心思,最后思来想去,还是骑单车来的朴实无华,方便快捷。
初夏清晨,年轻小城的街道上人车稀少,我迎着一路朝阳踩踏激荡人心的快乐,一路上操控着车速等待时间的追赶,短短五六里路骑行了个把小时。快到集合地时我下了自行车,远远望见停在报社大楼前的长途大客,因激动而疑惑的心情稍许安然,我知道那一定是等我们坐的车。
存放好自行车后,我信步走在不远处的广场上,那是本地的市政府广场,每天都有许多人起早晨炼。年青人多喜欢展示体力的剧烈运动,老年人悠然散步。因为时间尚早,我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走路时紧盯脚下,停步时憨笑着偷瞧远方,心不在焉的举动逗引的路人不时用异样的眼光斜睨,他们不但怀疑我身体有恚,更猜度我智商的高低。岂不知我正专注于集合地的动向,生怕误了时间,又恐来的太早,矛盾着世俗,追寻于完美。
七点十分,我发现车门开着有人上下了,于是快步赶往集合地,询问清楚就登车了。其实我来的还算是早呢,又过了近二十分钟才见大部分人集中赶到,正好让我观察了本市文坛大儒们的生活作派与处世行为。原本想像思想丰富的人多是无欲无求的智者,有些要近乎三头六臂的神仙吧?其实不然,从他们的言谈举止中并没有搜寻到我所希冀的“特殊”与异于常人的举动,这多少令我有些失望。
因为等人,我们推迟了十分钟上路。一路上欢声笑语、互致问候让陌生人拉近了距离,熟识的多是区作协的会员,不熟的就是散兵游勇了。熟人们复述着上次见面的情形与感慨,生人多故影自恋地呆望着窗外,我算是生人中生人了,一辆车载了半辆车的人没有一个认识的,不过有些名子倒是相对熟悉,这次也算验明正身吧!言语木讷的我没有主动找人扯闲,好在同车的王老师赠送了本新编的《古联释义》,随手翻翻,聊慰闲愁了。
途路遥遥,寂寞难耐。百里征程最让人欣慰的是自报家门,所有人共同关注着一件事情,自然就产生起兴的愉悦。区作协人多占据着相当优势,他们在介绍时就省去了本职单位的繁琐,只说是区作协的,后来的更加减省说是作协的,于是就有人起哄似的插问“做什么鞋”,被问者再说“做布鞋”,如此一问一答,车厢里的气氛就活跃了。高潮跌落后轮到我介绍自己,观察大家的疲惫情绪,兴奋点早已不在这里,于是我站起来象征性地仅说了半句话,连自己的名子都省去了,谁也没有细听,谁也没有在意,原本就不会有人对一个既不善言词又貌不惊人的陌生人产生兴趣。
半个上午,我们赶到目的地——万亩槐林。槐树郁郁葱葱,虬枝铁杆,正是开花的时节,远远地就闻到馥郁馨香,及待近了,那粉白似雪的串串玲珑更让人陶醉。笔会现场就设在槐林里,简约整洁,朴素大方,数根角铁搭建了半米高的丈余舞台,背景是放大虚化了的槐花,主题名称鲜亮醒目——“‘走进孤岛,相约槐林’诗词(楹联)朗诵会”,舞台下方摆满了拼凑的塑料桌椅,四周围拉扯着红色的宣传标语,红、白、绿、蓝、灰相映成趣,彼此装点,很有些节日气氛。微风起处碧浪闻香,人人喜笑颜开,盛装添彩,迈动着轻飘的舞步裙裾款摆,似乎一进槐林就被熏醉了。
待人员聚齐,几声清脆的炮鸣拉开朗诵会的帷幕。先是介绍来宾、领导讲话、代表发言,程式化地走动似彩排的木偶戏,让人乏味,冗长拖沓的官腔弗堪忍受。这时,我发现参会作者们起身找厕所的特多。熬过了逢场作戏,终等到朗诵会的开始。也许是考虑到白话文的简洁明了、易于煽情,朗诵的是自由体新诗。虽歌诗内蕴丰富、感情至深,朗诵者声情并茂、极力渲染,但总感觉有“文不对题”之嫌——征集的是传统诗、词、曲、赋,楹联、古风,朗诵的却是赞美诗歌,似乎与大赛关系不大,更谈不上弘扬传统文化,多少有些为活动而活动的世俗。不过穿插其间的文艺节目倒是舒心爽朗、清新愉悦,确实好看,红男绿女的曼妙舞姿与起伏婉转的悦耳歌声,虽算不上视听的饕餮盛宴,却也是极诱人的特色大餐了。
后来,我思量再三才逐渐明白,其实“笔会”就是组织写作者们参加的会议。就此笔会:在主办方不拘形式、没有要求(学术要求);承办方出力花钱,仅只举办活动而已,越是流光溢彩、赏心悦目,那赚取的社会效益就越大,原本与学术交流、文化传播就不存在多大关系,在我是井底之蛙——少见多怪了。
澄怀悟道,自然是美的愉悦。
欣香风抚慰,揽妩媚春光。整整一个上午我参加了平生的第一次笔会,茫然于她的神圣,释然于她的多情,累并快乐着!偶尔有树顶吹落的单瓣槐花飞临案头或飘落茶盅,就权作是仙子惠顾了,人说它能带给您快乐和幸福,不知您感受到没有?我,很幸福!
第一次去抚仙湖
文/王胤睿
在假期里爸爸带我去抚仙湖玩,那里空气清新,是个美丽的地方。
早晨,拉开酒店房间的窗帘,从窗户往外看,就可以看到无边无际的抚仙湖和一大片沙滩。早晨的阳光不刺眼,照在湖面和沙滩上,让我把这里的美景看得更清楚。
我和弟弟常常在沙滩上玩耍。有一次弟弟跑在我前面,我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喊:“摇摇”,他回过头来,我就把水洒在他脸上了。弟弟把脸上的水擦干,也学着我的样子,把水洒在我的衣服上。就这样,这些并不引人注目的湖水给我们带来了不少乐趣。
有一天起得很早,我决定去湖边钓鱼,却发现湖水里一条鱼也没有。我低着头使劲往水里看,啊!湖里的鱼儿们长得真像石头,这样别人很不容易发现它们,鱼儿们可真聪明呀!
很快就到了中午,我们去吃美味的自助餐,各种各样好吃的食物摆放在餐桌上,让人胃口大开。那天晚上爸爸还带着我们去吃夜宵,特地品尝了抚仙湖鲜美的鱼。
愉快的旅行结束了,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抚仙湖。下次,我一定还要来抚仙湖玩。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文/吴浩
合肥的演唱会,好像一夜之间多起来。
对于演唱会这种事,从小我就比较淡定。保持着不拒绝、不主动的态度。第一次去看演唱会就是个意外。
那是个下午,阳光晴好,我和几个哥们意兴阑珊地蹲在市体育场边的水泥柱边,看着汹涌的人群堵住了入场出场口,混进场踢球的计划显然是泡汤了。这么多痴情的面孔显然不是为了看我们盘球过人或者大力抽射来的,而是为演唱会,张信哲的演唱会来着。我们互相失望地对视,发现这即将成为一个无聊的下午。
大家正要起身离开,一个黄牛哥热情洋溢地迎上来:哥几个,票要吗?这个黄牛哥的面目显然现在已经模糊,但他在我们的人生里显然值得纪念,正是基于他不抱希望地推荐,我们把人生的第一次演唱会,给了几个哥们,给了这个下午,给了张信哲。
进场的时候我们还在讨论买票的意义,显然我们掏钱买票的最终冲动来源于黄牛哥怀疑我们买不起票的眼神。如果说这人生的第一次很重要的话,好吧,这正应了我那句话,重要的时刻大多充斥着尴尬。当然了,那时候的我们不会意识到这个问题。
带着对那些原本踢球租场地钱的怀念我们坐在了看台上。这整场的演唱会过程已经不甚清楚,唯一的亮点是听了几十分钟之后,我的一直沉默的哥们忽然异常兴奋地喊起来:终于听到首我知道的了,爱如潮水!这首是爱如潮水啊!
我表示我很尴尬,周围女孩们的目光印证了我的尴尬。
那天张信哲明显无心多唱,几首结束连返场也没就匆匆离开,人群如同潮水般从看台流淌上场地,我们也夹杂在蜂拥而下的人群里,不同的是,他们是去围堵张信哲,我们是在新修葺过的草坪上激动地奔跑,恨不能借着灯光再来上一场三对三。
总的来说,这个第一次尴尬不失亮点。你不能对人生抱以过高的期待,不是吗?
以后的以后,在大四的时候,自己做起了这行,跟着导演做晚会台本,偶然也会做演唱会,穿梭于北京和那些从未去过的城市,忙完了在后台,看烟火冲天而起,人群尖叫,时常会想起自己的第一次演唱会,这满场看不清面容的人群里,会不会也有几个因为莫名原因席卷而至的少年,想想就笑了。从序幕拉开直到人去楼空,午夜时分,空荡偌大的体育场里,满地的票据被夜风卷起,被撕开的印着明星面目的纸张打着漩涡被卷向不为人知的街道。然后紧紧领子,被同事叫去吃夜宵。演唱会对于我,只是工作的这一站而已。
不记得是黄安还是谁,做过一件事,提早几年将演唱会的门票出售给情侣们,标明如果到了开演唱会的那天,他们还是情侣,就一起来看。然而真正开始的那天,看台寥寂。不知道他是不是要证明,爱情这东西,比演唱会的寿命还短暂。无论如何,这是个关于演唱会可爱的试验。
这么想起来,演唱会,对我来说一直就是跟应景的人听应景的歌。唱歌的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过这样的时间。
第一次远行
文/曹含清
我二十岁之前从没有过远行,也没有过要远行的想法。那是大学二年级的暑假,我突发狂想要一个人去远行。那时候想去就去,无牵无挂,匆匆背起一只黑色旅行包就去。我慌慌张张地赶到了火车站,又犹豫起来,是去塞北大漠,还是去江南水乡?售票窗口前的长队慢慢移动,轮到我的时候我随口对售票员说:“苏州。”接过去苏州的火车票,我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远行。
上了火车后我凝望着车窗外,熟悉的城市被甩在了车后,最后消失在视野里。火车咣当咣当的飞驶着。阳光下的铁轨犹如一条漫长而璀璨的银河,在苍茫的时空里静静流动,闪耀着绚丽的光芒。窗外碧绿的田野与陌生的城镇像画卷渐渐展开,又渐渐合拢,反反复复,窗外随时随地就是一幅风景画。我远望到一艘艘船舶在江河里游动,望到白墙青瓦的江南村落,望到了青山环抱的城市……在我眼中,这些事物仿佛被笼罩上了新鲜而又奇异的色彩。
到苏州的时候已经午夜。火车穿过昏沉的夜色缓缓停靠在站台。我下了车,随着掂着大包小包的人群涌向出站口。我想见的苏州像伍子胥一样坚毅壮丽,如西施一样妖娆美艳,似唐伯虎一样潇洒超脱……然而苏州以茫茫黑夜来迎接我。我竟然不知道东南西北,望着灯火阑珊的街道与远处楼房的暗影,像是来到了一个魔幻世界。我望到火车站广场的椅子上斜躺着一个年轻人,发出轻微的鼾声,旁边放着他的皮箱。我猜想他或许也是一个远行的人,像一只飞越千山万水的鸟,累了就随意找个树枝栖息。我在旁边的一把空椅子上垫上两张报纸,然后紧抱着旅行包坐在上面。我脑袋一歪,眼睛一闭,沉沉的睡意就把我推进了深深的梦乡。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旭日已经喷薄而出,整座城市沐浴在橘红色的晨曦里。我沿着陌生的街道漫无目的地游荡。我望到阊门,路过北寺塔,又摸进一条深巷,看到巷子的石墙上刻着很多诗文,细看才知道都是唐伯虎的诗作。我意识到自己摸进了桃花坞。唐寅祠的朱门紧闭着。我听到院子里有人声。我想象着在这个院子里有一位落魄的才子在桃树下吟诗作赋。我敲门进去,或许能够一睹才子的风采,还能讨碗茶喝,甚至会讨幅墨宝。我叩响了唐寅祠的朱门,听到里面有零碎的脚步声,不久一个十三四岁的姑娘侧身开了门,一副警觉、冷淡的表情,望着我说:“我们这里游客不能进!”说罢关上了门。我注视着那扇朱门发呆,恍悟我并没有走错门,只是走错了年代——唐伯虎生活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四百多年,离我们太遥远了。
我在古城里四处转悠,路过拙政园、狮子林,去了苏州博物馆,又到了山塘街,太阳偏西的时候转到了虎丘寺。寺外有位卖茉莉花的老人。她穿着一件花色短袖,戴着一顶灰色盆帽,挎着竹篮站在绛紫色的夕阳下,用沙哑的吴语招揽着生意。我看到她布满皱纹的脸上交织着微笑,她手臂下的竹篮里装满了轻盈雅丽的茉莉花,空气里洋溢着馥郁醇美的花香。一朵朵洁白的茉莉花衬托着老人蜡黄枯瘦的脸庞,让我看到了美丽与苍老互相辉映,万物与时光寂然打磨,自然与人生意象融合。我觉得这一幕是我在苏州见到的最美的情景,至今很多年过去了都难以忘怀。
日落的时候,我又回到了火车站,买了回去的车票。候车厅里的人熙来攘往,座位上也坐满了人。我站在一个角落里掏出手机给家人打电话。我的旁边站着一个中年人,瘦高的个子,头发微乱,眼睛上布着几缕血丝,一副哀愁焦虑的神情。当我挂断电话的时候,他突然问我在等哪班火车。我回答后他说和我是一趟火车。我们开始了闲聊。他说他的老家在徐州,他在苏州工作了十多年,今天下午接到弟弟的电话说母亲已经去世了。他说着泪光在眼眶里闪烁,絮絮地说没想到母亲病得这么严重,没想到母亲会溘逝……他懊恼母亲去世的时候他不在她身边。他说着泪如泉涌,紧咬着自己的嘴唇。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他,只是从旅行包里掏出一沓纸巾让他擦眼泪。我和他一起挤上了车厢,一路上我看到他的眼泪一次次顺着脸颊滑落下来。到徐州的时候,他和我握了一下手,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再见!”然后他下了车。我望着他急遽远去的背影,一阵心酸,一阵沉思。在这个世界上很多萍水相逢的人永远不会再相见,以后我们永不会再有交集;我们难以掌控生命中的机缘,所能做的就是珍惜上苍赐予我们的每一次机遇,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远行的归途中,听着火车的声响我沉沉睡着了。醒来后透过车窗望到东方泛白,渐渐露出一缕缕的晨光,犹如一束束火焰慢慢地燃烧着辽远而巨大的夜幕。我想人生也像是一场远行。远行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是孩子,结束的时候我们已经白发苍苍。远行是一场个人与世界的恋爱,也是一次自我解剖的体验。远行让我们成长,让我们衰老,让我们收获,也让我们失去。
天亮的时候火车到站了。橘红色的晨光沐浴着熟悉的城市。我挎起旅行包下了车,带着远行的思绪又回到了原地。
我的第一次尝试
文/顾典
每个人,每件事,都会有第一次,而我的第一次尝试就是骑车,让我体会到了成功的感觉,令我终生难忘。
以前上学,我都是坐校车,或者等家长来接,从来没有想过骑车。在妈妈的鼓励下,这个寒假,我决定学骑自行车。我拿了奶奶的自行车钥匙,打开了车锁,骑上了车。原来骑车是一件这么容易的事啊!我心里美美地想。然而只听“咣当”一声,我与大地“零距离”接触了。
“疼死我了!”我坐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低头一看,腿摔破了,血流出来了,很疼。这可怎么办呢?算了,还是自己擦擦吧!我用纸简单地擦了一下,一瘸一拐地站起来,又踏上了骑车之路。唉!学骑车的过程可真苦啊!接下来我可要长记性了。
我再次骑上了车,手放到了车闸上,随时准备刹车,而且我尽量保持平衡,以防万一。由于我的腿还在隐隐作痛,使车头左摇右晃,平衡还是没掌握好,“万一”还是发生了。于是,我又一次与大地“零距离”接触了。这次比上次还严重。刚才腿上流了很多血,胳膊也蹭破了皮,泥沙都调皮地钻进了我的伤口。我没有丝毫想放弃的念头,毅然地站起来,扶起了车,小心翼翼地抓好车龙头,慢慢地骑了起来……我紧握车头,眼看前方,调整重心……经过多次的反复练习,我终于骑稳了。
“我成功了,我真的成功了!”我雀跃起来……
现在的我,骑车技术也算精湛了,可以自己骑车去舅妈家了。看着沿路那美丽的风景,听着微风吹拂小树叶时的“沙沙”声,我边骑边笑,笑得很甜很甜……
第一次挣钱
文/黄楠
炎炎夏日,汗水浸湿衣衫。骄阳似火的天空如大大的蒸笼,笼罩着夏日。爸爸拉着我肉嘟嘟的小手,带我来到灰尘密布的货间。我满脸疑惑地看着货间,装满珍珠岩的麻袋如城堡坚硬的城墙,整齐地排列在眼前。不远处有一个类似于传送带的机器,像云梯,仿佛伸手即可触摸洁白的云朵。对于一个陌生的环境我很是兴奋,上蹿下跳。爸爸无奈地把我叫到跟前,语重声长地说:“金钱来之不易,今天让你体验一下赚钱的辛苦。”对于爸爸的话我满不在乎“不就赚钱嘛!多大点事儿啊!”新的挑战让我摩拳擦掌,卯足了劲,有立宏图的志向,“坚决完成任务”。
经过漫长的等待,货车终于像我们驶来。我同工人们一起来到堆积如山的珍珠岩前,准备新一轮工作。随着大家一声令下,便开始搬运珍珠岩。别看珍珠岩装在麻袋里,小小的个子,分量不轻呢。我走到珍珠岩前,准备提起一袋向前冲。两只带着手套的手拎起两只脚,全身肌肉绷紧,使出吃奶的劲,才将珍珠岩提起来。工人们娴熟的提起珍珠岩,大步向前冲,手一甩,珍珠岩便乖乖地躺在传送带上。我提着“千斤重”的珍珠岩一步一步向前挪动,传送带如八百米终点,遥不可及。眼看工人们进度越来越快,而我才在半路。心急如焚,便加快脚步。走到传送带边。感觉全身的力气像被抽空了,软瘫在地上。
豆大的汗珠从脸颊划过,太阳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如活泼的孩童,泼洒着炙热的光。衣衫已被汗水慢慢浸湿,而工作却完成不到二分之一。工人都没有休息我凭什么休息,半路放弃是懦夫,我便咬牙坚持,不断给自己加油。用手把汗擦干,重新振作。
我不断尝试,在痛苦中增加快乐的分量。经过不断尝试,似乎找到了快捷的方法。提起珍珠岩用飞一般的脚步,跑到传送带那边,将珍珠岩甩上去。一跑一甩,确实快捷呢。我便加快速度,马不停蹄地来回运送珍珠岩。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时间缓缓流逝,眼看太阳快落山了,货车也快装满了。我便不禁加快速度,在太阳夕下的那一刻,我完成了任务。我的脸像花猫,左一条右一条,纵横交错。看着这样狼狈的我,不禁开怀大笑。
爸爸来接我,给了我崭新的50元。我看着那50元,心里很是开心。这个50对我的意义多么特殊啊!我突然觉得站在夕阳下的那一刻,我强大了。
爸爸弯下腰来,把我背起来,我趴在爸爸背上,望着远处的一抹金黄,撒在远处的高山上,橘黄的云朵漂浮在空中。那一抹金黄是对下一个黎明的期盼,一切那么静谧美好。眼皮像灌了铅似的,越来越重,我趴在爸爸温暖宽大的背上沉沉睡去。
在汗水中体验金钱的来之不易。在劳动中明白父母的辛苦。或许只是薄薄的一张纸币,却包含太多,教会我坚持就是胜利,金钱的来之不易。
第一次学钓鱼
文/赵一赫
每次看见爸爸拿起鱼竿出门垂钓,回家时都会有一些活蹦乱跳的鱼,我就分外羡慕。今天,我要跟爸爸去学钓鱼!
春天的河边,暖阳融融,轻风拂面,正是钓鱼的好时光。我先贴着水草边撒下诱饵,再把鱼饵挂在鱼钩上,轻轻将钓竿展开,看着浮漂缓缓下沉,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期盼。突然,浮漂上下抖动起来,我心中一喜:有鱼儿上钩了!可当我急急忙忙提起钓竿,什么嘛?上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空鱼钩在我面前晃悠。
爸爸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鱼儿是很胆小的动物,它们吃东西前会先触碰几下试探有没有危险,那时要沉住气,要等它们把鱼饵吃到嘴里时提竿,那时钓到鱼的概率就会高一点。”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又装上鱼饵,再次目送钓饵沉入水中,一会儿,又有鱼儿来了,我双手紧紧抓住鱼竿动也不敢动,生怕把鱼儿吓跑,只见浮漂抖动几下后突然往下一沉整个没入水中,我憋着劲把鱼竿往上一提,哇,上面果然挂着一条又肥又大的鲫鱼!
回家路上,我一路哼着歌儿,真的好开心哟!
怀念那日子
文/天涯月独明
时光一挥别,七年已逝。七年啊,相当于一个高中和一个大学本科了。想想,高中,是那么漫长的征程,考上大学那一刻,心里涌动地那份激动至今铭刻于心,那一刻似是过了烈烈火焰山,无数梦魇恶魔终于抛诸脑后,眼前是一片天高地迥。而大学本科,四年,一个单纯少年被渐渐夹进了许多不安分的躁动的因子,明净地心曾几度浮沉起落,感觉,那些年,是个煎熬,强烈的时候,甚至觉得日子好漫长,连用功读书的心思都没了。工作以来的后悔简直跟这四年太有关系了。这当然是后话。
只是想说,一个三年的高中和一个四年的本科,在我的记忆里实在太深刻太漫长了。可是,工作后的又一个七年却是如此般轻描淡写,这么短这么快,简直一点记忆都没有,还没回过神呢,实在令人哑然。
真的很痛的,似乎一点记忆都没有。更不要说精彩了,精彩,那对于我,似乎是我们刚刚结束的北京奥运,百年才一遇。记得年少的时候,很欣羡鲁迅那般地深沉与尖锐,很陶醉那张严肃沧桑的脸,于是,便很自然地在他们身上剽窃了几分凝重与泰然的习气。可我知道那是轻飘的,只是少年强说愁罢了,而当时却不免几分得意。现在,是真正面对生活的年纪,踉踉跄跄地,到处失意,很多时候,告慰自己要轻松一些,精彩一些,可现实一步一步的让你心寒,此刻,是真正的深沉了,但已是苦涩,哪还有心思为那种摹仿欣然自得呢。
作为教师,心灵最后的依托是在教室、讲台和学生身上。在孤寂无声的日子里,很多时候,我又想,每天能到教室里走走,能和学生聊上一会儿,让自己的班级充满活力,实现书里所展现的那样和谐的班集体,那不是一种幸福吗?这样想着,身上的孤独感也顿时会抖落几分,心里会暖和许多。是的,这是我最后一块精神依恋之地了。然而,也并未如我想象的那般成功。很羡慕那些优秀教师们,课前课后,常常有学生围绕,问这问那,甚而有时会得到一朵小花,有时得到一个小礼物什么的。初为人师,刚看到这些情形,还是不以为然,觉得这有一种收买人心的嫌疑,是“奸计”所为,实为我等光明磊落之人所不屑。可时间渐渐久了,门前冷落鞍马稀,孤独氛围悄悄浸染我心,那真是比原子弹还可怕,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比自信心受打击而失落更为悲伤的事了。逐渐地,我不得不信服了眼前的现实,这不是花言巧语所为,实在是那些老师实力与魅力的体现啊。而我,与他们差得远呢。
自然,承认现实便意味着自信再次受到打击。这精神依恋之地恐也要动摇起来了。
那是2005年的第一学期,我第一次挂上了班主任的“头衔”,走马上任。人生当中的每个“第一次”,总会让人特别珍惜,特别激动,特别兴奋,特别努力去做。可是,一直以来的成就感不足,使我更加低调,处事更为谨慎不想张扬。第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也是一样,我为自己定的目标也就是做好自己,实实在在地把班级带好,不争功贪利。所以,在开始的那些日子里,我都是隐着心中那股激动在做着平凡的班主任工作,并未曾想得到学生多少的爱戴,多少的欢迎,如我曾羡慕的那些老师们一样。
每个学年的开学初也即意味着教师节的来临了。所以,初为班主任的我,特别记住了这个能证明班主任工作责任心与个性的日子,前几天就交代好几个主要班委组织好这项工作。安排好了这项工作后,心中充满着一种愉悦感和满足感,这毕竟是我走马上任以来的第一个“批示”嘛,真是这样的,几分自豪。就这样,时间过去了几天。那是星期一下午,班会课后。我照样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准备安心下来整理一些资料,然后再一个人静静看会儿书,然后独自回家。突然,几个女生走近了我的身旁,我都未知晓,“老师,这是送给您的,祝您教师节快乐!”啊——我还未曾缓过神来,可随之马上醒悟,我收到了学生送的礼物了,我生平第一次真正这么近距离这么真切地收到学生的礼物了!我好一阵激动!我当时便没有跟他们说连我也送啊,我只是说应该给我们班的任课老师送一点礼物表示尊重与感谢啊!我第一次感到了学生原来不是想象中那般不经事的,学生精明着呢!原来,我也曾被学生惦记着的!原来,那种被学生环绕的情形我也曾拥有过呢!不管怎么说,那一次,我真的好感动,生平第一次感到我也可以做到被学生触拥的感觉。
几年过去了,作为老师,当然,我在一点一滴地成熟。关于有没有被学生环绕触拥的问题也早已不在我心头缠绕不已挥之不去,因为每个教师在教学生涯中,总会碰上这样的情形的,又何必羡慕在乎别人呢,而且不用讳言,有时学生围绕你多了,都还有些烦呢。只是,这人生中的“第一次”,实在印象深刻,它必将永留我心中,时时提醒我——
用心当好一个教师!
第一次煎荷包蛋
文/严筱奕
今天是周末,我可要好好放松一下。我像往常一样起床后,直奔厨房,想看看妈妈今天给我准备了什么好吃的早餐。咦?今天怎么啦?锅里冷冰冰的,什么都没有。这时,我看到桌上有一张纸条:“妈妈有点事,没来得及做早饭,饿了自己找点吃的,一小时后再回来。”我想起妈妈平时总是和我说谁谁像你这么大了就会干这干那的,再想想妈妈平时也够累的,如果我自己动手做一次早餐,既能锻炼自己,还能减轻妈妈的负担,何乐而不为呢?
那今天我来做什么呢?对了,荷包蛋又香又好吃,妈妈也经常做给我吃。我就来煎荷包蛋吧。
我打开油烟机,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煤气灶,双手举起油瓶缓缓地往锅里倒了一些油,接着赶紧从冰箱里拿了两个鸡蛋。学着妈妈的样子将鸡蛋在锅边轻轻一敲,两手掰开蛋壳,蛋黄和蛋清一起滑下了锅。“呲——”油花四溅,我吓了一跳。赶紧拿起铲子往锅里一铲,结果油飞得更厉害了,我赶紧闭上眼睛将火关小。看着锅底的鸡蛋慢慢地凝固变熟了,香味也飘了出来,“好香啊!”闻着香味,我馋得口水直流。接着我又洒了一些盐,把鸡蛋翻了个身子,又煎了一会儿,就迫不及待地将荷包蛋盛到了碗里。看着油光光的荷包蛋,闻着香味,我心里开心极了。
刚想吃,妈妈回来了。我连忙拉着妈妈说:“妈妈,快来,尝尝我煎的荷包蛋。”妈妈尝了一口,我盯着妈妈,等待妈妈的评价。“嗯,不错,很好吃。”妈妈点点头,笑着说,“女儿,你长大了。”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真比吃了蜜还甜啊。
第一次手术
文/李梓贝
今年的7月1日,应该是个值得欢庆的日子,可是对于我来说,一点也不开心。因为医生发现我的唇脐带短,影响了牙床的发育,所以我要做人生中的第一次手术——切唇脐带。
来到医院,我紧紧拉住妈妈的手,不情愿地走进了牙科。一位和蔼的女医生让我睡在一张多功能床上,稍做了些准备,手术就开始了。
医生先给我打麻药,我感觉一阵剧痛,身体似乎挺成了一座拱桥。医生安慰我说“不怕,一会就不疼了。”我觉得上唇肿了起来,用舌头舔舔,一点感觉也没了。不一会儿,手术真正开始了,医生用一块手术布盖住我的头,上面有一个洞,能露出我的嘴。接着,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碰到了我的上嘴唇,噢!是手术刀,可是我没有感觉疼。接着一个冷冰冰的东西在我上唇和牙床间穿梭,我立刻挺了挺身子。医生连忙按住我,着急地说“小朋友,快别动,已经在缝针了……”我的泪珠再也忍不住了,一滴一滴从眼眶落到了唇边,大脑晕乎乎的。医生缝了一针又一针,一根根线从我嘴边划过,我害怕地连肚子都在猛烈地颤动着,甚至感觉心都被掏空了,眼前一片黑暗。过了好久,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做完了!谢谢医生!”一双温暖的手将我托了起来。
我睁开眼睛,牙科诊室的窗户里射出一道光线,妈妈正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