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的文章(精选11篇)


钢笔的文章(精选11篇)

一支钢笔的见证

文/轻风流水程维

退休了,别人的生活多姿多彩,我的日子平淡简单:无其他能耐爱好,又因身体及方方面面条件所限,无非以读点闲书、写点小文章打发光阴——也算是“活着,就还得做一点事”吧。我又是个恋旧的人,时常“静思往事,如在目底”——对自己人生旅途中诸多的“曾经”,都一往情深,念念不忘。比方说,手头用着电脑,心里则总喜欢回味早先那用钢笔在稿纸上写文章的“手写之乐”。就“写”而言,去年我已有《手写岁月》一文追怀;今天再来讲个“笔”的故事,聊表恋旧之情。

早年的学生时代,我曾经有过一支好看又好用的钢笔——上海出产的铃兰牌铱金笔。提起这支笔,如烟往事历历在目。

1976年年初,我虚岁十六。那时,我父母远在江西抚州的一个三线厂里工作;我跟着爷爷奶奶,还有阿公阿婆(爷爷的兄嫂)生活在老家安徽休宁,住在县城南街草堂巷巷口的一座徽型四合屋里。我已于寒假前在休宁海阳中学初中毕业(那个年代,毕业升学是在春季);有望寒假后升入高中。寒假里,就一边过年一边等通知。

春节前,远在合肥工作的叔叔婶婶来家过年了。他们到家的第二天上午,我正在堂前扫地,婶婶在奶奶房间里喊我进去,从旅行包里取出一支崭新的钢笔,微笑着递给我:“你要上高中了,这支笔给你。”我高兴地接过钢笔跑进自己房间,一屁股坐到写字桌前,旋下笔杆吸足墨水,又重新旋上笔杆,顺手从草稿本上扒拉一张纸,“沙沙沙”划了几下,又试写了几个字——笔头出水很畅。“真好写!”我高兴极了,把这支笔捧在手心里端详着:黑里透亮的笔杆上,有一排金色小字,标明了出产厂家。薄薄的铜黄色笔帽,表面饰有很细的方格,显得大方而又精致。揭下笔帽,传统风格的“大笔头”金光闪闪。笔杆底部粗细正宜,我的手指头捉上去正合适。“开学就是高中生了,这支漂亮的钢笔——多好的般配啊!用这支笔做课堂笔记、写作业作文……在同学面前一出手,不言也是炫耀!”如此想着,我心里一连好几天都美滋滋的。

农历正月里,少不了要跟着大人下乡走亲戚。行前,叔叔拍着我的肩头说:“记着,你去,是代表你老子”。这让我似有所悟:我长大了——爸爸妈妈没回来,我可以“代表”了……

春节过后,乍暖还寒。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们,一定至今都不曾忘怀:不久前,周恩来总理逝世,举国同悲,举世同悼。然而报纸和广播,一边是有关周总理逝世的报道,一边又是“清华大学大辩论”的消息,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渐渐地,在人们的惶惑不安中,“大辩论”——“反击右倾翻案风”的矛头所向日益明了。“文革”已经十年了,人们内心自有判别和明辨。

一天晚饭后,叔叔和爷爷、阿公聚到堂前八仙桌上来了。一看这阵势,我就明白:有“小道消息”听了。——在阿公和爷爷的影响下,我从小学四年级起,就注意看报纸听广播,关心时事了。此刻,我赶忙凑了过去。八仙桌上方悬着一只30瓦的电灯——昏黄的灯光下,叔叔果然小声地讲起了一些有关周总理逝世的传闻:重新工作而又受到打压的老帅和元老,一个一个是如何的悲痛难抑。叶剑英、李先念眼睛都哭红了;王震、余秋里更是顿足捶胸,哭得泪人似的。尤其是余秋里,自己也在病中…… 头顶上那只电灯,没有灯罩,灯光四散。堂前尚有昏黄的光,但没有一丝暖意;天井那边则愈发昏暗、寒冷。

一阵又一阵的北风从天井上吹下来,冷飕飕的。门外街口广播喇叭里的“大批判之声”也随风飘了进来。听着那火药味越来越浓、一声强似一声的鼓噪,叔叔垂下眼皮摇了摇头:“这形势刚刚好点,就又批来批去了!” “是哦,周总理追悼会后,邓小平就一直没有出来。” 爷爷望着深黑的天井,接了一句。阿公叹了口气:“看来……靠不住了。”我忍不住插了句嘴:“不会吧,总理追悼会上,还是他致的悼词。”叔叔抬起眉头望着我,意味深长地叮嘱道:“你要注意,只听,别说。在家里听到的,千万不要到外面去说。在外面,嘴一定要紧。要学会多用眼睛看,多用头脑想。”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几天之后的又一天晚上,就从广播喇叭里听到了一条国务院代总理会见外宾的消息——果然没出大人们所料,代总理并非致悼词者。

寒假将尽的一天下午,我的同学吴献民给我送来了《海阳中学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妈是海中教导处的老师。“啊,通知来了!”奶奶喜出望外,连声说道:“真是好很了,真是好很了……”。这些天她一直忐忑不安,总在念叨着我万一在这里读不上高中,父母就会把我接到江西去……这一下,她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开学了,春寒料峭依然。我至今记得,那年3月里还下了几天不小的雪;坐在教室里上课,一双脚冰冷;而“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却如火如荼,甚嚣尘上,声势一浪高过一浪。到了清明节,终于爆发了“天安门事件”。人们无一不卷进“声讨”和“批判”中去——嘴上说着从广播喇叭里听来的话,笔下拼凑着从“两报一刊”上“转载”过来的文字,竞相表态“紧跟形势”。风云激荡之中,我自然也“激扬文字,口诛笔伐”——“不言也是炫耀”的铃兰钢笔大尽其用。

彼时适逢国家某部门一位领导下来视察工作——我用这支钢笔写下的诗歌被老师选中,得以展示在校园里的黑板报上接受“检阅”。受此鼓舞,我干劲倍增,笔下批判文章连篇累牍——不是在班会上发言,就是张贴到班级教室后面的宣传栏里。我还曾代表班级到学校广播室去慷慨激昂地“播送”过自己的批判文章。我日常用我的铃兰钢笔写出来的作文,老师批下来也多是“优”等;写作水平在同学中也就得到了公认。如此“成就感”,使我不禁“俨然”起来:穿上了一件爸爸“传”给我的旧中山装,在左上方口袋里插上了我的铃兰钢笔。后来觉得还不够味儿,就又买来一支铜黄笔帽的圆珠笔,与铃兰钢笔插在一起。——胸前“金笔”并排熠熠闪光,其“不足为外人道也”之心态,昭然若揭。

……仅仅几个月后,地覆天翻。郭沫若同志的《水调歌头·粉碎“四人帮”》传遍大江南北之后,姚文元就被骂作“反动文痞”了。可笑的是,我的同学们居然也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文痞”,因为我也“能写”。——还有更好笑的:三十多年后,我作为母校海阳中学办公室的负责人,又因为“能写”,同时兼有若干“文字把关”的职责,就领受了同事中与我年龄相仿者的戏谑:“姚文元啊!舆论总管哪!哈哈哈哈!”真是“缘分”啊!

不过,在早先的经历之中,铃兰钢笔陪伴我的,也并非一直是顺风顺水、阳光灿烂。1978年夏天,我用这支钢笔作出的高考答卷,让我名落孙山。秋后,这支笔随我卷起行囊西行,到父母身边去寻出路,奔前途。我来到了妈妈任教的学校复读,在妹妹就读的班上插班。那个教室里的同学都比我小三四岁——“大龄”的尴尬,使我内心甚感自卑与孤独。我只有埋下头来“恶补”——铃兰钢笔与我朝夕相伴,寸步不离。卧薪尝胆十个月后,1979年高考,依然是用着这支钢笔,我终于写出了决定自己日后人生之路的合格答卷。此后,这支钢笔还伴随了我几年。何时停用的,记不清了——只记得后来笔尖渐渐变粗,实在不好用了,我才将它洗得干干净净,擦拭晾干后珍藏起来。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用到过这样好看又好用的钢笔了。

我的铃兰钢笔,陪伴我度过了黄金般的中学时光,见证了我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成长经历——我用它写下了整整三年的日记和作文。这支钢笔也见证了年少岁月老屋里的家国情怀和亲情温馨。从小到大,叔叔婶婶一直对我关爱有加;而十六岁时那个寒春之夜叔叔对我的叮咛嘱咐,则令我尤为难忘:当时似有所悟,日后感慨良深;践行由此及彼,以至受益终身。这支钢笔还见证了我跟文字结下的不解之缘——后来会跟文字打一辈子交道,似乎先前早有伏笔和预示。

见证确乎不少,温馨如此之多,让我时常感怀在心,不断咀嚼回味,勤于行诸文字——得以在自娱自乐中获取心灵慰藉,抒发感恩情怀,丰富精神寄托。汪曾祺先生说,“人总要呆在一种什么东西里,沉溺其中。苟有所得,才能证实自己的存在,切实地活出自己的价值。”所言极是。思悟人生无止境,咀嚼亲情无尽头。活到老,写到老,思悟到老,也算“活出自己的价值”吧。

平静的日子

路边的梧桐树懒散的垂着头,享受着晚秋最后的煦暧阳光。球场上如茵的绿草依然生机勃勃,似乎忘记了这个季节即将走到尽头。远处江上传来的气笛声,悠长,旷远。

我走在午后的校园里,书包里装着课本和一支钢笔,钢笔是几年前在一个超市的柜台上买的,当时觉得生活和工作都有可闲暇的时间了,应该重新练练字,让自己做一个更有文化修养的人,尽管已不再流行上衣口袋别着一支钢笔。书包里还装着一瓶水,饮料的瓶里灌入的凉开水,虽用了几天了,喝入口中的时候还有淡淡的水果香味,味道似乎胜似原装的饮料。

每天都是一程不变的模式,起床,出操,洗漱,内务,早饭,上课,午饭,午休,上课,体能,晚饭,新闻,晚自习,洗漱,熄灯就寝,梦乡… …十一年来久违而又熟悉的生活方式,由此常常忆起洛阳的校园时光,似乎一切都相似,不同的是容颜,不同的是人,不同的还有心情。

闲暇的时候,拿出钢笔在临摹的字帖上写一写宋词。用得久了,对这支钢笔似乎有种相依相惜之感,它是我自会写字以来所用的最贵的一支笔,尽管也仅是百余元的价格,可那时自己的薪水也仅是这支笔的十余倍。自然,拥有这支笔之后,并未如买时所想的那样勤于笔耕,工作时键盘相伴,生活时锁事相伴,闲暇时无所事事相伴。重回校园应是钢笔一展身手的时候了,临摹了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顺把自己贮望长江的感觉也写了下来:草黄花落江水寂,孤帆远去无归期。北雁影只鸣声远,长空里,夕阳浮云秋风起。独处汉水客楚地,遥望塞外无消息。纸笔难书相思意,词一曲,光阴填满慨然句。

决定不饮酒了,一则想净化神智,二则想专心读书,三则想谨遵校规,由此有意搅黄了同窗们几次的蠢蠢欲动。坚持喝茶了一段时间,所用之玻璃杯比较大,装在书包多有不便,更觉在教室里举杯引茶稍显清闲似对老师多有不敬之意,便买了瓶瓶口宽阔的饮料,一饮而尽之后用此瓶装玻璃杯晾好的白开水,方便,礼貌,健康。更重要的是,在聆听尊师高谈阔论之后,在侃侃对答尊师提问之后,在激烈舌辨同窗言论之后,文明的旋开蓝色的瓶盖,优雅的送到发干的唇边,轻轻的啜口甘甜的江水,一首滋润的乐曲响遍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清凉,解渴。

这几天总是做一个类似的梦,梦见考试,试卷上的俄文我无法识别,似是英文,又好像是汉字,总之无论如何读不懂题目的要求,不知如何做答,考试的时间越来越接近结束却始终无法写出一字,急,急,急。梦醒后似有如释重负之感,却想不能让梦中的情景在现实中出现,珍惜时间,好好学。

手写的时光

文/曾五妹

朋友在微信群里晒出一幅手写的钢笔字,那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她的字飘逸洒脱,清秀隽永,让人眼前一亮。她说,每每看书,遇到自己喜欢的章节,她都要仔仔细细地抄下来,长期以往,竟然积了厚厚的十几本,旧了也舍不得丢,时常翻翻,重新温习那些优美的篇章,然后又对照着重新抄写一遍。看自己的字迹一点一点的进步,是她最幸福的事。

我又何尝不是呢?闲暇时,我便拿出书和纸笔,边读书边认真地做好读书笔记,也常常在夜晚,趴在书桌上记下自己的心情,将那些生命里感动的片断,记录在册。那是我最享受的事情。

遥忆当年,我还在一所偏僻的学校上学,我的班主任张老师就经常跟我们说,人有三大招牌,其一为“一手好字”。二十多年过去了,老师的声音在耳边依然时常回响,并且声如洪钟:“一个人的字是最重要的招牌,见字如面,字如其人,你们必须练就一手好字。”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拼了命地练习钢笔字。临摹的字帖买了一本又一本,也不知写坏了多少支钢笔,写完了多少本练习册。终于,在学校举行的书法赛上,我的钢笔字屡屡获奖。中考的时候,甚至有老师这样对我说,你的字很漂亮,将来做秘书不错。

我的字,确实就像我的一张“名片”,给我极大的信心和勇气,为我赢得了不少的赞美。第一次面试,面试官对我说:“你的字不错吧?呆会写简历,你一定要拿出你最好的水平,我们老板很看重字是否漂亮。”最后我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一手好字成了至关重要的因素。

后来,电脑开始普及,钢笔字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我也曾一度地认为,字好与不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我没有做上文秘,我的那手漂亮的钢笔字,派得上用场的地方极少。但是,我依然爱那段书写的时光。每个晚上,我伏在灯下认真书写的时候,是我最心静最快乐的时候,也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陪伴你的日子里

文/果果

你这个孩子,一天天在长大,一天天在变化。前天你突然提出想自己走段路去学校,我问你为什么,你说你想一个人走,觉得自己可以了。我同意,于是在过了离学校不远的那个十字路口让你下车,背上重重的书包,左手提着试题盒子,右手提着葫芦丝,你欢快的走了!你走了,我却怎么可以放心,于是我跑到马路对面,目光始终跟随着你,看你在白雪文具店门前稍作停留,然后到了学校门口也是稍停了一下就进了校门。我心想,你大概想要自己走,就是能这样的自由自在,可以看看自己喜欢看的东西吧!昨天到了十字路口,你着急的不行,说你要下来,如同昨天,我还是在远处跟着你,可今天状况不同了,你到了学校门口没进去,转头穿过车流跑到了我们常去的晨光文具店,我想到你还得穿过车流回来,立马跟了过去在路边等你,一小会儿,你出来了,看到我,显得有些尴尬慌乱,我问你买什么了,你支支吾吾说钢笔,我告诉你这样多不安全,那么多车,你窜来窜去······于是我送你进了学校。晚上回家的路上,我让你说说你昨天的情况,其实我也是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倒没有过多责怪的意思,可你半天不吱声,后来哭了,难道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再后来,你说了事情的经过。你说喜欢你班孩子拿的大头钢笔,所以就自己拿了自己的钱去买·····我告诉了你一点儿,孩子,其实你的钢笔已经够多了,因为你喜欢,所以每次提出买钢笔我基本满足,你要学会和懂得喜爱和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东西,而不能总是看到别人的东西好,大千世界,好东西多的去了,我们怎么可能都买回来啊,如果你总有这种心里,你就永远不会满足······你似乎听懂了什么,点着头。昨天回家应我们要求,你把自己所有的钢笔整理了一番,把自己的钱也清点了,并附上纸条,写上金额,以后若有支出就写上去······

最近你们到了复习阶段,每天做习题,做卷子,背书,你还是会粗心大意,还是不爱动脑子,遇到稍微有点难度的题目就绕道走,昨天数学模拟考了下,得了97分,后来我看卷子,应该还要扣上三四分,所以,孩子啊,我们的水平目前就徘徊在90分附近!好吧,不管如何,你每天都在认真完成着自己的事情,我也在尽力做着我该做的,这就够了!因为我的心态调整,这学期的晚上少有硝烟弥漫,包括复习阶段,这样挺好!

羞涩的钢笔

文/陈景起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我读小学四年级。那是一个“阶级斗争”的年代,人们的生活十分贫困。那时,小学生能有一支钢笔,是一件很自豪的事情,而我却得到了一支不该得到的羞涩的钢笔。

春末的一天,我校的王淑英老师说:“四年级的同学们,以后要学写钢笔字。”我回家后和爹娘要钢笔。娘说:“再等几天,攒够了鸡蛋就给你买钢笔。”

一个星期日下午,我去王有根家玩捉迷藏,我看见他家的桌子上放着一支小笔尖包头的黑色钢笔,我的眼都看红了,趁捉迷藏他不在我身边的机会,把那支钢笔藏进我的左胳膊衣袖里,我急忙向外跑,因为是他捉我,他见我跑,就追我,我跑到院子大门口,被那高门槛绊到了,我摔了个嘴啃泥儿,左胳膊正硌在砖头上,摔的我想哭,我龇牙咧嘴地爬起来,王有根赶紧给我拍打身上的土,我自己也忙着在身上乱拍打,却忘了衣袖里的钢笔,那支钢笔从衣袖里掉在地上。王有根见钢笔是他家的,他拾起钢笔一看,钢笔摔裂了,王有根哭了,他说:“你这个小偷,把俺家的钢笔给弄坏了,你赔俺。”此时我不知怎么办好,我慌张地撒腿就跑。王有根在后面拿着那支摔裂的钢笔追赶我。他追到我家见我爹娘都不在,他说:“俺等你爹娘回来,赔俺好钢笔。”

傍黑时,爹娘从地里回来了。王有根和我爹说了这事,我爹气得抬起一只脚脱下鞋就打了我一鞋底子,爹冲我大声喊:“打死你这个没出息的东西,不学好!”我低着头眼里含着泪花站在一边,不敢言语。爹和王有根说:“今儿个天黑了,供销社上门啦,赶明儿俺赔你。”王有很说:“明天后晌要是赔不了俺,俺就跟王老师去告景起!”爹说:“俺说话算数,赶明儿后晌给你家送去,俺这就送你回家,问问你爹这钢笔在哪儿买的,多少钱。”就这样,爹和王有根去了他家。

爹从王有根家回来就发了愁,爹和娘说:“有根他爹说,‘那钢笔就是在咱村供销社买的,一块四毛八分钱。’”爹娘把全家都翻遍了,才凑了六毛七分钱,娘说:“还有六个鸡蛋够半斤,也能卖三毛多。”那时笨鸡蛋小,一般的十二个一斤,每斤六毛九分钱。爹说:“这也不够呀,赶明儿俺去趸(批发之意)青菜卖了,给人家凑上那杆钢笔。”

第二天,爹拿着六个鸡蛋去供销社卖了三毛四分钱,带上家里凑起来的六毛七分钱,推着小推车,去十八里外的孙镇集市上趸了一些青菜,然后串村去卖。天快黑了,爹推着小推车,还剩下了一捆青菜。在快进家门的时候,被“造反派”“坐地炮”发现了。爹还没有来的及去买钢笔,就被“坐地炮”抓去揪斗,他们给爹扣上了一顶“投机倒把”的大帽子,把爹一天卖的青菜钱,连本带利都翻走了。

王有根见我家赔不了他的钢笔,第三天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王老师,并把那支坏钢笔交给了王老师。下午放学时,王老师把我留下了,她针对我偷拿王有根家的钢笔的事,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然后她拿出了一支好钢笔,对我说:“我已经知道了你爹为赔钢笔卖青菜挨批斗的事,看来你家一时半晌的也赔不了有根的钢笔,这是我的钢笔,比有根的钢笔还好些,你拿着这支钢笔,我领着你去有根家,赔他钢笔,再向他赔个不是。”

天快黑了,王老师领着我向王有根家走,当走到王有根院门口时,我看到那高高的门槛,腿就发软,抬腿是那么的费劲,我低着头跟在王老师身后,走进王有根家。王有根的爹娘亲热地和王老师打招呼。王有根见我躲在王老师身后,他指着我大声喊:“你这个偷笔贼,赔俺钢笔!”此时,我的脸一下子火烧火燎的,我羞臊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王老师见我难堪的样子,赶紧说:“景起,还不拿出钢笔赔给有根,再向他赔个不是。”我拿出王老师给我的钢笔,不知说什么好,我低着头,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俺错了。”王老师说:“有根,你看看这支钢笔行不?”王有根接过钢笔看了看,他连蹦带跳地说:“行,行!”王老师说:“有根你把好钢笔留下,坏钢笔就给景起吧,景起回家用线捆绑一下还能用。”就这样,我得到了一支不该得到的羞涩的钢笔。

回家后,我和爹娘说了赔钢笔的事。爹一边用线细心地捆绑着那支摔裂的钢笔,一边对我说:“你要记住王老师的恩德,往后要做一个手脚干净的正派人。”我不住地对着爹重重地点头,眼里却闪着悔恨的泪花……

我十分感激王老师。这支钢笔,让我时刻记住,今生今世,不能再做丑事。

许多年过去了,这支羞涩的钢笔,我一直珍藏着。

不知道什么丢了

文/零零安

我知道,她送给我的派克钢笔丢了。

青蓝色的派克钢笔,是她去年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时,我们刚刚相恋。那一天她跑到老远的市场买来螃蟹和蔬菜,回来做了丰盛的晚餐。在浪漫的烛光下,我看到她的脸,很美,很美……

这支钢笔我开始用时,如同吕布得了赤兔马一般,尤其爱写字,而且我从来没有用过这么贵的派克笔,虚荣心也得到了满足,所以那时的情绪可以叫做幸福。后来渐渐用习惯了,便没了最初常常抚摸的频率,偶尔觉得打字更有效率,就放在那里好久不用,直到主持了一次活动,取来别在上衣兜里。

回来的路上,路过灯光旖旎的世纪泰华,我又忍不住想到很多,虽没有当初撕裂的剧痛,但某处隐隐痛痒,不知道什么丢了。回来后第三天,因为忽然想写字找起来,才发现找不到了。和这支派克钢笔相同遭遇的,还有她送给我的那一个同样是青蓝色的稻草人钱包,在今年我生日那一天和别人吃饭时,丢了。在之前三个月,我已经把她丢了。

我又想起了香儿,想起了莉莉,想起了丽丽……我不知道什么丢了,所以才错过一个又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而最初,我只想一辈子只谈一次恋爱,从一而终。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而今单身最好,不要去祸害别人。

老天对我不薄,然而也特别公平。

居来财修钢笔

文/张华

居来财人高瘦长,黝黑皮肤,眼窝略陷,鼻孔朝天,海马脸。他腿特长,骑在二八加重脚踏车上活像大马猴耍童车。他出摊很有规律,除了骑车去赶异乡两个逢集日,一年四季都是早饭后出现在十字街口,他的摊位极佳,左边靠近人来人往打开水的老虎灶,后面就是新华书店。先放个大马扎,摆上扁木盒,向上打开呈100度的盒盖,里面排列着整齐的新钢笔,他坐在小方桌后面,脚边立只杉木八宝工具箱,就开张了。他是修钢笔的,也算是镇上“闻人”,有文化的人都离不开他。

那时候人们都是一水的藏青色中山装,学生装,草绿色的军便服。从上衣口袋挂的钢笔就能知身份: 挂支大黑帽头笔的是中学生,挂两支笔的是教师,挂高级铱金笔的是干部。

钢笔虽小,是个普通的书写工具,却有点学问,钢笔最核心的部位是笔尖,笔尖分为大尖,小尖,明尖,暗尖。居来财那个扁木盒展示的钢笔就分了几个层次: 最上面二排是“英雄”牌、“永生”牌铱金笔,笔尖不含黄金,只是镀金,笔尖较硬,是小尖暗尖; 中间二排是“关勒铭”牌、“金星”牌钢尖笔,笔尖较有弹性,是大尖明尖; 下面二排是“黑龙”牌,是入门级钢笔,笔尖特硬,流水不畅,笔舌易堵,常弄得墨水满手。但是“黑龙”最受初中生欢迎,它既便宜又笔尖硬。

那时最兴的是钢笔尖笃课桌的游戏,下课铃响起,男生们纷纷拧开笔帽,三五成群,偶尔也有女生参加,高举手臂掷笔扎向松木黑面课桌,谁扎得深扎得快扎得多,谁就引来一片欢呼。故居来财笔摊上换笔尖最多,一度“黑龙”笔尖脱销。

是日,午后微风和煦,居来财正在拔开笔舌换笔尖装吸水杆,耳畔响起一种混杂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请教师傅,这笔能修复吗?”“放在桌上。”他头也不抬地忙碌着,眼睛余光一瞥却大吃一惊,“这是支地道的美国派克金笔!”他不由地停下手中活,仰头望去。桌前立着一个微秃脑袋,架副金丝眼镜,身着黑羊皮短风衣的中年男子,正微笑地望着他,一副恳请的表情。

“鄙人姓崔,刚从县教师进修学校调来贵镇中学当英语教师,这是当年外国友人送的纪念品,时代久远,已书写不畅了。”其实这位教师大有来头,早年毕业于中央大学外语系,国共内战期间被招聘至中美军事调停处当翻译,随克拉克将军走南闯北到处灭火,后调停失败,克拉克回国前送他这支笔留念。新中国成立后,全家安顿省城,他便到县里培训英语教师,进修学校停办后,便调到这里任教。

居来财麻利地把崔老师钢笔拆开检查,复戴上眼窝放大镜端详笔尖。半晌,才徐徐道来,“你这支美国派克金笔,笔尖是14K大尖黄金合金,笔尖较软,弹性十足,书写外文手感舒适,只是年代久远,笔尖已磨损,顶端金粒需重新焊接。但配件难寻,要想修复得下相当功夫,有没有把握,还真是说不准。”

一席话把崔老师说得目瞪口呆,做梦也未想到在小镇遇上高人。“时间长点没关系,修复失败也没问题,我崔某拜托了!”说罢回校了。

世事难料,不久十年动乱开始了,镇中学更名为“红旗战校”。这日,崔老师正夹着授课讲义匆匆走在校园里,一群小将们围了上来,不由分说给他戴上三尺高的纸高帽,围着身体贴满大字报,脖子挂上“里通外国大特务”铁皮牌,押向牛棚。

还有一位司令率众直奔居来财摊前,喝道:“立刻把崔曙大特务微型发报机交出来!”居来财笑笑:“我一个修钢笔的,不懂无线电。”“据可靠情报,崔曙送修的美国笔就藏有发报机,现在发现西山上空不明电波,定是求援美国来轰炸。”“奇怪!一支笔五部件: 笔尖笔舌笔帽笔杆吸水柱,怎好放发报机?那支坏笔,早就甩进垃圾箱了!”这位司令见讨不到便宜,悻悻回了。

次日出摊,人们发觉居来财变了模样,只见他头戴带檐棉军帽,穿身老黄颜色布军服,披件黄大衣,脚蹬棉军靴,一身凛然正气,倒成了街头一景。他淡然地解释:“这些小鬼什么来历不知道,跟我吆五喝六的。老子三代贫农,扛过枪,跨过江,当过志愿军,不是我们保家卫国,还有你们今天,少来!”

这话风传到那司令耳中,也奈何不得。

复课闹革命后,崔老师边整边改又当上高中英语教师,居来财穷尽手艺修复好他那支美国派克金笔,两人成为挚友。

远去的钢笔

文/刘卫

从小学三年级起,老师就教会我们用钢笔写字了。相对于铅笔,钢笔写出来的字更显凝重,擦不掉,也有仪式感。

那时,虽然我们家的境况还算好,但一支“永生牌”或“英雄牌”的钢笔仍显奢侈。在商店里精挑细选,我买了两支杂牌钢笔。从小,父亲就告诉我,字如其人,也是另一张“脸面”。说某人有才,其中除包括他的学识外,还暗喻能写一手好字。那个年代,教育不受重视,上大学靠推荐,教材一再删减,在校大半时间都投入到“学工学农”和各种政治运动中,这使得我有空练字。没字帖,我在家里临摹报纸上的各种标题字体,后来又自学写毛笔字,魏碑、楷体、黑体、隶书、宋体等都练过,继而学插图。整个高中阶段,我一直担任学校黑板报主编,成为师生公认的才子。

直到高中毕业,我们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临行前,父亲叮嘱了许多,郑重地给我三件“礼物”:一套工装、一只军用水壶,还有一支高档“英雄牌”铱金笔,这是我心仪已久的珍品。在下放岁月里,钢笔始终不离身。我用它给淳朴的山民做速写,讴歌农人的劳动美德和纯美的山景,采访了村干部,报道山区的莘莘学子艰苦求学的经历,还记录了我备战高考所要背诵的范文以及英语单词、各种历史事件和化学方程式和数学公式。手握钢笔,挑灯夜读,学志不辍,最后我考取了一所部属大学。

后来,我来到一家国企工作,见我的字写得漂亮,总经理要我当秘书,起草讲话稿、写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年终总结。闲暇时间我坚持写稿,那支“英雄牌”钢笔仍然伴随我左右。

如今,我写东西全都用电脑,那支钢笔再也没有用武之地,被我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

我心中的那一抹幽蓝

文/飘雪心莲

我喜欢天空的颜色,那么澄净的一片蓝,是梦之蓝。而留在我幼小心灵的那一抹蓝色,却是一支蓝色钢笔,那钢笔的蓝色就像蔚蓝的天空一样美而深邃!我永远不能忘怀。

那是在小学三年极,一个秋日的下午,作文课上,老师拿着一本作文书给我们念作文,我听得入了迷。那时没有课外读物,就是有,在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也没有钱买啊。作文书只有老师那有啊,我好羡慕,心想,我要有这么一本作文书就好了。下课的时候,老师叫到我的名字,说,放学了,让我到办公室去一下。放学后,我去了办公室,不知道什么事,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声老师,老师说,这本作文书你拿去看看,看完了还给我。那一刻我受宠若惊,心花怒放,我梦寐以求的作文书啊,真是心想事成!

向老师道了谢,我高兴地回了家,没想到更大的惊喜在等着我。父亲给我买了一支“英雄”牌钢笔,这在当时可是名牌啊,银白色的笔帽,淡蓝色的笔身,十分精美,我永远忘不了那抹蓝,纯净得纤尘不染,蓝幽幽的光辉让人醉心。我喜欢得不得了,要知道,那时我的家境不好,我没有好衣服,好鞋子穿。但是,我却拥有一支漂亮的蓝色钢笔,而班上的同学谁都没有,我要用这支钢笔好好地写字,写作业,我仿佛懂得了父亲的良苦用心,我把这支钢笔视为珍宝,随时带在身边。下课了,我会把钢笔放进口袋里,生怕被人偷走。

秋日的阳光很灿烂,大人们把玉米收回来,放在校园里,我们学生也参加了劳动,把玉米棒子和玉米皮分离。校园里全是一堆堆的玉米和玉米皮。放学后回到家,写作业的时候却发现我心爱的钢笔不见了。我十分的懊恼,焦急,却不敢对父亲说,煎熬了一夜。早上去上学的时候,我忐忑不安地对父亲说,我的钢笔丢了。我不敢抬头,等待着父亲的批评,要知道那是父亲省吃简用专为我买的啊,父亲沉吟了片刻说,去上学吧。我长吁了一口气,飞快地跑到了学校。

上课的时候,我心不在焉,心里想,我的钢笔怎么没的?丢到哪里去了?放学后,同学们都走了,倘大的校园里只剩我一个,我在那一堆堆玉米皮中寻找,轻轻地拔开清白的玉米皮,我发现我的钢笔就躺在里面,那清幽幽地蓝色熠熠生辉!我小心地拾起,擦拭干静,放到书包里,我如释重负!这时候我才明白,我是在剥玉米皮时,我的钢笔从口袋是掉出来弄丢了。钢笔失而复得,我的心情就如天边的晚霞轻盈曼妙美丽!我踏着夕阳的余晖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几天后,我去还老师的作文书,老师让我写一篇作文,题目自定。写什么内容都行。我知道这是老师单独给我留的作业,我一定要完成好。可是写什么呢?忽然想到父亲给我买的钢笔,我就把丢钢笔这事写成了作文。写的时候,有一字“包玉米”的“包”不会写,查了字典也没有合适的字,我就用拼音注上了。作文课上,老师念了我的作文,我清楚地听到老师改念成了“剥玉米”一个“剥”字让我把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在心里说,老师真是博学多才啊。

窗外,天蓝蓝,而我手中的钢笔更是蓝得清幽,我想,一定好好学习,像老师一样拥有更多的知识。这支蓝色钢笔伴随了我好多年,后来又有了很多新的钢笔,但这支钢笔我却一直珍藏着。

这支钢笔是蓝色的,我喜欢蓝色,它是天空的颜色,是海的颜色,是我心中的蓝色,它不是金笔,却金光闪闪,在我心中永远闪烁着璀璨的光辉!

一支钢笔

文/潘志红

岁月远去了,但许多往事还镌刻在记忆深处的长卷上,就像那支褪了色的钢笔,记录着曾经的往昔……

那年冬天,我上小学四年级,书包里唯一的一支钢笔,是修了多次的。笔尖有点歪,写字粗细不匀,有时还渗墨水。班里有个叫玉虎的男生,有一支自来水钢笔,书写特别流畅,是他家在城里工作的亲戚送给他的,我们都很羡慕。这样的笔我在乡新华书店见到过,很贵的,要两块多钱。我也想买一支,但我不能跟妈妈要,因为这笔昂贵的费用,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是个不小的开支,我要自己攒钱。

老家的湾地生长着茂密的芦苇。每年的冬天,粮食归仓草归垛,大人们开始在冷水里砍苇子。苇子是盖房、编席的好材料,很多外地人都会到村子里收购。星期日,我拿着镰刀和绳子,跟在大人们的后面,捡拾落下的苇子。走在湿冷的苇地,刀子般的寒风吹得面颊生疼,腿脚麻木,手上也冻裂开一道道口子,深得都能看见殷红的肉了。那是怎样钻心的疼啊!但是我不能怕,咬牙坚持着。一个苇季下来,我拾的苇子卖了三块钱,这足够我买心仪的钢笔了。我开心地笑了,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并小心翼翼地用小手帕包裹了一层又一层,我想等到星期日就去买钢笔。

夜晚,躺在床上,我兴奋得睡不着,第二天上学钢笔忘记了打墨水,年轻的班主任成建老师把他的钢笔借给了我。这是崭新的红色自来水钢笔,笔套是不锈钢的,笔尖纤细匀称,在纸上轻轻一划,十分流利。真是好笔!我很快写完了作业,放学却忘记还给老师,我把笔放进了书包。在回家的路上,我和同学边走边玩,突然一不小心我被小石子绊了一跤,同学笑得前仰后合。晚上回到家拿过书包准备复习功课,发现书包被墨水染成一片蓝色,我心里一惊,打开书包老师的钢笔在卡口处断成了两截!我被吓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是我不能告诉妈妈,怕她担心着急。

第二天,刚好是星期日,我和一位要好的伙伴,冒着严寒,步行十多里乡间小路,来到乡新华书店,挑选了一支和老师那支一样的钢笔,花了两元七角钱买下了。星期一上学时我把新买的钢笔吸满了墨水还给老师,成建老师点点头接过放在左上衣的口袋里,我松了一口气。我还会想法子为自己攒钱买钢笔的。

下午,我刚到教室,成建老师走到我的座位前,把我上午还给他的钢笔放到我的课桌上,对我说:“还是你留着用吧,好笔才能写好字。”“老师,这是你的,我,我不能要……”我结结巴巴不知说什么。成建老师微笑着指指自己的口袋说:“我这还有一支呢!好了,就这样了。”说完他向门外走去。望着他的背影,我泪眼迷糊。握着这支沉甸甸的钢笔,从此我认认真真端端正正书写着人生的每一笔。

许多年以后,每次回到老家,我都会去茫茫的芦苇地,寻找童年最温暖最难忘的记忆……

珍藏至今的两支钢笔

文/李竹伟

我上小学时,同学中使用钢笔的极少。上初中后,才逐渐多起来,他们大多家境富裕。当时要是有谁使用一支好一点的钢笔,那可是件很时髦的事。

都上高中了,我还使用着一支廉价钢笔。为此,我曾向父亲抱怨过,可是父亲却说:“铅笔也能写出好文章。”这个浅显的道理我当然十分明白,但是,我确实想拥有一支质量好一点的钢笔。

转眼高中毕业,全班同学除极少数参军外,其余都要到农村去插队劳动了。我最要好的同学小杨已参军入伍。在我奔赴农村的前几天,我去向他父亲——杨伯伯告别。杨伯伯知道我肯定会去他家的,一见面,就拿出一个日记本和一支钢笔递给我,说希望我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好好学习,大有作为。

在农村,杨伯伯的这支钢笔一直陪伴着我,我常常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给远方的亲朋好友写信,在日记本上写学习后的心得体会,还写过入党申请书。经过近三年的磨爬滚打,我要返城了,这支钢笔跟随我一起走进新的工作单位。

文革结束,高考恢复。我的工作单位偏远,骑自行车往返费时费力。大家都自带午饭,在简陋的食堂热一热。饭后,年长的人稍事休息,年轻人打扑克娱乐,这些都与我无缘,我必须利用这点时间复习功课。有一次工作时间到了,收拾书本稍微晚了点,还遭到领导的责怪。可我就这样坚持着,一天又一天。

考试时间迫近,紧张气氛骤增。一天中午复习功课时,钢笔里面忽然没有墨水了,我真是心急如焚。借遍所有同事,只有小王姑娘有一支钢笔。小王姑娘刚从外地调来,端庄大方,声音甜美,乐于助人。从此之后,一旦钢笔用完墨水,我就直奔小王姑娘那里借用。而她也十分愿意借给我,每次都给我把墨水灌得满满的。

高考结束,成绩公布,我以微弱分数之差被大学拒之门外。当时我心情极度苦闷,每天抑郁寡欢,食之无味。这时小王姑娘出现了,她除了宽慰我之外,还拿出一支钢笔说:“这是我以前参加文艺宣传队时获得的奖品,一直放着,送给你用吧。”我一看,是英雄牌,质量上乘,价值不菲。而她自己用的还是那支普通的钢笔。这个时候,收到一位姑娘这么贵重的礼物,我隐约感到一种莫名的温暖和幸福,同时也让我感到愧疚和不安。在小王姑娘的鼓励下,我很快从阴影中摆脱出来,振作起精神,开始了新的生活。我去上广播电视大学,去夜校学习日语……

后来,我和小王姑娘的交往日渐增多,到了无话不说的程度……再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现在流行一种碳素笔,可是我一直喜欢钢笔,两支钢笔交替使用。时间长了,钢笔里面装墨水的胶囊先后老化破裂,无法修复,无处更换。我只好忍痛不用,洗净里面残余的墨水,将其收藏在箱底,视为珍贵文物。

这两支外观相近、型号不同的钢笔,一支凝结着长辈的期望,一支见证着我们的爱情。闲暇时,我偶尔拿出来细心观赏,品味过去,沉浸在幸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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