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应急预案
小区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区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区应急预案1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为全体老人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供暖中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单位领导
联系方式:
副组长:
联系方式:
组员:
联系方式:
职责:
联系方式:
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1、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修工作,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转。
2、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供暖操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预案实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停暖事故时,先由学校电工和维修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应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负责人:
1、国资中心冬季供暖值班电话
白天:(座机)夜间:(座机)
2、地热供暖学校:机房设备及空调末端设备供暖期间如出现故障请联系地热维保单位(联系人电话:)
(二)夜间供暖巡视,若发生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暖事故时,由校区维修组长谢立和组织供暖人员及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通知校区总务主管(李志勇),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
(三)应急保障措施
1、电暖器故障应急措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购买安装必要的供暖设备,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电取暖器维修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及时联系教委国资中心应急抢修队伍,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四、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电器电闸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2、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3、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小区应急预案2一、制定突发停电应急处理预案的目的
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置大面积突发停电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效、责任明确”的应急机制,提高紧急避险和应变能力,保障辖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管理主体及职责
(一)公司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审定,指导、监督各项目部做好相关事故的`预防工作,定期检查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的实施情况。公司主管职能部门为应急预案实施的督导部门;
(二)项目部负责对全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培训、演练进行记录,根据预案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及修订、完善;项目部为应急预案实施的执行部门;
(三)品质部负责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对应急预案培训效果、演练效果进行检查、验证,参照应急预案考核应急预案实施的效果;品质部为应急预案实施的检查考核部门。
三、应急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1.组长:项目总监(夜值、节假日期间,夜值经理、值班经理在项目总监到达现场前,行驶项目总监权力)
2.组员:项目工程主管、客服主管
职责:接到突发大面积停电报告后,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人员实施检查、救援、维修、秩序维护、安抚、疏导等工作,并上报公司领导。同时在突发大面积停电后30分钟内,向集团运营管理部进行电话汇报,并在8小时之内(夜间突发事件于次日10:00前),由项目总监提交由其签字确认的书面《突发事件报告》(包括:发生时间、位置、事件原因分析、预案应急措施、应急处理过程、安抚措施及业户动态等)。《突发事件报告》每隔8小时及时更新上报,直至提交经由总经理签字确认的书面结论报告为止。
(二)秩序维护小组
1.组长:客服主管(负责秩序维护日常工作)
2.组员:秩序维护员
职责:秩序维护员迅速到达现场,在主要出入口设置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使用强光手电照明,引导人员出入。
(三)工程小组
1.组长:项目工程主管
2.组员:工程人员(电工、水暖工、电梯工等)
职责:高压电工迅速到达高压配电室,检查供电系统,出现故障进行维修,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关闭除备用照明的设备外的所有电器设备;电梯工迅速对电梯进行逐一检查,解救电梯内受困人员。市政停电,迅速联系供电局,了解停电原因,及时通知品质部调度中心、项目部,以便做好解释工作。恢复供电后,检查所有用电设备有无异常,发现异常,立即维修。
(四)客服小组
1.组长:客服主管
2.组员:客服管家
职责:负责计划停电前,向业户发送通知;突发大面积停电时,安抚业户,做好解释工作;逐一检查电梯有无受困人员;事后入户拜访、慰问业户;整理资料进行保险理赔。
(五)品质部调度中心
1.组长:调度主管
2.组员:调度员
职责:接报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迅速通知项目总监、品质部经理、品质部安全管理主管、工程总监、相关主管副总、总经理。联系项目总监,掌握停电现场处理情况信息,根据现场处理需求,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预案,跟进处理过程及结果,存档备案《突发事件报告》。
小区应急预案3为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保障目标
保障采暖季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他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四)实施机构
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工作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进行采暖季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个等级。
1.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蓝色预警(一般,天然气日供需缺口小于5%)。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黄色预警(较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5%—1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限气量不超过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
3.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橙色预警(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10%—2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限气量不超过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4.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红色预警(特别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超过20%)。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主城区范围共划分为9个区块,在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主城区以外区域由当地政府和城燃企业执行各自保供限供应急方案。极端情况下,由市保供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响应启动与实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城燃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相应预案级别的建议后,报市保供工作组审批。应急响应指令经市保供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发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2.指挥协调。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等级发出相应指令,组织实施预案相应处置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的发布工作。
3.指令传导。各成员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提出具体应急组织实施意见,待市保供工作组作出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应急措施,加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对应的预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市保供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舆论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5.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7时前将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期间的应急工作日报(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周末和节假日仍需报送)。各城燃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情况紧急时随时报送。
6.响应终止。当天然气短缺或其他紧急情况得到缓解后,市保供工作组经研判做出停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相应指令,明确结束响应或执行降低响应级别。
7.总结评估。各成员单位在每次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检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
8.监督检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预案在市保供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拖延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的组织和调控原则,拟定本企业的处置响应预案,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3.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预案和各级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内容。
4.应急响应结束后,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小区应急预案4为确保辖区防雪防冻工作的正常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对防雪防冻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办事处成立防雪防冻应急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工作人员、驻地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街道的防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值班室,由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辖区成立防雪防冻应急分队,以办事处工作人员、党员及青年志愿者为成员,负责各居民小区的防雪救灾工作。
二、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辖区各单位、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辖区安全。
三、应急处置
1、预警: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灾害性天气通报或气象部门预报后。应在30分钟内将防雪防冻情况通知各职能部门及驻场单位。当强降雪发生后,各单位应密切注意动态,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同时,启动应急响应。辖区、物业公司要重点加强危房及危险路段的监控,广泛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和突发性降雪的处理措施。
2、物资储备:辖区各单位要备足铁锹、扫帚等清雪工具,保证值班车辆,保证通讯畅通,充分做好防雪防冻前期准备工作,一旦下雪能够保证立即出动。
3、道路融雪:在强降雪情况下,优先组织对辖区内主干道、次干道等区域的清雪融雪工作,以迅速疏通辖区交通,保证正常的出行秩序。
四、工作要求
在强降雪天气下,领导小组和各责任单位要时刻保持通讯和信息通畅,确保决策果断、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收效明显;各单位要通力协作,资源共享,随时调动应急所需要的人力、物资和设备等资源,全力以赴做好融雪及积雪清运工作。
五、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要组织妥善安排好灾后居民的食宿,并将灾情及时汇总上报;做好保温取暖工作,预防冻伤、疾病发生。
六、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区应急预案5为切实做好20xx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颍州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京九路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特此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阜阳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颍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京九路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范围
本预案包括:京九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以及相邻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本处造成严重影响的低温灾害。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前准备、提前预防,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主次干道交通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稳定。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处直各部门、各社区(村)、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应对。
(3)依靠科技,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
四、组织机构
成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指挥长:梁月宇(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指挥长:赵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处直各部门、各社区(村)、城管中队、派出所、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张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王影、周燕、张青岩、张国亮、刘影、洪玉芳、郝坤、刘刚,信息联络员:刘影。街道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成立应急抢险组,组长:王猛、张国亮。
五、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完善。
2、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指挥开展抢险救援救护工作及全处应急物资、抢险工具的储备;负责救援运输车辆、机械的调配;在事故责任单位不明确的情况下,负责联系应急抢险施工队伍。
3、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办事处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接收指令,随时关注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
4、突发应急事件时,负责向办事处领导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告事故处置和进展情况、负责善后处理工作的整体调度和协调。
5、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受灾情况、处置情况。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职责
处直各部门、社区(村)在办事处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各社区(村):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后,在第一时间报告办事处指挥部及相关责任领导,并会同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对周边法人、住户进行疏散,通知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房屋所有人(管理人)到达事发现场。在救援队伍到来之前,进行清除交通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围护事故现场,做好警戒工作。协调街道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工作;协同街道组织实施抢险排危;负责解决灾民的临时安置问题;出现险情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救援。
2、党政综合办公室、文化站: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媒体的协调,负责信息上报的统一把关,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对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在指挥部的授权下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排危抢险工作;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房屋、护坡、道路、排水、路灯、线路、树木进行抢修维护工作;联系区市政、环卫、园林进行抢险工作。
4、安监科: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综合处置和协调;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调查;联系消防大队负责对事故现场搜救人员、排除救援障碍等施救工作;负责对违规经营的烟花爆竹和消防隐患单位、群租房、九小门店进行查处。
5、综治维稳办: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联系派出所维护现场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事故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联系辖区交警对事故现场实施局部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在抢险过程中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民政办、卫计办、农业办、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及时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和事后救助工作;负责联系市急救中心和省市医院救护队,及时救护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7、财政所:负责落实已由指挥中心确认由街道负担的事故救灾的资金,采购相应的救灾物资,做好救灾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和社会事务办一起联系上级有关机关、部门,争取上级救灾资金、物资到位。
8、经济发展办:负责灾前及灾后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配合社区进行现场救助,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9、民政办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
10、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全处范围内的值班过程中脱岗、漏岗、随意换岗、电话呼叫转移等行为进行督查并通报;要对在巡查和处置过程中严重失职和不当担责任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任何部门和社区(村)在接到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必须在5分钟内立即报告街道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217702)及街道相关分管领导;10分钟内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街道党政领导:15分钟内要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及区应急局上报突发情况,在1小时内,书面上报突发地所在的社区要向街道指挥部报告事故原因、受灾范围、损失程度、处置措施和进展情况。
(二)接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所在社区(村)为第一出动层面,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一是先向办事处指挥部和分管领导上报具体受灾情况。二是疏散周围群众,维护安全稳定、现场警戒工作。三是由安监科牵头调查事故原因,城市管理执法中队、综治维稳办配合调查。
(三)处直各部门,在接到突发应急事件报警后,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全力以赴组织应急抢救处置工作。及时将现场情况向街道领导进行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提请街道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四)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并按照所定职责开展工作。
(五)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和受灾户(住户)要如实报告事故过程、受灾情况、处置情况、和人员情况。
(六)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要随时向现场指挥报告救援情况、装备情况,并接受指令。
(七)救援救护队伍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应当根据现场情况科学组织开展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八)民政办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经公安部门鉴定后,协助做好联系死难者的遗体收敛火化工作。
小区应急预案6为保证小区突发火灾故的应急工作能及时有序的开展,确保小区居民在救灾中能及时疏散、救援、逃生自救,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特制定本预案。
1、指挥部
(1)突发火灾事故总指挥:
工作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和指挥
(2)现场指挥:处:秩序维护部: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指挥,组织协调抢险救援。
2、工作机构及职责
(1)报警及补救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一班
成员:报警员:一名,主力灭火员:三名
职责:负责扑救初起火灾,向应急指挥部现场情况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疏散组
组长:事务部主管:
成员:着火现场周围疏散员:秩序维护员二名,车库疏散员:一名,安抚员:人员一名
职责:负责组织并引导火灾发生部位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
组长:秩序维护部二班班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一名
职责:负责区外救援车辆及人员引导
(4)警戒组
组长:当班秩序维护部长
成员:秩序维护员二名
职责:在火灾发生部位周围进行警戒,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医疗救护组
组长:环卫班班长
成员:保洁员二名(负责包扎),秩序维护员二名(负责抬担架)职责:负责伤员的救护及转往
(6)组
组长:接待员
组员:保洁员2名
职责:负责及时提供救护工作开展所需的物力
(7)通讯联络组
组长:综合服务部内勤
职责:负责相关人员的及时联络
(8)组
组长:维修员
职责:负责小区断电工作(应救护工作需要)。
当发生火情时,发现者应立即向安全部报警,秩序维护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向服务处报告,根据火情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应遵循一定的.处理原则:先人员,后财产;先贵重,后次要;先灭大,后灭小;先隔断,后集中的方法和原则扑救。
(一)入局部发生火险,火势很小,极易扑灭时,发现人员在及时向保卫处报警同时,利用现场器具进行扑救,安全人员到场后,可视情况调集其它部位的灭火器进行扑救。
(二)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时,安全部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服务处领导报告,并人员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组要立即调集所属成员和灭火器具扑救和控制火灾,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情。
(2)疏散组要迅速打开起火部位疏散门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线路撤离至安全地带。
(3)引导组要派出人员车辆到东大门迎接消防车并引导至现场。
(4)在公安消防对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围警戒工作。
(5)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伤员救治并根据伤情及时送往医院。
(6)后勤组和通讯联络组在此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和人员通讯联系工作。
小区应急预案7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对雨雪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止和减轻雨雪冰冻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做好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街道本着“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以赴”的原则,特制定应对雨雪恶劣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花园路街道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由街道有关部门和辖区有关单位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
总指挥:曾辉
副总指挥:宋延军
成员单位:街道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区域建设办公室、金水路公安分局治安二中队、花园路巡防中队、社区治理办公室、省直一门诊等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组、应急抢险组、物资调运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等7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各小组职能职责和人员组成
1、综合协调组。根据应急抢险责任部门的要求,做好街道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负责向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的汇报和协调。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各社区
2、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组。全面负责应急抢险情况上报和宣传简报的编写、上报;负责天气、温度信息发布;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衔接以及新闻宣传。
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各社区
3、应急抢险组。负责组建应急分队,保洁保畅,各社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问题排查,做好防灾救灾的宣传工作。
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巡防中队、各社区
4、物资调运组。负责街道应急抢险物资准备,确保物资充足,储备充足油、米等,准备工业盐5吨、铁锹50把、雨衣80套、雨鞋100双、手套100双、强光手电20支、扫把100个等物资;联系准备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机等材料设备。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治理办公室
5、后勤保障组。负责抗灾资金的准备工作;负责困难群众的慰问工作,做好流浪救助转交工作。
成员单位:社区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区域发展办公室
6、安全保卫组。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期间险工险段等重点区域部位的安全警戒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项目施工、拆迁工地、城改地段、房屋问题的排查和整改;负责落实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维稳和社会治安,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成员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治理办公室、区域建设办公室、金水路公安分局
7、医疗救护组。负责街域内抢险救灾中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
成员单位:社区治理办公室、省直一门诊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辖区道路、家属院区积水排涝工作。
2、加强辖区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
3、加强老旧小区的安全排查。
4、加强访贫问苦工作,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
5、加强值班备勤工作,确保通信工具畅通。
6、加强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做好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和疏散转移。
四、工作保障
1.人员力量保障。各社区工作人员、街道全体干部、城管执法中队、巡防队员按照应对雨雪恶劣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随时处理好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2.防范措施到位。街道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报送相关信息;动员居民减少出行,避免因雨雪路滑造成伤害;安排专人对辖区道路大面积积水、冰冻情况进行巡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上级指挥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把应对雨雪天气、防冻抗灾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以对辖区居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切实加强,行动上坚决落实,克服各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工作部署,尽职尽责。
2.积极动员,把应对雨雪天气、防冻抗灾工作作为全街共同参与的工作来抓。动员居民减少出行,避免因雨雪路滑造成伤害;辖区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沿街门店要自觉扫除门前冰雪,实行门前地段责任包干,开展自救;要引导居民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灾害,避免恐慌情绪。
3.严肃纪律,把应对雨雪天气、抗灾救灾工作作为检验干部作风的要事来抓。对街道干部、各社区干部在防冻救灾工作的组织纪律、工作作风提出明确要求,对在抗灾救灾救灾工作中出现玩忽职守、渎职的人员将作严肃处理。
小区应急预案8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的控制和降低停水、停电给我校教学、生活、及正常秩序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校园”为指导思想,从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出发,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层次清楚、协调配合、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映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和总务处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维护教学秩序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学校教学、生活造成的损失,是学院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落实在总务处日常管理之中,提高业务能力和作业水平,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
3、坚持协调配合的原则。各科室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配合,快速反应,有效解决因停水、停电给我校的教学、生活带来的各种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适用范围
适用与各种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设立同德县城关民族九年一贯制学校停水、停电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学校的应急行动。
应急小组由三智加校长担任组长,总务处斗拉加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由我校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总务处斗拉加主任为总协调人。
四、应急处置
(一)、停电应急处置
1、及时租赁大功率发电机,应在停电的两个小时后正常启动;
2、做好高、低压设备、各线路的检查工作,做好设备日常必须处在最好的工作状态;
3、保证发电机燃料储备,确保可以连续工作3—4个小时;
4、因学校线路故障出现停电,要即刻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抢修,应先保障基本教学用电。
5、如果供电局提前通知停电,总务处要提前对全校发出停电通知,租赁大功率发电机,做好供电准备,并根据时段调整供电负荷。
(二)、停水应急处置
1、为保证学校用水,配备相关配套措施。
2、做好学校水道管网的检修和维修工作,如果出现破裂、漏水、设备故障等,马上抢修,并马上通知相关单位。
五、应急程序
(一)、任何情况任何程度的停水、停电,必须第一时间向总务处汇报。
(二)、总务处主任马上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抢修,并根据时间及影响范围报告校长,由总务处主任根据需要上报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六、应急结束
小区应急预案9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公司煤矿的防汛工作,提高对因雨季到来而引发重大灾害事故的快速抢险救灾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职工人身安全、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及各单位的安全运行,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国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煤矿企业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塌陷区积水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4、工作原则
本《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思路,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全力抢险、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重点防护对象
公司全体业务人员;公司煤矿工业广场、井下工程、井下各生产系统设备、地面的矿区公路、地面的矿区高压供电线路、地面及井下的通信系统;公司各营业单位的地面设施等。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雨季“三防”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中心。
总 指 挥:董事长张勇
副总指挥:生产副经理邱家贵、安全副经理谭金成、总工程师柯月恒。
成员单位:调度中心、地测科、安全监察部、机电供应部、一通三防部、煤矿采掘队、行政办公室、监控室、工会、纪检办、安保部、后勤部、医务室。
主 任:调度中心主任
2、职责
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
总指挥:全面负责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搞好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成员单位: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1)调度中心:负责汇总天气预报,传递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组织协调和检查“三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有关“三防”工作的汇报。负责按抢险方案,组织现场的救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听从指挥部命令,负责向邻近矿山救护队的求救联络。
(2)地测科:负责井上、下水文观测,对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地积水、裂缝等进行定期观测,安排防水工程,组织“三防”检查,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预测工作。负责提供各煤矿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指导。
(3)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重点是煤矿)的“三防”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做好“三防”以及地面排水沟的清挖、漏雨房屋的维修、防水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风井口及井下通风巷道积水检查工作。负责监督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4)机电供应部: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三防”工作。设置和测试各种避雷设施,井下机电设备、排水设备要进行效率测定并保证排水系统能满负荷运行,将各种测试结果及时上报公司“三防”办公室。
小区应急预案10一、目的
为维护业主正常生活,减少或避免业主的经济损失,提高员工处理应急事件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职责分工
各小区成立停水停电应急处理小组。
1、组长——小区经理,负责整体协调指导进行人员布置、物资调配,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
2、执行组长——维修主管,第一时间核实小区停水或停电的原因,并及时将此情况以及因此涉及到的停水或停电范围通知小区客服主管,联系相关市政单位或组织班组成员即刻实施有效抢修,启动小区备用供水或供电设备。正确预测故障设备设施的恢复使用时间,及时将此项事宜汇报给小区经理,并上报体系负责人(工程部经理)要求其安排专业技术员给于配合、支持。
3、秘书——客服主管,负责与相关市政部门的应急沟通联络,与小区维修主管协调沟通确认突发事件的起始原因,跟踪事件处理过程,安抚小区业主情绪,对突发事件投诉问题进行解释,负责针对本次突发事件的应急书面通知起草、上报以及张贴事宜,协助工程部维修人员完成应急维修材料的采购以及设备抢修工作协调事宜,负责针对本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的书面工作总结以及上报工作。
其他全体员工,服从组长及执行组长安排,做好业主解释与安抚工作。
三、停水或停电事件分类
1、根据停水或停电的可预测性分类如下:
(1)预定性停水或停电,因设备系统检修、改装、更新或供水管道冲洗等原因造成的,可控制、有计划性的.终止水电供应。
(2)突发性停水或停电,不在计划内和控制范围内的停水、停电事故。如供水管线爆裂、基础供水或供电设备故障、供电线缆老化和供电系统故障、人为破坏等因素。
2、根据影响程度的程度分类如下:
(1)整体性停水或停电,整个服务管理小区甚至周边范围内都停水或停电,一般由市政设备设施的影响造成的。
(2)局部性停水、停电,因小区内水电设备原因或异常情况需要采取停水或停电的方式处理的事故。
四、停水停电具体应对措施
1、针对预定性停水或停电事故:各小区物管部接到市政或本小区相关设备维修预定停水或停电通知后,小区客服主管在核实后,应第一时间告知小区物管部经理、维修主管、以及小区各相关人员并及时做出反应,提前48小时在小区明显部位(如大门口公示栏、各楼宇单元公告栏等位置)张贴停水或停电通知,通知具体内容包括:本小区具体停水或停电时间;核实相关单位停水或停电大概原因;小区停水或停电范围、小区水电恢复供应时间、告知小区业主提前储备生活用水及安全用电相关注意事宜、由此事故涉及到的停水、停电相关单位咨询联系电话(本辖区自来水公司、本线路供电公司、本小区物管部联系方式)等。涉及到市政原因预定停电或停水的,物管部在张贴宣传通知的同时,维修主管立即组织本小区维修人员对小区综合配套水电设施进行系统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具备安全切换条件后,启动并切换另一路备用电源和备用水源,在备用电源或水源正常投入后,必须加强对备用水电设备投入后的重点监护、巡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保证本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秩序。
2、针对突发性停水或停电事故:小区经理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本小区维修主管核实事发原因(高层住宅遇大面积事故性停电时,电梯管理员组织第一时间按照“电梯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电梯内人员解救工作),了解设备设施故障点及预计设备故障修复需要时间,并督导客服主管及时张贴紧急停水或停电通知,通知内容有:本小区停水或停电故障原因、小区突发性停水或停电涉及到的区域范围、小区预计恢复供水或供电时间、小区物管部应急供电或供水措施等(涉及到市政单位的供水或供电设施故障原因的,应立即通知相关市政维修单位予以协助抢修)并责令维修主管组织维修班组成员及时对设备故障点做出正确判断,进行紧急抢修的同时,切断该故障供电电源或供水支路水源,在保证供电或供水设备安全、保证小区业主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实施应急供水或供电措施,并加强对应急供电或供水设备的安全监控,直至设备故障点得以完全排除并使原水电供应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小区应急预案11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因极端天气造成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止次生、衍生灾害产生,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城市管理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xx〕41号)、《关于印发濮阳市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濮冰雪应指〔20xx〕1号》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濮阳市防范和应对城市管理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主要指因极端天气形成低温寒潮、暴雪和因降雪(雨)导致的冰冻气象灾害,并引发城市公共道路结冰,园林树木倒枝冻伤,生活垃圾清运困难,供水、供气、供热管线中断等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造成危害和影响。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减轻城市管理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应急指挥机构
2.1应急指挥部门
成立濮阳市城市管理局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与局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领导小组下设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组、城市保供组等相关专项工作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应对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部署、应急响应行动和清雪除冰指挥部统一安排,负责指导协调我市城市管理领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区)城市管理领域应对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修订完善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开展灾害防范、应急处置工作,拟定防范应对政策、预警、应急处置行动,组建并指派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专家组协助各县开展工作,调度行业内受灾情况,及时报送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根据各地城市管理领域灾害情况,做出是否启动我市城市管理领域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的决定。
2.2应急处置工作
濮阳市城市管理领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具体工作,由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组、城市保供组承担。
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组负责指导督促市城区开展道路积雪、结冰防范处置,充实物资储备,保障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正常运行。
城市保供组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加大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管网设施,园林绿化,以及广告牌匾等的应对防范,及时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抢修,保障运行安全稳定。
2.3各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急处置
各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和需要,确定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对一般、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以及对重大、特别重大灾害先期处置。督促指导所属县(区)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统筹调度所属地区受灾情况。在城市公共区域除冰雪、城市保供方面确定专人对接市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遇到重大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处置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3.灾害防范和预警
3.1先期防范措施
各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物资筹备、开展隐患排查等准备工作,适时提示预警,提前掌握城市管理领域应急处置队伍信息。
各专项工作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岗位,工作责任要指向明确、职责清晰,对道路、园林绿化、公用设施等运行薄弱环节和隐患点做到心中有数,强化对园林绿化枝条过多的树木、行道树、绿化带等重点部位进行修枝、防寒,对城市供排水、供气和供热管网进行巡查排查。
3.2灾害预警行动
3.2.1市级灾害预警行动
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研判行业内可能面临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预警行动:
(1)会商研判。时刻关注天气发展趋势,调度分析可能受影响地区的灾害情况,适时向各县(区)主管部门发布提示警示函;
(2)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决定是否启动市局应急响应,指导有关县(区)主管部门做好道路积雪、结冰,园林绿化冰冻,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3)制定防范措施。必要时,要求有关县(区)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灾害防范措施,果断采取“关、停、降、撤、拆”等措施,全力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4)预置工作组。预置好现场工作组,必要时指派工作组前往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所在地,现场督促指导当地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5)调度支援准备。建立全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急抢险救灾协作机制,明确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调度支援。
3.2.2各县(区)管理主管部门灾害预警行动
(1)应急值守。按照当地指挥部统一部署,加强应急值守,明确专项工作责任人岗位职责,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2)分析研判。加强信息通报,调度分析可能受灾的设施和部位情况,决定防范应对措施;
(3)落实措施。按照市、县政府等各级部门关于应对防范的指令,落实好灾害防范措施,加强道路积雪、结冰,园林绿化冰冻,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4)信息上报。保障信息通畅,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按照当地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5)预置队伍。预置好应急救援队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听令参与支援。
4.灾害应对和处置
4.1信息上报
受灾地主管部门按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确定灾情信息上报格式,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损失情况,以及已采取措施的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向市局上报信息。
4.2应急响应
城市管理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响应,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Ⅰ级(特大)应急响应由市主要负责同志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Ⅱ级(重大)、Ⅲ级(较大)由市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Ⅳ级(一般)应急响应由市分管负责同志或委托主管单位负责人组织研判并决定启动。
4.2.1Ⅰ级(特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Ⅰ级(特大)应急响应:
(1)市总指挥部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Ⅰ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Ⅰ级预警的;
(3)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20%及以上居民用户断供,极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4)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极严重结冰、积雪(40厘米及以上)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
(5)其他经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Ⅰ级(特大)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发布指令:发布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对各地应急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每日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5)现场处置:根据需要,组织工作人员,赶赴受灾严重所在地区,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6)抢险救援:依据当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未受灾地区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前往支援抢险;必要时,向市政府申请救灾支援;
(7)信息发布:依法依规发布抢险救援信息。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日或根据需要随时召集会商会,传达市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所有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加强协作: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根据受灾情况,经科学分析后,及时向市级提出救援调度申请,明确专人联络,并随时更新救援需求。非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根据市级指令,做好本地预置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调遣;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2.2Ⅱ级(重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Ⅱ级(重大)应急响应:
(1)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Ⅱ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Ⅱ级预警的;
(3)全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Ⅱ级响应的.;
(4)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15—20%及以上居民用户断供,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5)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严重结冰、积雪(30—40厘米)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
(6)其他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Ⅱ级(重大)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要求:发布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5)抢险救援:依据当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未受灾县(区)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前往支援抢险;
(6)信息发布:依法依规发布灾情、抢险救援等信息。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日召集会商会,传达市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加强协作: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受灾情况,经科学分析后,向市级提出救援调度申请,明确专人联络,及时更新救援需求。非受灾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根据市级指令,做好本地预置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清雪除冰指挥部调遣;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2.3Ⅲ级(较大)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Ⅲ级(较大)应急响应:
(1)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Ⅲ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Ⅲ级预警的;
(3)全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Ⅲ级响应的;
(4)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10—15%及以上居民用户断供,较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5)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结冰、积雪(15—30厘米)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
(6)其他经市级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Ⅲ级(较大)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要求:发布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每日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5)抢险救援:依据当地请求和抢险救灾需求,调度未受灾县(区)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前往支援抢险,协调预置其他救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每日召集会商会,传达市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所有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2.4Ⅳ级(一般)应急响应
(一)响应条件。达到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可启动Ⅳ级(一般)应急响应:
(1)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Ⅳ级响应的;
(2)市气象局发布暴雪、寒潮、低温Ⅳ级预警的;
(3)全市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Ⅳ级响应的;
(4)全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之一或多个受到冰冻影响,出现5%—10%居民用户断供,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
(5)全市城市道、桥、隧等出现结冰、积雪(8—15厘米)状况,其他城市管理领域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或其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
(6)其他经市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需要启动Ⅳ级(一般)应急响应的。
(二)应急响应行动
市级层面:
(1)会商研判: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领导或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召集会商会,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要求:发布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传达市政府有关命令、指令,保证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并联络畅通;
(3)值班值守: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4)调度信息:主管科室每日调度受灾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县(区)层面:
按照县(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治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应急行动,确保应急行动更加科学、全面、精准、高效。
(1)会商研判:各县(区)主管部门每日召开会商会,传达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掌握灾情,研判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报送信息:县(区)主管部门每日调度梳理本县(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灾情损失、工作进展、下步计划,向市级主管单位上报;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直接上报;
(3)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本地本行业应急救援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4.3响应变更与终止
当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根据市级指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变更、终止的程序与启动应急响应一致。
5.保障措施
5.1物资保障
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全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设备等重要物资台账,当发生灾害县(区)请求物资支援时,统筹协调调度。
5.2专家保障
组建市、县(区)雨雪冰冻灾害专家组,按照工作部署,组织专家赶赴现场提供技术指导。
5.3宣传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做好全市城市管理领域的信息宣传报道、网络舆情和新闻发布工作。
5.4后勤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响应安排,做好车辆、必备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6.预案管理
6.1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视情况变化作相应修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低温雨雪冰冻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情况。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小区应急预案12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乐市行政区划内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主管部门。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市政府、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
3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以上,25万㎡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相关单位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以上,5万㎡以下;
(4)100万㎡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相关单位、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新乐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依据应急指挥部判定的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调、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市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市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省、石家庄市领导或工作组来新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
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市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市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询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要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国家、省、石家庄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II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II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新部队或石家庄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街道(乡镇)、村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市应急部门给予支援。
市政府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市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新乐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新乐中燃翔科燃气有限公司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上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机关单位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建立市级应急供热燃料市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行业管理部门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宣教培训
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附则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小区应急预案13根据《莆田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莆田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考评验收办法(试行)》(莆市安监[20xx]16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平安小区”创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省“责任落实年”的部署,按照全市“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要求,以居民小区安全文明创建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小区”活动为载体,坚持注重质量、动态管理、典型示范的原则,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和提高创建覆盖面,努力营造“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良好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平安莆田”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三、平安小区创建标准
(一)组织保障
1、制定创建平安小区的具体措施、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包括成立“平安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确定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含联络员);制定“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平安建设日常工作经费及人防、物防、技防经费列入单位财务年度预算。
3、每年组织2次以上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有图片、影像。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地组织的平安小区建设活动。
(二)协助维护好小区公共秩序。
1、小区(高层住宅)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对小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定期巡查。
2、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门卫不脱岗、不误岗、不睡岗;值班台帐统一、规范。
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4、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车辆停放有序,消防通道畅通。
5、对火灾、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通报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作好救助工作。
6、对小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物业公司能够做到及时报案、提供线索、保护现场、协助抓捕。
7、小区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备,无火灾事故发生。
8、小区内无聚众赌博、斗殴事件,无制贩吸毒现象,无非法宗教活动、民族分裂等违法犯罪活动。
9、无因物业服务而引发的群众体性上访事件。
10、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三)小区物防、技防设施齐全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电子防盗单元门使用正常。
3、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70%。
4、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设备完好,维修养护及时。
5、物业公司积极协助实施物防、技防设施改造。
(四)小区环境整洁
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极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4、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拦、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6、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7、排放油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元污染。
(五)物业服务规范
1、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每年至少一次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70%以上。
3、公示8小时外服务电话。
对业主在8小时以外、节假日等急修、报修等需求,应予以重视并有应急方案。
4、物业公司应当支持业主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开展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活动。
5、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平安小区创建工作的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平安小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建设局物业科
联络员:
五、考核方法
1、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平安小区”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创建小区考核采取半年自查、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半年自查时,对照“平安小区”考核内容,各创建单位自我评估打分后报主管部门,扣分的部分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年终综合考核时,要在自我书面总结的基础上,连同自我评价的结果报主管部门。考核小组以各单位的'总结及自我评分结果为参考,进行综合考核。
2、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市级考核的名单(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各推荐三家)应在10月31日前报市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工作委托市物协具体组织实施。考评方式:考评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核实、随机走访业主为主的方式进行。被考核物业项目管理单位应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备好加盖公章的《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申请表》和《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一式四份(A4纸),以便考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要求,考核住宅项目应征求所在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征求意见表在考评时提交考评组。
六、考核评定
1、考核采取100分考核制,达到90分以上的,评为“平安小区”,具体由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并将作为年度审查的重点单位。
3、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
附件:
1、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申报表;
2、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3、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申报考核汇总表;
4、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征求意见表。
小区应急预案14一、总则
(一)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有序和城市供水安全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供水现状,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单位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2、依靠科学。充分利用一切先进技术、设备,采取科学方法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系统联动,科学应对。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充分发挥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和抢险队员的作用。
(三)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栾城县城区供水管理办法》制定。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区供水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以及下列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抢修、救援等应急处理工作。
1、城区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破坏或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地震、洪灾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3、城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4、传染性区域疾病;
5、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停电、供水区域减压等;
6、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栾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人王国欣,成员:邢增川、赵贤江。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二)组织机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安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针对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等级。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展开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总体的调度和协调,第一时间掌握突发事件信息,随时关注应急突发抢险进度及最终处理结果,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过程中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
三、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一)一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遭到破坏,造成全城区内停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水源地受到严重污染,致使饮用水各项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二)二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事故,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大部分居民终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饮用水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3、供电设施受到损害,造成城区供水压力严重不足。
(三)三级预警
1、制水设施及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饮用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3、供水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四)四级预警
1、因制水设施出现故障,供水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少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因制水设施和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可随时升级或降级。
四、预警级别响应
(一)各级预警响应
1、一级预警:由上级主要领导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2、二级、三级预警:由单位总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3、四级预警:由单位分管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亲自指挥。
响应级别按照水污染事件发展趋势可随时升级或降级。
(二)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1、为实时监测、控制水源地的水质水量安全状况、提高风险预警、预报能力,供水井全部配备变频及消毒设备,并对各供水井进行联网电子监控,随时掌握供水井运行情况。
2、自设化验室,每周取水样检测,对城区供水水质进行检测,随时掌握供水井饮水安全情况。
3、卫生监督部门定期抽取水样,对城区各供水井水质进行检测。随时掌握城区供水状况,并对城区供水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五、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本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88031652(供水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供水突发重特大公共事件发生单位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4、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六、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2)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发生水源井或供水设施损坏时,供水应急抢险队员应科学有序的积极配合机泵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的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单位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以保证居民供水。
7、单位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地防投毒预案
1、落实对水源地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加强泵房技防措施,安装24小时远程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24小时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应急办公室通过各种形式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监测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4、调动水务局、城管局及消防队蓄水车向故障供水区域送水。
(五)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八、附则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小区应急预案15一、目的:
建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通过对应急分队的培训和实操训练,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防洪抢险的能力,在险情发生时更有效及时地排除,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防洪、防台风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二、职责:
管理处主任为防洪、防台风抢险总指挥;
管理处主管为副总指挥,负责设备组的全面工作;
安全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抢险组的.全面工作;
环境主办为副总指挥,负责后勤组的全面工作;
控制中心负责信息的准确传达,协调;
管理处全体不当班人员为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队员。
三、小组职责划分:
3.1抢险组:由安全主办和未当班的所有安全员组成
3.1.1采取一切措施对险情进行处理;
3.1.2负责防洪沙袋填装,搬运及堆砌;
3.1.3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及时排除险情。
3.1.4人员分工
3.1.4.1未当班的两名中心岗负责装沙袋;
3.1.4.2未当班的两名二号、三号、四号岗负责运沙袋;
3.1.4.3未当班的两名六号、八号负责现场堆砌沙袋及采取其它措施进行抢险;
3.1.4.4安全主办带领抢险组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方法做好各类抢险工作。
3.2设备组:由管理处主管和管理处两名技术员组成
3.2.1负责各类水泵及供电设备的开启;
3.2.2对抢险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2.3对现场设备进行紧急维修。
3.3后勤组:由环境主办、家政服务员、救生员、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组成
3.3.1保障各类救灾物资的正常供给;
3.3.2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
3.3.3积极协助其它小组工作;
3.3.4人员分工
3.3.4.1 未当班两名五号岗负责后勤物资保障;
3.3.4.2前台服务员、出纳、会所服务员负责疏散群众和抢救伤员,把伤员转移到安全位置并及时报市急救中心;
3.3.4.3救生员和家政服务员负责财产抢救。
3.4当班人员
4.1.1当班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通知中心及当班班长;
4.1.2中心值班员接到信息后采取紧急集合等措施召集未当班人员及时排出险情;
4.1.3中心值班员应于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经理和管理处主管及安全主办;
4.1.4中心值班员须向当班各岗位进行情况通报;
4.1.5现场岗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及人员车辆疏导;
4.1.6中心值班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必要时寻求其它支援。
4.1.7在台风来临之前,管理处各岗位需仔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险情,情况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注: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在抢险的过程中需注意自身安全。
【小区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