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的文章(精选24篇)
乡下的文章(精选24篇)
乡下暑意
文/陈树庆
小暑一到,在城里待着的母亲就坐不住了,收拾好包裹要回乡下避暑。用她的话说,城里的暑天难挨,乡下,坐在树荫下,摇着大蒲扇,徐徐吹来的风最是凉爽,比城里的空调舒服多了。
农谚:“大暑小暑,上蒸下煮。”节至小暑,就进入了我们常说的“三伏天”,城里的人们逃避如火的暑气,是龟缩在开着空调的斗室中,尽管因此带来“空调病”,可谁都不想离开。乡下消暑纳凉,则是扛着竹椅木凳或藤椅,占据门口天井,树荫下,摇着蒲扇乘凉,大人聊着家长里短,孩子们聚在一起游戏玩耍——其实我也怀念乡下避暑的日子。
小暑时节,蝉鸣嘶嘶,赤日炎炎,热浪笔直不打弯地扑面而来。田野里玉米抽叶拔节,进入开花结穗旺盛季节。大豆枝繁叶茂,豆荚密布细的柔毛闪烁着撩人光芒。稻谷扬花灌浆,在热浪中渐渐垂下头来。“头伏萝卜二伏菜,三伏还能种荞麦”,农活总是步步相随,庄稼需施肥管理,整枝打杈。菜园里青葱水灵,辣椒、茄子在烈日里嗖嗖猛长,一天一个样,乖巧伶俐的小辣椒和憨厚的小茄子在枝叶间探头探脑。西红柿出落得一个比一个水灵生动,或青绿或鲜红,光彩闪烁。丝瓜撑开硕大五角形花瓣,闪着丝绒一样的灿黄光泽,怒放飘香。瓜果菜蔬庄稼因酷暑而茁壮、饱满、绚烂多彩,小暑也成了庄稼的一场清欢。
进入三伏天,家家户户的农妇,翻箱倒柜把冬天用过的棉被、衣物挂在竹竿上晾晒,杀毒、灭菌、去晦气。“晒伏”是小暑后的重要家庭事务之一,有的地方也叫“晒衣节”。晒过之后的衣物会格外蓬松和温暖。等到日落西山,再把它们打包归拢到房间衣橱里,待到冬季再拿出来用,满满的阳光味道。古代,书香人家于伏天晒书画的雅事,清人潘平隽曾在《六月六日晒书诗》中有述:“三伏乘朝爽,闲庭散旧编……呼儿勤检点,家世只青毡。”南朝刘义庆也在《世说新语》中记载过一个风雅趣事,东晋名士郝隆,见邻人皆晒衣被,就跑到太阳底下平躺着,掀起衣服把肚皮对着太阳。旁人不解,问他干什么,答曰:“晒书。”颇令人莞尔。
进入小暑,因伏热食欲不振,身体比往常消瘦,北方有“头伏饺子二伏面,三伏烙饼摊鸡蛋”的民谚,要吃好些补一补。饺子在传统习俗里正是开胃解馋的食物,其本意酷暑易使人贪凉,古人便有意地吃一些热汤面食,用出汗方式祛邪寒、除湿气,《荆楚岁时记》中便记有“六月伏日进汤饼,名为辟恶”。在民间已有“伏羊一碗汤,不用开药方”之说法。入伏吃羊肉在有些地方称为“吃伏羊”,这种习俗可上溯到尧舜时期,我们老家人对“吃伏羊”的喜爱莫过于当地民谣“六月六接姑娘,新麦饼羊肉汤”。
小暑时节,天气炎热,面对即将袭来的“三伏天”,闲着的时候啃啃西瓜,清凉又解暑,还能打发闲暇时光。碧绿虎皮花纹,黑籽红瓤的西瓜,是清凉解暑润喉止渴佳品。散文家汪曾祺夏日吃西瓜,“将西瓜以绳络悬之井中,下午剖食,一刀下去,咔嚓有声,凉气四溢,连眼睛都是凉的。”除了西瓜,古人《千金月令》中提到,“是月可食乌梅酱止渴。方用乌梅捣烂,加蜜适中,调汤微煮饮之。水泻渴者,以梅加砂糖、姜米饮之,不渴。”真是异常的凉爽,饿了不想吃,来碗绿豆粥,凉透了,加冰糖喝个过瘾,惬意多了。
此时,坐树荫下,听蝉鸣蛙鼓,捧一杯清茶,看沸水冲下,茶芽朵朵袅袅升腾,似绿云翻滚,茶汤嫩绿,色泽鲜亮,抿一口,一股清香沁人心脾,既清热解暑除烦止渴,又让人心情大好,或许是这节气里一份独特的清凉畅快。
怀念乡下的草
周日午后,楼下传来一阵机器的轰鸣声。向外望去,一个园丁正在修剪草坪。参差不齐的草,经过修剪变得十分整齐,一股浓浓的草香也随之飘散而来。这草香是我喜爱的,可是看到那些被割去的的青草,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
总在想,生在城里的草,是幸还是不幸?
它们总是按照人们的喜好,被固定在或大或小的格子里,不能旁逸斜出,只能按照人们的意愿生长。稍有出格,就会被园丁豪不留情地修剪掉,直到人们满意为止。
说人们豪不留情,但却又十分爱护它们。草坪上到处都能看到“禁止践踏”的小牌子,人们又好像把草看得精贵无比。
其实,生在城里的草,这样被折腾和被爱护的草,已经少有了个性,只是一块供人欣赏的绿地罢了。它们不时需要园丁辛勤浇水,否则就会泛黄而失去生机。它们的地位,只不过是城市中的一种点缀而已。
而乡下的草,却是另一番天地。它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恣意的生长着,也没有人为它们施肥浇水,更不会有人为它们设计前程,一切均听天由命。哪怕牛羊肆意践踏啃咬,只要根不死,过不了几天,又会是一片葱葱郁郁。
想起小时候,每到暑假,天天都要割一捆青草,把它们堆放到家里的沤肥池里,到了秋天,就是一池绿肥。这种自制的绿肥是庄稼的好帮手,催生了大地上的春华秋实。
也很喜欢乡下割草的季节,喜欢躺在青青的草地上,让草香透过肌肤,把灵魂也浸染成绿色。而那些青青的草儿,好像也会与我的灵魂一齐飞升,尽情地释放着年轻的生命。
生活在城市里,就再也不能与草亲密接触,只有观赏的机会,几乎不可亲近。有时在疲乏时,也只能远远地望一望这些绿色,以此来熨平一下焦渴的心情。
城里的草,乡下的草。同样是草,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生存方式。
由此,竟让我悲哀的想到那些正在苦读的学子。应试教育就如或大或小的格子,束缚了他们的手脚,使原本意气风发的少年,多了无奈与沉重,少了自然与清纯。而唯分数论又如那轰鸣的剪草机,剪去了幻想的翅膀,扼杀了孩子们生长的天性。
那些乡下草,虽然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却顽强地开创出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它们更接近自然,它们也许更真实。于是,同样是草,我更喜欢乡下的。
把门打开
文/洪德斌
我居住的楼层住着6户人家,可搬进来一年多了,我与邻居们还互不认识。邻居们出门进门习惯随手关门,我曾试图与他们交流,但那一扇扇紧闭着的、冷冰冰的防盗门,总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我是在乡下长大的,总希望邻里之间也像乡下一样,相互走动,相互帮衬。
后来,母亲来了。母亲一辈子生活在乡下,乡下人家的大门一年到头总是敞开着的,邻里之间串串门、聊聊天是家常便饭,很少有人关门。母亲刚来那会儿,见我们总是关着门,她不习惯,我告诫她,门开着不安全,弄不好会有坏人进来。母亲不以为然:“哪有那么多坏人!再说家里有人,怕什么!”我还是不放心,母亲急了:“这门整天关着,人在屋里像坐牢似的,干脆我回乡下算了。”我说服不了她,只好让步,随她开着门。
隔壁4号房住着一位退休阿姨,进出都要经过我家门口,见门开着,她会站在门口往里看一眼,母亲见了,就热情地跟她打招呼。有时候,母亲邀请她进屋坐坐,邻居阿姨也乐意,她也是整天一个人在家,闷得慌,很想找个人说说话。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了,每天早上,邻居阿姨来约母亲一起去菜市场买菜,晚上,又来约母亲去楼下的小广场跳坝坝舞。母亲哪里会跳舞,但经不住邻居阿姨的生拉硬拽,也就跟着去了,没多久,竟然也学会了几支舞。就这样,两个人形影不离的,亲热得姐妹似的。
斜对门2号房住着一对小夫妻,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那孩子见我家的门开着,常常趁着大人不注意,噔噔噔地跑进我家里来。母亲很喜欢小孩,见到这么可爱的一个孩子,就会搂在怀里,递给他东西吃,逗他玩,跟自己的亲孙子似的。那小夫妻经常到我家找孩子,也不好意思直接拉了孩子就走,总是会聊上几句,慢慢的,两家人也就熟了。有一次,那对小夫妻有急事要出去,可是孩子没人照顾,母亲主动帮他们带了一天孩子,让那对夫妻很感动,回来后还买了礼物送给母亲表示感谢。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整个楼层的邻居们相互都熟悉了,他们的门也会常常开着。母亲要回乡下住一段时间,邻居们知道了跑来道别,要母亲注意身体,母亲回来给他们一家带了点新鲜蔬菜。逢年过节,邻居们也会互相送自己制作的美食,邻里之间其乐融融,大家都很享受。
在这冰冷的钢筋水泥建筑中,母亲把门打开,更是把心门打开,以一颗友善、信赖的心态对待别人,温暖别人,同样,别人也会回报你一颗真心。
回到乡下
文/whlsyz
还记得那时,那时还小,少不经事,在乡下姥姥家待过的那几年,生活总是那么的美好。暑假时,回到乡下,回到童年时代记忆的姥姥家。
总有一个故事,就像童年里记忆的雨打风吹过的一滴泪水,一张照片,一个声音,一段记忆,没有它们就无所谓完美的世界,那就是所谓的生活,生活只有瞬间。
我还是总爱做着那个梦,那个原野的早晨,乡间小路边的劲草依旧葳蕤,看着太阳照常升起,怅然的风儿早已涨满思绪。
草丛里也时时传来蟋蟀的啾啾的叫声,唱响着夏末的点点清寒。就躲在草丛深处,聆听季节的风声如何拂响记忆的驼铃,看蔚蓝的宁静笑靥如何将时光呵护,然后又将一层层心绪泛起。
思绪是一缕透明的风,拂过人生漫漫旅途,人生旅途难免曲折,生活难免众多无奈,但那些美好的回忆却总能让人面似花开。
故乡老房子依然温馨如故。小时候的我常常在晚饭后爬上梯子,神秘地躲在房顶仰望星星。
那些斑驳的云,夏天,阳光,树叶。就是这些无关紧要的事物,漫步在我的往事长河,是我生活的雨露,记录着我跋涉的轨迹。
儿时的我喜欢在风里捕捉阳光的影子。跑累了,就躺在软绵绵的草地上。卷一支柳哨,听那脆脆的声音。或是拿一片树叶,边跑边笑。
树梢开始晃动,青嫩的枝条摇摆着,哗哗的声音传来,似一首欢快的晨曲。透过纠缠的枝和拥挤叶,远处绿意涌动的田野若隐若现。
寻找一些朴素的事物,一些素朴的东西,就是身边的东西,比如阳光、青草、泥土、棉布衣、乡野的戏曲、树叶间的风儿、上一秒看过的画面。
回到乡下,那不是一片随意的野地,是饱含着情感和回忆的原野。清晨,崎岖却美丽的乡间小路上,飘渺的雾像轻柔的纱,原野阡陌寒烟缭绕,环绕着童年的梦。
那时年纪小,天气燥热,从姥姥的玉米地回家,在流火的午后欣赏窗外流着汗珠奔跑,聆听树叶摩擦的声响,伴着草虫倾爱酣怅的呢喃。
早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常常到姥姥家,大夏天的躲在玉米地旁的小水池边,摘些草儿就那么随便一编,我也就随便那么一乐,随随便便地消失在玉米地的深处……
记忆中乘着回姥姥家的小巴士总是经过一段旧铁路,等到夏日的黄昏,暮霭悄悄地滑落在乡村的土地上,乡村全无了都市的闷热聒噪,就能听到火车嘟嘟嘟嘟驶向远方。
伤别离
文/李杰
今年,孩子离开乡下的幼儿园开始到城里读小学了。那天,我带着孩子到新学校报名,学校也是新建的。看着新的环境,孩子脸上流露着欢愉之情,不住地说着新学校比乡下的学校漂亮。
但是后来在孩子身上发生的一件事情却让我至今无法忘怀。
看着许许多多的孩子在学校操场上等着报名,来来往往地走动着,规模和场面都比乡下学校的大了很多。见此我不由感叹,很想跟孩子分享一下自己此时此刻的感受,便低头看着孩子,却忽然看到孩子稚嫩的面庞上爬满了泪水。我立即蹲下问孩子怎么了。孩子悄声告诉我,她很想念一起在乡下读幼儿园的小朋友,现在要跟他们分开心里很难过,以后就见不到他们了。边说边抽泣起来,更加伤心了。
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了别离的伤痛。我把孩子抱到校园的僻静之地,告诉她人生就是由很多的别离组成的,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直到将来的工作,每一次成长都会在别离的伤痛中度过,只要我们珍惜彼此之间那份难得的友情,努力把学习搞好、把工作干好,就是对那份难得的友情的最好回馈。而且跟我们分离的的同学、朋友以及将来的同事都还会有见面的机会,只有珍惜现在,见面时才会无愧于那份难舍的友情。
孩子听我一番解释后,仿佛有了几分释然,很快便与新学校的小朋友们在一起嬉戏了。
乡下的秋分
文/邓荣河
过了中秋节,秋分很快就要来了。
蜇居乡村,对秋的走近感觉格外明显。乡下的秋分,是一种朴实得不能再朴实公允之分。夜与昼,在农历老人的指引下,一起穿戴好同时量身定做的秋衣、秋裤。秋分秋分,昼夜平均。所以,古籍《春秋繁露·阴阳出入上下篇》中这般注解秋分:“秋分者,阴阳相半也,故昼夜均而寒暑平。”
乡下的秋分,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离分。进入秋分,北方的秋霜开始悄悄打点南行的行装。于是,枝上的骄傲成为短暂得有点让人心疼的光荣。戏,青枝绿叶的戏接近尾声。没等秋风儿拉上幕帐,片片枯黄的落叶便已响起稀稀疏疏的掌声。瘸腿的蚂蚱们做着最后的挣扎,大雁们呼朋引伴,准备向着遥远的南国启程。
乡下的秋分更是是一种富庶的分。在北方的田间,棉花吐絮,烟叶变黄,地瓜们叽里咕噜着焦躁,玉米棒子龇着大黄牙急着吐露心声。而北方的农人呢?个个全副武装,准备投入紧张的三秋战争。街头巷尾的大型玉米联合收割机们,开始沉不住气,时不时地发出一声高过一声的着急:那是农机手们在做最后的调试,等只等一声令下,集体出击!
秋风习习,一夜之间便把天吹蓝,吹远。宽敞的农家小院里,金灿灿的收获缩成一团,脚跟碰着脚跟,小脸挨着小脸。不知不觉间,沉甸甸的喜悦从那些小脸上走下来,从农人的脚下悄悄地走向田间的遥远。孕育着新的希望的大地呀,才是放大了的家园……
当然,乡下的秋分也不乏诗意。情感脆弱的枫树林,在夜风中惊醒,满林子里尽是些带着酒精的眼睛。星月儿踩着微霜的清冷,附耳谛听那些鲜红鲜红的寂静。那是些积淀在秋天里的深沉啊,浓度不深不浅,恰恰适中,正好让多愁善感的人儿双眸里汪着两滴晶莹……
乡下女人的洗衣石
文/刘永红
童年的记忆里,每到天气晴好的早上,村里的女人们都会不约而同地来到河边,找一块水边光滑的石头,浆洗衣物。乡下的女人会选洗衣石,衣服的性情是柔软的,选择的石头也一定要光滑细腻,只有细腻厚道的石头才能够体贴那些柔软的衣物。棉是衣的前身,衣是棉的后世,棉和衣最喜欢柔软,它们盼着被体贴,它们害怕粗暴和尖锐。乡下的女人最懂得人世间的那些柔软,只是细腻而细心地打理着手中的一切,打理着一家人的生活。
记得奶奶说过,找到一块合手的洗衣石,这是洗衣人的缘分,也是衣服的缘分,合起来,就是一个人和一条河的缘分。我多次看见,奶奶和村里的女人们,沿着蜿蜒的小河,坐成蜿蜒的一排,身后是摇曳起伏的芦苇和柳树林,她们的手里都是湿漉漉正在浆洗的衣服。在细腻厚道的石头上,她们轻轻地揉搓着各自的心情,揉搓着水里波动的蓝天和白云,揉搓着两岸的山色,揉搓着她们手中甜蜜期盼的生活。偶尔细细的棒槌温柔敲打的声音,抖衣撩起水波的声音,女人大声交谈的欢声笑语,苇浪和柳林里风过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成了我童年记忆中最美的交响乐。
如今的乡村,再也没有那种妩媚和生动,那些童年的画卷永远定格在了记忆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完全生长不出它曾经独有的韵味和诗意。洗衣石被洗衣机所代替,但是洗衣机永远洗不出那一丝的风情,永远洗不出女人们对生活的那份柔软;甩桶永远也甩不出用手拧干衣物的那份诗情画意。
光阴荏苒,那些曾经的洗衣石有的仍在,静静地立在河边;有的已经被水冲走。它们已经退出了属于它们的时代舞台,那些曾经浆洗衣物的女人们,有的已经离去,有的已经苍老,那些洗衣石熟悉那些衣物从鲜浓到素朴的一生,它们目睹了那些乡下女人的手渐渐苍老满是皱纹的历程。
石头们渐渐瘦去,浆洗衣物的女人们渐渐地走远,河水再也照不见女人们丰润的身影,曾经的时光,就这样默默地沉浸到岁月深处,曾经的人,曾经的手温,都成了记忆。已然忘却,却又深深地记起。
乡下过年…
文/今生有约
乡下过年,最有趣的事情有两件:杀年猪和“请老的”。
“小寒大寒,杀猪过年。”每逢年底,村子里就有人家杀年猪。方法很简单,饲猪的人家,在当院搁门为板,架锅为灶,门板用来杀猪,锅灶用来烧水褪毛。三四个青壮小伙,跳进猪圈,一起发力,在年猪嗷嗷惊叫声中绳捆索邦,缚上了门板;那杀猪的宰把,噙口凉水,二拇指在刀刃上一划,噗地一口喷上,顺着猪颈猛一发劲,扑哧一声,捅了进去,紧接着二次往前一顶,那鲜红的猪血汩汩嘟嘟冒着热气顺刀把子流了下来,再哗啦哗啦跌进盆去。工夫不大,猪声闷了,血流尽了,一旁的八印大锅水也沸了,几个人把猪拖上锅台浇水褪毛;宰把扔了烟蒂,旋头割蹄、开膛破肚,下货捞进盆里,肉片子挂上架子。主家就差孩子挨家送肉,余下的亲门近支分分,自然肉钱便宜但是少不了的。
我小的时候,经常大清早就跑去看杀猪,从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一直看到浣洗好肠胃,大晌午头了还不回家。羁外多年,已渐渐淡忘了杀年猪之事,前年乡下访友,重又目睹杀猪一幕,遂勾起我不尽的回忆。不过时下乡村个人杀年猪的少了,而且方法亦更为简捷:兜头一棍将猪打昏,刀子一旋割掉猪头,咔咔咔剁掉四蹄,刺啦一下,刀子沿猪脖撕开口子,连皮带毛一码到底,至于肠子肝货,随手扔进大白铁盆里加火碱揉搓揉搓,白生生的无皮猪肉瞬间里便上了架子,前前后后不过一刻多钟。
杀年猪,少年觉得颇为有趣,中年再看,却有些蜡味。不知是少不更事,抑或是大而不忍心之故。
“请老的”,即是请过世的长辈们回家过年。一般是年三十的擦黑,有近族的长者领头,腋下端个簸箕,簸箕里置着盘子、碗子,有水饺、糕点、酒壶、贡香、冥钱和鞭炮,一群人来到南场北院,拉开场子呼啦啦围了一圈,有执事人喊过几声过场,各家子开始焚香、燃纸、点炮,洒酒、祭菜,磕头、跪拜。一阵子“热闹”过后,执事人又喊:“请了!”于是众人散去。按照俚语风俗,请老的出家不能闭门,返家不能回头,边走边念叨着过世亲人的称谓,说道:“回家过年了,一起回家过新年了。”进家门后要在门槛横一根拦门棍,据说这样能把老的拦住不走。
我母亲素来不信,我们家也从不摆贡,但母亲并不反对请老的过年,每年的三十晚上,我们都跟着大伯一家子到南场去请老的,自然是把老的请到大伯家去,我大伯大娘虔诚信笃,过完初一,晚上把老的再送回去。
不知如今乡下过年是什么样子的了?文明的发展,科学的普及,其实人们早就明晓了一切,不过作为我们中国人的忠孝礼仪诸多美德,只要不搞封建迷信,不铺张浪费,我以为有些东西延续下去也无可指责。
在乡下遇到城里人
文/孙道荣
过年了,城空了。
每年过年,我都会去乡下。那里是我的老家,我在那儿长大。我的很多亲戚,还生活在那儿;我的爷爷奶奶,还有我的父亲和伯父,埋葬在那儿;我的发小,都在那儿;我家的老房子在那儿;我的根,在那儿。
在乡下过年,遇到的却多是城里人。
一种是像我一样,早年通过升学,或者当兵转业,或者招工招干,或者顶替父职,入了城,有了城里的户口和工作,在城里安家的。我们在城里生活了很多年,慢慢适应了城里的生活,学会了坐马桶而不是蹲茅坑。但很多人骨子里的乡土气息是改不掉的,就像我,在城市生活了30年,但是,一张口,就是标准的我老家的土话。刚进城那会儿,我努力改变或掩盖我的土掉渣的乡音,它让我自卑。成效是立竿见影的,凭着大学学的是中文系这一条,我就有足够的理由和自信,将自己的乡音像进化的尾骨一样逍遁于无形,有段时间,我甚至学会了很多句杭州的方言,混迹于人群之中,而毫无外乡人的痕迹。可是,很快我就发现,这样捏着嗓门说话其实很憋屈,一点也不舒坦,一点也不顺畅,我又恢复了乡音,这让我气息均匀,无比快意。
早年,像我这样的“农转非”回到乡下,是有优越感的,我们衣着光鲜,人模狗样,讲普通话,或者满嘴所在城市的方言,抽带过滤嘴的香烟,在农家的凳子落座前,总是先吹一口气,试图把凳子上的浮尘吹去。所有的行为都有意无意地透露这样一个现实:我现在是城里人啦。据说,这种优越感也是有正能量的,它曾经给村里的娃们以很大的刺激,很多孩子因此勤奋好学,以图考学进城,像我们一样混出点所谓的名堂来。
今天的情形显然不同了。我在乡下的老槐树下,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尽管大家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善,但有的单位倒了,失业了;有的成了房奴,连乡下的老父母,都不得不把可怜的养老钱,拿去支援城里苦苦支撑的儿女;有的为了自己在城里出生在城里长大的孩子,累得像狗一样。就算你有房有车,衣食无忧,可是,你天天吸的是被污染了的空气,天天被堵在车水马龙的回家路上,有什么值得自豪炫耀的吗?没有。所以,一到节假日,我们又成群结队赶回乡下,回到老家,除了根深蒂固的亲情之外,你至少还可以舒畅地呼吸新鲜的空气。
我在乡下遇到的,更多的是另外一种城里人,那些进城打工春节又返乡的人们。除了留守的老人和孩子,平时,你在乡下很难看到青壮年,我的十几个堂兄弟、表兄弟,就全都进城打工,或者做小生意了。有的在临近的城市,更多的,是到了东部和南方。他们往往只能过年时,才能回到乡下。当然也有人,因为买不到一张火车票,而不得不放弃回乡的想法。
我没有在城里遇到过他们,倒是在乡下,我们相遇。只要能回家,他们一定会肩抗手提很多年货回来,孩子吃的,老人穿的,家里用的。他们是觉得欠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太多了吧,所以,只要老板不拖欠他们的工钱,只要力所能及,他们总是希望能给孩子和老人过一个丰足之年。
他们在城里,一定比我辛苦,但也比我自由。我的一个堂兄弟,在广州的工厂打过工,在上海做过装潢,现在则在北京做早点小吃,他喜欢大城市,在大城市里生活,这是他小时候的梦想。今天,他的梦想实现了吗?我觉得是实现了,无论是在大上海,还是在京城,他都不但能养活自己,还攒钱将乡下的房子翻盖成了两层小楼,可不就是成功吗?我喜欢听他掰一掰他在不同的城市生活的经历,那是我在城里常常忽视的一幕。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小区里的保安、水暖工、快递哥们的影子。
在乡下,还能遇到另一种城里人,他们是纯粹的城里人,至少他们的记忆里,没有乡下生活的影子。他们开着车,衣着光鲜地跑到乡下,住农家乐,吃农家菜,一只鸡,一头牛也会让他们激动得大呼小叫。作为曾经长在乡下现在却在城里过日子的人,我善意地冲他们微笑,就像在电梯上遇到我的邻居一样。
城空了,过年啦!
挚如青瓦
文/潘新日
好多次,好多次,我都会呆呆地审视着家乡屋顶上的青瓦,一块压着一块,多像叠加在一起的日子,被一格一格地禁锢在方寸之间,写满春秋,结满岁月的青苔。
遥远的乡下,瓦是乡村的王者,居草堂之高,福泽后人。千百年来,它更是旧人遗落在土坯房上的名片,写着乡下的生辰八字,印着先人们的脸,俯身为云,仰身为雨。
家在偏僻处,一户一户的小院落通山共脊,一家挨着一家,虽不是江南,却有着江南的景致。有河、有水、有牌楼、有小桥,一条石板路连着乡情,连着狗叫,连着鸡鸣,连着历史。
屋子都是旧的,虽比不上现在的楼房,但因为多为祖上传下来的,又带着明清的风韵,民国的趣意,故显得古雅、别致。
院子里都有树,都有花开,都有百年的过往。青瓦与风为伴、与草为伴、与鸟为伴。风里有万种风情,千般滋味;草下有唐宋风骨,明清意蕴;鸟声里有虫鸣相伴,日月轮回。心里有人间烟火气,骨子里侠肝义胆,小处是避雨的的瓦块,大处是朗朗乾坤。
很多时候,青瓦覆盖了乡下,它们肩并肩列队,迎接春夏秋冬,迎接雨雪霜露,迎接阳光,迎接春风,迎接乡下火红的晚霞。它们是穿在房屋身上的铠甲,顶着烈日,耐着严寒。
屋脊是封着的,依然是青瓦起脊。每家每户的屋山上都要用八块青瓦做几个月牙形的花瓣,小鸟会立在上面栖息,似乎早已习惯了乡下的安宁,悠然安静的姿态如凝固一般,如不是有人惊扰,它们是断然不会离开的,我想,它们站在最高处,心会飞得更远。
青苔占据了青瓦的心,一块一块用青瓦连接起来的乡下,长了绿锈,青青的颗粒凝结着远乡的雁阵,犹如会飞的青瓦,在天空中列阵,那一两片脱落的羽毛,是开裂的乡愁,沿着屋檐滴雨。青苔不仅在青瓦上附生,而且会记录下小村的野史,那些绿围堵着青瓦的阵形,也不让一粒尘土逝去,成为青瓦上大写的汉字。
草和小树都是不甘寂寞的,总会在青瓦连接的缝隙间长出来,全然不顾青瓦的感受,在高处飘摇,它们的脚硌碎了青瓦的身子,青瓦破碎着支撑起完整的乡下,让屋子四季如春。或者,小草、小树是长高的青瓦,柔柔的青枝是它的本色,多了生命,多了遥望……
老人爱说,家乡的青瓦是祖传的重色,沉积了祖上的荣光和辛劳,是庄户人家的标志和见证,整个村子的瓦灰连在一起,有了蓝天一样的胸怀。千万不要说它们属于泥巴和青灰,它们经历了烈火的锻造,有了刚劲,有了韧性,有了形体,它们连在一起,其实也是一片云。
青瓦亦如乡情,院里的果树,院外的蔬菜,几乎都是公用的,大人小孩的分享就像抬头而见的青瓦,随处是情,随处是意,浓浓的炊烟之中昭示万千人间烟火气,风里,皆是欢喜。
游子总是奔忙的,那梦靥里的青瓦总如彩云飘飘,有万千思念,万千感慨,回家、回家,把自己隐在青瓦里。
挚如青瓦,走再远,家乡都是一幅画。
乡下的月光
文/王祖文
在都市里待久了,偶尔欣赏月光,但总感觉都市里的月光有些黯淡、有些无力、甚至有些隔膜。
我曾经在省城呆了半个月。每天晚上,在户外活动,即便是没有云彩的晚上,也很少能看到皎洁的月光。月光哪去了?其实哪里也没有去,让各种污染给遮的几乎进不了人们的眼帘啊!
于是,我当时就产生了一个极其强烈的感受,这大城市的人也真够可怜啊,白天出门,双脚几乎猜不到柔软的泥土上,这是标准的不接地气。晚上仰望天空,连皎洁的月光都看不到,能看到的要么是电灯之光、要么是雾蒙蒙的天空,这叫标准的不接天光。这样的人还能叫自然之子吗?那一刻,我产生一种强烈的内心冲动,我好想离开城市飞到我的乡下,我想沐浴在乡下的月光里,我想尽情享受月光的抚摸,我想感受月光带个我的舒畅。这样的梦我几乎天天都在做啊!
这样的机会终于来临。去年国庆回乡探亲。半夜起夜。我走到院子里,我立刻完全震惊:
整个大地,如同白天。视线及其清晰。月亮挂在天上,如同白天头顶的太阳。唯一的区别是太阳的光芒刺激人的眼睛,而月亮的光亮是那样的柔和,是那样的温馨,是那样的惬意,是那样的皎洁。月光照亮着大地上的每一道山、每一道水、每一条路、每一株树、每一个人。
我感觉月光不仅照到我的外表,而且照亮我的眼睛,照亮我的灵魂。是的,那一刻,我感觉我的灵魂突然好像苏醒了似的。我明白:我的灵魂离开乡下太久、太久了。与其说,自己经常不回乡下,与乡下越来越隔膜,倒不如说我的灵魂早就回不了乡下了。我的眼泪有一种潮涌的感觉:是啊,你怎么就活成这样呢?怎么活的连静静独自欣赏乡下月光的机会都没有?难得乡下的月光向你收费吗?如果不是,自己为什么不常回乡下享受月光的抚摸呢。
这一刻,我仰望天空,我可以看到天空上的所有,我观赏大地,我可以看到周围的一切。我情不自禁感叹:乡下的月光啊!怎么就美丽到如此的地步啊!城里的月光啊,莫非真的让狗吃了?否则怎么就发不出这样美丽、这样皎洁、这样诗意的光亮呢?
在月光下,我能静静地听到自己的心跳,我仿佛感觉月光就像我的母亲,我能时时刻刻感受到母亲的温暖,母亲的无私的大爱。是啊,乡下的月光之大爱,甚至胜过了白天太阳的光亮。太阳发出的光亮,人们非常容易看到。但是月亮发出的光芒,人们往往在沉睡梦乡的时候。月亮是这样的不在乎人们的目光,是这样的在人背后默默奉献啊!
月光是这样的厚待乡下啊!不因为乡下偏僻,就吝啬自己温暖的光亮。不因为乡下还并不富裕,就嫌贫爱富。不因为乡下人处于社会的底层,就专往高处攀去。眼前的月光比菩萨还菩萨,可以说是最让人敬爱的绝世菩萨。我就想,莫非月光心中明白:乡下人格外厚道、纯朴、仁爱、勤劳、友善、辛苦,所以月光也要多分出更多的爱给乡下人啊!
想到这里,再望一望大地上皎洁的月光,我感觉在月光下,我看清了自己的灵魂,我看清了月亮的灵魂。我也同时看清了更多人的灵魂。
这一刻,我感觉自己才真正回到乡下。这一刻,我才明白,人不仅需要在太阳底下生活,人也需要在乡下的月亮下多生活生活。乡下的月光不仅给人以光亮,给人以诗意,给人以温暖,给人以愉悦,而且给人以思考:人啊人,人确实需要在月光下、在静夜里、在无人处,好好地、时时地透视自己的灵魂,看看自己的灵魂还干净不、还清澈不?
望着乡下迷人的月光,我突然明白: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乡下的月光,只是好多人已经丢失了、找不见了啊!
请到乡下来,享受久违的月光吧,在享受中,寻找回自己心中那皎洁美丽的月光吧!
年味儿
老家的年味儿,与结婚有点关系,算是序曲?老家有话,“一进腊月都是好儿”。好儿,就是好日子。是说进了腊月,天天都是黄道吉日。所以每年农历腊月,结婚的人特别多。
如今结婚,动不动十几辆、二十辆车,当年人结婚二三辆“扑楞车”。说扑楞车得先说“汽马车”,又汽车、又马车?从车的血统来看,汽马车与太平车有血缘。宋《东京梦华录》载:“东京般载车,大者曰太平……”后来有橡胶轮胎,才有了“装汽车轮子的马车”所以叫汽马车。所谓扑楞车,就是在汽马车上,用竹子扎骨架,再张几条花床单,形成一个小棚子,就叫扑楞车。
那时,嫁闺女,最后一辆扑楞车坐女送客、把轿门的、新娘子。女送客一般二或四人,多的十数人,不用单数。把轿门的,就是新娘家或亲戚家的孩子。一般为男孩,显示女家有人。男家要用红包,先让把轿门的下车。把轿门的下车、女送客下车,最后新娘才下车。
我几岁时,本家有个老姑出嫁,女送客饭后与对方女娶客闲聊之际,我跑到了新娘屋里对她说,“老姑,俺走了啊!”一句话,说得老姑放声痛哭。也因这话,老姑见一次说一次。如今,老姑都60多岁了,见面一说起,两眼还泪不花花的。
真年味儿,从腊八粥开始。相传,腊八粥是佛祖释迦牟尼被一名牧羊女的乳糜相救,最终成佛,所以寺庙每年腊八造粥、施舍,后来传入民间。
老家的腊八粥好喝!里边放大米、小米、糯米、花生米、豇豆、红枣、绿豆、豌豆、红薯块、南瓜块、蔓菁块,算来该有十几种。老家有一种红心红薯,切开真是紫红心,杠甜!蔓菁,带点别扭味儿,但蔓菁干儿,也甜得很!讲究的,还加桃仁、松仁、杏仁,好看得不忍下嘴了!
过了腊八,走街串巷的小贩就多了,小孩子们放假没事干,跟着小贩喊:女孩儿要花,就往头上插;男孩儿要炮,一点炸开花;小媳妇要胭脂,往那脸上擦;小伙子新衣裳,那是真展活;老大娘要头巾,上面绣着花;老大爷要毡帽,是灰不啦嚓。
小贩中,卖芝麻糖、溜溜蛋儿、琉璃咯嘣的多。“芝麻糖,又粗又长的芝麻糖。今年吃根芝麻糖,一年更比一年强。”前一阵,我抽奖中了芝麻糖,吃不出当年的感觉了。过大年弹溜溜蛋,是一大快乐。吹琉璃咯嘣,它脖子像笔杆、肚子像苹果,一吹一吸咯嘣咯嘣响。“琉璃咯嘣吹三吹”,就是从这儿来的。
年前,每家都得赶几次会,办年货。县东南一般赶刘村会、二铺营会、乔庙会,后来马营桥、何营桥会。会上杂货铺、棉麻铺、粮铺、澡堂、酱菜店,卖盐的、卖酱醋调料的,烩面摊、羊杂摊、油茶摊、胡辣汤摊,卖杂果、冰糖葫芦、鞭炮、纸风车的,热闹得很。童谣曰:二十三祭灶关,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割豆腐,二十六蒸馒头,二十七杀公鸡,二十八贴花花,二十九去灌酒,三十黄昏煮刀头……
这段童谣,小孩子一入冬天,就开始念叨。在他们念叨中,年越来越近。腊月廿三,是个重要的日子:祭灶,吃灶糖。粘了芝麻的叫芝麻糖,不沾芝麻的叫灶糖。祭灶有专门的“套路”。
“男不愿月、女不祭灶”,祭灶必须男丁。灶爷是“一家之主”,所以祭灶爷是爷们的事。乡下有个笑话,有一家男人在外,过年回不来,没法祭灶。不是男人咋办?媳妇灵机一动,在腰间别个“捣蒜槌”。祭灶时说,今天俺男人不在家,我与俺男人也不差;腰里别个捣蒜槌,今天女人当男人……
祭灶时,打半碗水,撒上点麦麸,一根稻草剪七节,放在碗里。摆上贡品、灶糖,上三炷香,给灶爷磕头,祈祷他多说好话。关于灶糖,有说是用灶糖,粘住灶爷嘴,免得说坏话。
撕下陈年旧灶爷,烧掉。站在院里,把放了麦麸和稻草的水,朝天空泼了——这半碗水,灶爷饮马用。
农历腊月廿四,房子、院子大扫除,衣服、被子洗干净。廿六蒸馒头——每家每户都要蒸各种各样的馒头:馍、包子、豆包、花糕儿、人口馍。特别是馍背上剪成刺猬样的“仓”。据说,是一种善于积少成多的动物,会把粮食搬到仓里。过年蒸仓,有祈祷丰收之意,也有教育人像仓一样积少成多吧。
腊月廿八贴春联。从前,少有人买春联,自己写或请人写。写的内容要丰富得多。除门对,还有大门口的出门见喜、春光满院,床边的身体健康,树上的树木兴旺,油灯、电灯边的小心灯火、小心用电,平车上的日行千里,夜走八百,水井、水缸上的川流不息、饮水思源,牲口房里的六畜兴旺,还有福、禄、寿、喜、财之类的单字。还有些专用联,如灶爷用的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天地全神用的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十。
贴春联,也颇有讲究。有一年,我贴门神,冻得龇牙咧嘴的,总算贴完了。父亲开会回来。问,谁贴的门神?我很高兴地说,我。他一巴掌飞过来。我很委屈。父亲说,你看看你贴的门神。我这才发现贴反了。门神应该脸朝里、对着脸。但我贴的门神背靠背、不照脸儿。
除夕下午,各家族都会去坟,请祖先回家过年。坟地回,挂上“神主”——把祖先牌位挂起。用石灰画囤,把门窗封住,在胡同口画外射的弓箭,据说辟邪。还要用一根大木头挡在门口,据说可挡财、守财。
放鞭炮,有危险!有一年,我在雪堆上放炮,捻子熄了就吹,脸被炸得稀巴烂。有人说煤水消炎,就往脸上抹。大年三十,我却像包公一样。另一年,我穿了条灰涤卡裤子,是大哥的裤子给改的。本家一个哥,扔小火鞭儿,扔到我裤上,炸了个大窟窿。
从前“送汤”,即送饺子。以我们村为例,魏家老祖从詹店迁来杨延井,四个儿子分成东、西、南、北四个院。杨延井魏姓与詹店魏家是一支。所以端汤,到几公里外的詹店,詹店人也端汤回我们。饺子端几公里,肯定凉了、坨了,但心是热的。其他姓氏也如此。
初一磕头是挨门进,不管是亲戚、本家还是外姓,对劲不对劲都磕,这是一种礼节,也是和谐典范。
串亲戚。“新亲戚”早,“新亲礼道”嘛!新女婿大年初一去丈母娘家。这一天,酒菜最丰盛。但新女婿不敢多喝,有喝多把亲事喝黄的。新女婿要带几盒好烟,孩子们会搜烟、搜钱买糖。不能恼,一恼就“狗脸”了。一帮半大小子,扯急了可敢怼他。“亲戚串到初五六,酒没酒来肉没肉”,亲戚越老越是长辈的,也不能马虎。
天天有讲究,时时有说处。初一到初五,扫地不“撮垃圾”。要从门口往里边扫,往家扫财。正月初十,石头过生,要下扁食,供石头。还有“正月十五拾谷茬,金钱银钱往家爬”。
老家的年味儿,少不了大戏。一般过“破五”才开戏。几千年文化系统庞大、纷繁复杂,史上“识字人”一直很“小众”。但文化依然深入人心。
戏剧,说书。在识字不普及的几千年间,传播文化、以文化人。乡村,多有目不识丁的“文化人”,厕所“男女”或不认得,却能三皇五帝到宋元明清,将相王侯,功过得失,讲得毫厘不差。甚至能名词动用“苏秦相六国”;能说出“三月桃花雪”这气煞诗人、作家的句子。
乡下,多的是“锣鼓一响屁股沉”的戏迷,“胡琴一响心‘蛄蛹’”的戏痴。如今沉迷网络的年轻人,或许会偏见乡下老头、老太太,什么都没见过、什么都不懂。我要说,乡下老头、老太太能懂的,如今的年轻人也不一定懂。乡下老头、老太太能说出:“三国戏,有仁义;列国戏,不仁义!”知道《鱼腹剑》是门客出谋,杀兄夺嫡,让人轻视。能告诉你魏武帝是追封的,戏剧中他是“白脸贼”额上画“红灯焰”,因他心虽不臣却一生称臣,“白脸”画“灯焰”,肯定他“义”。
曾经乡下,年前年后,许多说书人,一个个其貌不扬,甚至有不少盲人,却又个个满腹经纶。说书人感到火候到了,就猛然把惊堂木拍下,有板有眼地说:“说书不说书,上场先说毛主席语录!”操琴的瞎子吱吱咕咕,拉一阵弦子。说书人接上:“这天也不早了,人也不少了,男孩不哭了,女孩不闹了,鸡也不飞了,狗也不叫了——我—们—开—书—了……”
城里的乡下人
文/江西省万安县刘耀金
我调到县城工作后,在那里买房、娶妻、生子,算是定居在了这个小县城。
我家祖居乡下,种田为业。家谱记载,我的曾祖父是个私塾,在当地算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我的父母孕育了七个儿女,只有我通过读书,定居到了城市。
我的兄弟们也不甘于乡下风餐露宿的日子,相约南下,漂泊到了更远的城市。他们年前回家,过完年,又要挤上火车,匆匆回到那熟悉的城市。候鸟式生活,让我成了家里农忙时的“义工”,我依然是个乡下人,他们却实实在在地成了“城里人”.有时回家,看见云从眼前很慢很慢的飘过,没有一丝风,鸟雀掠过浅蓝的天空,心里便无端生出许多人生的感慨。
父母没事也会来到我居住的小县城,住上一两天。他们对我提出的常住我家的建议不予采纳,一方面是因为不习惯,没有什么熟悉的朋友;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还有两个弟弟尚未成家立业,必须在乡下守住那份“祖业”.
每次回家,总是对朋友们说,回乡下去了。于是我就想,我究竟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我自己回答,我是个城里的乡下人。说是城里人,是因为我的户口在城里,工作在城里,家在城里。说是乡下人,是因为我身上还存在许多乡下人的特质:质朴胆小,精于算计。这里我所说的算计并不是指人心的揣测,而是对生活的精打细算。小时候生活清贫,平时难得有几份好菜,肉、鱼、豆腐成为那时生活难得的奢侈品。有时早上一起来,就到鸡窝里看鸡有没下蛋,捡到后小心翼翼地放在柜子里或缸里,等到有尊贵的客人来了,到菜园里摘一捧辣椒,拿两个鸡蛋打碎,炸花了混在切碎的辣椒里,就能跟着一起吃一点,吃完了还要到同村的小伙伴面前炫耀,今天吃了辣椒炒蛋!年长的村人听到了马上会问:“家里今天来了什么客人呀?”也许正是因为从小过惯了这种拮据的日子,现在的生活我也算计起来。有时吃剩的饭菜,爱人要倒掉,我是坚决不同意的,一定要留下来第二餐接着吃。
现在工作的办公室装有空调,我倒常常想起小时候在田地里劳动的情景。那时候最害怕的就是放暑假了,一放暑假就进入双抢季节,短短的二十多天里,要把家里的稻子收割完毕,再种上二季稻。在炎热的暑天,太阳在头顶火辣辣地烤着大地,地面的热气像蒸汽般往上突着,用镰刀割下稻子,一捆一捆地放在田地里,割完了拉过打谷机,用力地踩起来,随着脚踏板一上一下的摆动,金黄的谷粒雨点般洒进机舱。正午时分,挑着打好的谷子回家,汗水随着汗腺的沟壑,蚯蚓般向下爬行。回到家,马上把上衣长裤脱掉,抢过一把蒲扇,用力地摇起来。莳田的时候,田里的水滚烫地燎着你的肌肤,太阳时刻不离地“咬”住你的身子。“春争日,夏争时”,为抢时间,只有头也不抬,弯着腰一步一步向后倒着走,起身的时候,腰仿佛断了似的,完全不听使唤,慢慢地直起身后,全身像麻痹了一样。在河水里洗脚成了一种享受,清凉的河水温和地裹住你的双脚,扭动着身躯向前流行,有时用手将凉水浇到水浸不到的腿部,这时才发现双脚水田被浸部位以上、裤管以下部位被太阳晒得通红,过几天这段皮肤便变得黝黑了。
一年之际在于春。在料峭的春寒,身上还穿着厚厚的衣裳,就要脱掉脚上的解放鞋和袜子,下地翻稻坯、修田埂、播稻种,有时脚还刚刚放进水里,便不由自主地缩回来,田里的水刺骨的冷,多试几次,才敢咬着牙下到地里,幸好泥土柔软而有温度,有时泥鳅还从脚底钻来钻去,浑身上下就热乎起来了。
小时候,我是很羡慕城里人的,不用顶着烈日,冒着春寒在田地里劳作,而且西装革履,领带眩目,皮鞋锃亮,让人好生神往。那时,我便常常幻想着做个城里人。倒是现在,在城里生活久了,反而常常怀念乡下的风光。我常跟母亲说,在乡下做栋房子,双休日就在乡下生活,一直以来,因经济原因未能如愿。
我不知道为什么乡下人叫做乡下人,估计是城里人取的名字。比如,县里把各乡镇叫做下面,市里把各县区也叫下面。从这个字面上理解,乡下人比城里人自然低了一等。
城里人来到乡下,有一种自然的优越感。乡下人来到城里,行为很拘束,东瞅瞅,西望望,对于新鲜事物,总爱问这问那。于是,乡下人又多了一个名字--乡巴佬。记得第一次走出大山到大学读书时,因家境不殷实,脚上还穿着塑胶底运动鞋,站在人群里不免自觉低人一等。到厨窗打菜,看到“雪花菜”三字新鲜,价格又便宜,便想打一份来尝尝,不料竟是乡下常吃的豆腐花。为这事,没少被同学揶揄过。想起这些,至今还会偷偷地发笑,常感自己还真是个实足的乡巴佬。
我之所以说自己是个城里的乡下人,是因为乡下人才是中心语,城里只不过是个修饰符,就像我生活在城里一样。有时农忙回到乡下,父母会送来一句从未有过的关切:“吃不消就早点回去。”村民碰到了也会热心地问,“吃不吃得消呀?你都丢掉了镰铲把哇,还要来吃这份苦呀。”我知道,他们的关切来自真心。他们之所以这样问我,或许就是把我这个在城里工作的后辈当成了一个城里人的缘故。
城里人都来自乡下,城里乡下本来就是一家人。乡下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打拼,在城里逐渐有了一席之地,之后繁衍生息,于是就有了越来越多的城里人。
现在,随着城市扩张,让更多的乡下人洗脚上岸,成为城里人。于是我又想:是不是在城里有户口有房子就变成了城里人?每当我脱掉皮鞋袜子洗脚的时候,脚上的泥土气息随着水汽往上直冒,我才发现,不管生活在什么地方,我就是一个乡下人。
微,不足道
文/缘起拂衣
徐溜镇上六塘河北,有我乡下的房子。朋友老凯说,这里其实有三条河,分别叫前六塘,中六塘和后六塘,我门前的算是中六塘,因为中六塘离人们太近了,砌来砌去又挖来挖去,现在还倒了非常多的垃圾,塘已臭气四溢。
邻家大孙女没上过幼儿园,她的身下还有妹妹,平时里带着玩耍,经常看到她带着妹妹爬到各款电动三轮车上大喊大叫,开心无比,如田头的野草疯长。听到自己就要上学了,读一年级,愣神一瞬间后,便哇地大哭大叫,奶奶因理直而气壮,也吵嚷着,不上学不识字,将来怎到城里打工?就留你一个在乡下种地?人影子都见不到,苦死了都没人晓得。
小孩看到我,来了精神,再不示弱:门口王奶读那多书,不还来家种地吗!
后来,我收养了一只瞎眼小土狗,几个孩子恰好放学看到,和它玩,开心。
还是奶奶一路找来,看到狗和孩子在一起纠缠,很紧张,喝责着,费了好大劲才把人与狗分开。孩子自然不肯走,老人没办法,说,再不来家,王奶把你带到城里卖了。
孩子停住,站在那里,看看我,再看看自己奶奶。
一看此话有效,奶奶便接着说,王奶读过那多书,想卖你们两个,不费事的。
看来读过书的第一是城里人,第二是坏人。
现在的乡下,仍有干不完的活,以前孩子们都要考学出去,但乡里的教育条件有限,靠读书走出去的毕竟少数,现在,绝大多数的年轻人靠劳务输出来到城市,学到了生活技能,见到了世面,公益服务方面机会均等。城市又获得了大量的青壮劳力,有活力有生机有方便。如此这般我这样的城里人闲着了,没事干,别的又不会,开始怀旧,写文章赞美故乡,羞答答地证明自己没有改变,依旧朴实,务本。
几年住下来,觉出把农村人为地分成美丽乡村,纯朴山乡,或精神家园什么的人,皆属站着说话不腰疼一流,我没看到某个人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他不断怀念不断歌颂的农村。反倒是乡下的后生们在我们的赞美声中逐渐走光了。
和年轻人比,乡下的老人害怕城市,怕死后被火化,怕自己在儿孙家的楼房里像农具一样,不光摆不长久,还终有一天会因无用而被扔掉。更怕自己的儿孙在城里学坏,让她余生不得安宁。
城市是洪水,更是猛兽。
这样子这心情也颇像热爱文学的自己,现在,互联网大数据浪潮滚滚,可怜我不管怎么折腾,都似日暮穷途中疲惫不堪的行者。浩大的中国,当年最风光的文学其实也和目前村落一样随波逐流,只差寿终正寝了。即便乘愿再来,也须换一付面目。
2011年的圣诞节,我所在的小城由于人车巨多,几条道路都实施了交通管制。杀出重围,回到乡下,星月点点,十方黑暗万物寂静,除了移动通讯的小橱窗里有一个矮矮的圣诞老人和不闪的圣诞树之外,有关圣诞的一切在这里都没有,素洁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突然涌上一股热流,若是没有乡下这间小房子,热闹非凡时我便无处躲藏。
这才是我喜欢的地方,它以近乎顽固的倔强,抵制着与乡村格格不入的事物,安稳,与世无争。
这样一想,又费力找出了几处乡下的好,不用说,乡下的天空比起市区来,更为高远,令人的心境辽阔。乡亲的烦忧也很朴素,没有人伤感花开花落,情绪都很自在健康,更没有抱怨片云片雨;那些被生活压伤的人,苦难中绝望的人,没有盼望的人,无家可归的人,这里都没有。但乡下也鲜有成仁的人,抗争的人,牺牲的人。
也不过暂时避一下喧嚣,如果自作多情,以为逃到乡下会解决所有问题,那也错了,乡下的问题更多,没有规则,更不透明。或者说,新地方不是没有问题,而是暂时没有显现而已。
现在是初夏,风狂雨乱,秋风还未横扫村庄与文学,我在安分守己的生活之余,用末路的文字,写一写不时残喘的生活。老了,破了,残缺了,也有它自己的力量,向善与疗伤,载道或抒怀,我和文字都有虽然幼稚却不能推卸的责任,
想想这些年所写过看过的文章,都不停地渲染流年,其实没必要给短暂的一生拚命涂脂,这是在乡下生活几年的收获。鸡零狗碎任凭头破血流也挤不进高雅殿堂,几篇驴唇不对马嘴的文字,和人与花草树木一样,本该在轮回中自生自灭,不足与外人道。
但他们和我,都失去过很多,又向往过很多。故仍记之。
只爱丘山不爱仙
只爱丘山不爱仙在给朋友的和诗中我有一句:“性爱丘山不爱仙”。仙当然是没有的。可秦皇汉武都热衷于求仙。他们两个以倾国之力求仙而不得,我这样的一个小老百姓当然更无力求仙。几千年了,也没人真正见过仙人,所以我们这些人也就不把仙人当作一回事。
仙人是什么人?仙人要不要吃饭?如果仙人不用吃饭,按现代的科学道理,那就会死掉。仙人只不过是多活些年岁,说有的仙人可以活上几百年上千年。可惜这种仙人没人见过。现代的人都是讲现实主义的。没见过的事也就不去想他。求之而不可得,那又何必求之。于是人们把目标放低了,只想活上百年,可现在活上百年的人多起来了。人生七十古来稀,我却七十多了,已是古稀之年了。所以就把百年当成人生目标。如能百岁,那不也成了半仙吗。我妈就活到九十五岁。如果不是因为她不慎跌了一跤,卧床半年多,也许今日还在呢。她没什么别的毛病呀。所以我想也过百年。当然,人生计划的事,最终能得实现的也不多。我这个计划是否得实现,也只能靠事实来检验。
很多人想吃得好一点,我的观点却不同,吃得很简单。肉是不那么吃的,蔬菜吃得多,饭却吃得不多。如果去买菜吃,那我可能就会多吃碗饭,少吃点菜。蔬菜并不便宜呢。可菜是自家种的,不多吃一点也吃不完。所以饭也就吃得少了。
有篇文章说,只要每天走多少路,什么糖尿病都走掉了。我也每天都走,一个小时,四千多米。走得太快,七十多岁了吃不消。每个小时走四千多米却还比较轻松,于是就坚持下来。走完了,有一种快感,太舒畅了。这对延年益寿是不是有利,也不知道。只不过,走完了四千米,腰也不痛了。这大约就是走的好处,有好处就继续走。神仙是不是每天走几千米,没神仙说过。百岁老人是不是都爱走,也不知道。会不会因为走多了把精力用尽了反而短寿,也不知道。
说了不爱仙的道理,当然就要说为什么只爱丘山了。都市乃人人之所爱,在这么一个现代化时代,谁不爱都市?到网上看看,很多什么什么的,都只有都市版,没人再提乡村,似乎乡村在中国已经成了遥远的过去。我却还在说只爱丘山,那岂不是把历史的车儿开向过去那个方向?
可是,我也想说,最好的住宅恐怕还是在乡村。那个什么外国地方,我没去过,可也听说,在美国,好的房子也还是在乡下。教地理的时候,说那高级住宅区也在城郊。有钱人住乡下,没钱的人才会住到市中心。我现在住在乡下,那似乎正好成了发达国家的有钱人了。我能住到乡下,真个是前世修来的福,我哪有不珍惜的道理。
乡村环境好呀。空气是清新的,水是洁净的,菜是没有农药污染的。如果在绿树下锻炼,那会有一种异样有感觉,特别的舒适。一位老者说他是在武汉退休的。我问他为什么不退休后不住到武汉?他淡淡地说:和他同时退休留在武汉的,都死了。是呀,他已经八十多了,日子过得好好的,比那些住在成都市里的没有哪点儿不及。不及者当然有,医药条件不及。可到乡下环境好,少了很多病痛,这医药条件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目之所视者山也,非高楼也;耳之所闻者鸟也,非车声也;足之所近者草也,非水泥也。真是无一不佳,无一不适于我。山不高而妩媚,鸟不噪而清越,草不深而茂翠。凡适吾性者皆有之,凡逆吾性者皆无之。人生在世,能适性则可矣。既如此,复有何求?当风来自遥远的北方时,是凉爽的,当风来自潮湿的南方时,是舒适的。走在道路上,没有那种空调排放出来的热气。如今的大街总是热浪滚滚的。在乡下,即使有空调,那也是稀稀散散的,而且开的时间也不长。这种感受是城里人之所不能得。即使走在水泥路面上,也不会感到那逼人的热气,为什么?公路旁是草地,是稻田,是树林,是菜园。在这儿没有那玻璃幕墙反射出来的灼人的热,却有来自田野的清凉。这有什么不好?我为什么要弃此而择都市?
如果我要去都市,高速路给我提供了方便。半个小时后我已经进入一个五十万人的中等城市,两个小时后就进入到长沙这样的大都市,这有什么不便?超市吗?步行五分钟后就到了。
所以我爱我之所居。
乡下的空气
文/侯建磊
早上醒来,总算有一点儿清晨的安静和清爽了。白天,空气总是污浊不堪。
我得抓紧时间写几个字,因为,过一会儿,都市村庄的幼儿园的广播会准时奏响,再难得这样的清静。楼上楼下的人,马上都会起来,房东的大门会无数次地被拍响,喧嚣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乡下的空气真好!最近,这种感觉是那么强烈,以至我近乎成了环保主义者,看城市的哪儿都不顺,走在大街上,甚至老有一种屏息的感觉。
要是在乡下,清早醒来,那种彻心彻肺的空气,能让你一口气吸到底儿!如果你想睡,可以尽情地大睡,不会有汽车和别的声音把你吵醒。如果有人把乡下的空气装了来卖,生意会不会很好?据说,城里已经有氧吧了,顾客坐进去喝饮料、谈客户,店家为你释放含氧量极高的空气,按小时收费,生意火暴,不知是不是真的。这要被老家的人听说了,不定笑成什么样呢。
我不知道,那些进城卖瓜露宿街头的农民,卖完瓜回家时,是否有一种逃离的感觉。依我的理解,他们大概不会对城市的空气感慨良多。他们说不定还会有一些羡慕城里人的生活。对城市空气感到窒息一般厌恶的,应该是我这种老家在农村、却在城市里生活了相当长时间、把后半生限定在城里的人。
在老家的时候,我经常要成夜地去稻地放水。傍晚时分,那一眼望不到边的稻田,混着黄河水的淤泥香,风一吹,悠悠地荡,深吸一口气,心旷神怡。为了等上边的人放好,就要拿件厚衣服等。野外露宿,被水气打湿衣裤,也能睡得香甜。常在乡下住,会长寿的。那一刻也不能停的呼吸,就是在洗刷你的心肺,空气就是水啊。
有时候心里烦了,就啥都不想干,非常想回老家的稻地里去睡一夜,洗洗肺。故乡的稻田,此时已有半人深了吧?我已许久没回去了呢。
善意的瞬间
文/卜庆萍
我在城里读高中,父亲从乡下来看我,这个时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父亲会送些生活费,再给我买件新衣服,或者带我去馆子里改善一顿。每当此时,我就会问父亲,家里养的猪又卖啦?父亲总是头一扬,爽快地回答,卖啦,卖了好几头呢,你就安心读书吧!此刻,会有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我深深体会到,父亲就是一堵挡风的墙。尽管有时候我明明知道父亲说的不是真话。
父亲总爱管闲事。在乡下,左邻右舍的事没有他不管的。有一次村里人打架,父亲好心去劝解,挨了一拳头,掉了两颗牙,还惹得别人说拉偏架。全家人都埋怨父亲,有些事说不清楚,不要再管闲事了。
父亲来到城里,领我去商场买衣服。我知道乡下人出力流汗挣不了几个钱,但我又躲不过这种执着的父爱,否则父亲会不高兴,好像自己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我也只好跟在父亲的后面,象征性地挑选便宜的上衣或者鞋,以满足父亲的心愿。尽管有点不情愿,但穿在身上,我仍会感到格外温暖。
我和父亲走在繁华的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红红绿绿的装束鲜活着街市的面容。当我们经过一个拐角时,见到一家超市的门前拥挤着人群,吵吵嚷嚷的声音胀满了狭小的空间。父亲拉着我往前挤,我警觉地拽住父亲,“快点走吧,我们还有事呢!”虽然我极力劝阻,仍无济于事。我知道,父亲想做的事,别人是没法阻拦的,父亲的性格是坚韧的。
父亲挤了进去,我不情愿地跟在后面,看到超市的保安正在呵斥一个小女孩,说她偷了超市的东西,非要让家长来领。这时,父亲一个箭步跃了过去,表情严肃地大声说道:“我就是这孩子的父亲,有事给我说,不要难为小孩子。”父亲还了钱,把小女孩领走了。
中午,在快餐店父亲点了两个我喜欢吃的小菜,还要了半斤白酒。平日里父亲是不怎么饮酒的,父亲说今天高兴,就喝点吧。父亲自斟自饮,甚是得意。我却面无表情,冷冷地对父亲说:“社会上的事情太复杂,不要再管闲事了好不好。”父亲几杯酒下肚,没有作声。我气愤地说:“因为管闲事,吃的亏还少吗?这世上的事多着呢,你一个人管得了吗?”父亲抬起头来,牛眼似的瞪着我,坚定地说:“世上的事再多,总得有人管,吃亏不要紧,只要做事有原则。”
几年后的一个春节,我携老婆孩子回乡下过年。回到乡下的第二天,家里突然来了一个陌生的客人,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带着厚重的礼物来看望父亲。父亲眨巴着眼,打量了半天没认出来。这位姑娘说明了原委,原来,她就是在超市里被父亲领走的那个小女孩。当年的那个小女孩,已经考上了名牌大学,成为了一名大学生。她说,当时如果不是父亲出面相助,她会没脸见人的,将来面对的,或许会是另一种人生。
事隔多年,这件事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如发丝牢牢地缠绕于记忆中,无时无刻不强烈地震撼着我的心灵。我彻底改变了对父亲的看法,心头的坚冰融化在一抹温暖的阳光里。
一种草的伟大
一棵草,在田里,慢慢往上长。
嫩绿的草,每天高一点。
这一棵小小的草,能长很高。
“怎么和别的草不同?”朱笛和妈妈到乡下,看到能长很高的草问妈妈。
妈妈比划着,又解释了半天,朱笛终于明白:这一棵草,不是普通的草,等它长得很高时,就显出了伟大。
从乡下回来,朱笛黑了许多。
现在,朱笛小朋友就站在我的面前,好可爱地说着乡下的故事。听她说着一棵草的成长过程,我才知道一粒大米,在她心里多么伟大。
乡下男人
文/荒野虫吟
小满见三新,又一轮岁月的收获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油菜籽亮的目眩,豌豆个个诱惑着珍珠玉翠,大麦颜色的鲜活让人心碎。但落后的小麦和稻子并不着急,暗暗地憋足了劲,憋地微风轻轻地一吹,它们便象醉的一般摇摇晃晃起来,歪歪斜斜,到了最后头耷拉着再也抬不起来。它们酝酿的清香胀裂了一个季节,汩汩外溢的麦香和稻香浸泡着南北东西浩瀚莽莽的田野,每一个大大小小的村庄,每一个翘首欲穿的农人,每一寸繁茂或裸露的土地。在那远方、在那城市里蜗居奔波的乡下男人也嗅到了久别的清香,那清香引诱着他们再也不能平静安心。过了小满,他们就天天地向家里打电话,天天地掐算着日子;他们理了发买了衣服擦了皮鞋,一改日常的邋遢横秋,收拾成了一个城市达人,做好了随时就可以回家的一切准备。这时候他们什么也不再留恋,远方和城市怎样的盛情挽留,也阻挡不住他们回家的渴望。当家里来了电话,说不几日就可以动镰了,他们就象放闸的江水,一泻千里。
说好的,妻子到老地方接他。隔着玻璃远远地看去,就见妻子站在那了,妻说等了快一个钟头了。乡下男人看妻子时,妻子是打扮过的,虽然没有彩妆浓抹,朴素的如一朵小花,但是绽放的,乡下的男人一阵的心跳。回到家里乡下男人把所有挣的或多或少的钞票都交给了妻子,妻子并不欢喜,拿了钱狠狠地骂了一句。乡下男人说再也不想出去了,难过得像个孩子。
乡下男人们差不多都回来了,平日里寂寞冷清的村子一下子热闹起来,田野里也热闹起来。北方的乡下男人们现在很幸福,他们只管等着收割机的到来,收割机象虫子一样嚓嚓哗哗地蚕食着麦田,以前收割麦子是经历一场漫长的煎熬,现在总恨囫囵吞枣。一块田地里许多的虫子在蚕食,前天才有一两家收割,到了后天,但见人们都在播讲。南方的乡下男人可能还有相当的一部分没有这样的幸运,或许还要亲自磨了镰刀弯下腰来一镰一镰地收割水稻,用身体临摹一幅原始经典而又生动鲜活的劳作画面。
每次回来,都不想走;每次走,都是依依不舍;但又不得不走,麦罢之后乡下男人们都又走了,别了妻子、儿女、爹娘。
乡下男人们在荡秋千,荡过了这边,是家,荡过了那边,是远方或是城市,荡过了这边,念想着那边的远方或者城市,荡过了那边,日夜牵挂着这边的乡野里的家。刚荡到了这边,秋收的气息让他们感到了莫名的失落和烦躁,一轮八月十五的明月又过早地偷走了他们的魂魄,那日子太漫长,比一生一世还要漫长。他们再次回来,不久之后再次远行。谁料到古老的春节的蹒跚的影子在眼前若隐若现地晃动着。到了那时,他们又都可以回家了,因为那是唯一不可辩驳的正当理由,唯一不可抗拒的朴素动力。三天的戏,五天的年,匆匆地千里迢迢归去,再匆匆地千里迢迢地归来。远方或者城市成了家,家,成了梦想的旅居
乡下男人在远方或者城市都是单身,单身的快乐是寂寞的,单身的相思是无助的,单身的幸福有点踉怆,单身的执着总是彷徨。他们盼着快一点的老去,也成为他们所鄙视的村老野夫,他们就可以和混沌竭枯老妪日夜相守,过那再平常不过、再庸碌不过的日子。
乡下的男人们知道吗,他们的影子,是时代的影子,一个民族成长的影子;他们的足迹,是时代的足迹,一个民族成长的足迹。
留守乡下的妹妹
文/姚文学
“那一切都是种子,只有经过埋葬,才会重现生机。”童话诗人顾城一不小心写下了一首富含哲理的诗篇。这张旧照片,就是一粒种子,尘封20年,今天在我思想的土壤里发出了一枚小小的新芽。
1989年腊月,回乡下老家过年,天降大雪。瑞雪兆丰年。大地银装素裹,吃喝玩乐安心悠闲,年味特别浓郁。那一年,我新买了一台照相机,凤凰205型,旁轴取景,如同宝贝一样随时揣在怀里。春节期间,我用它给亲朋好友拍了很多照片,黑白的多,彩色的少。拍摄时,大家高高兴兴,欢声笑语,小小的村庄显得格外喜庆。节后,回到城里,我把照片冲洗出来,大部分都分发给了他们。现在那些照片还有几张尚在?不得而知。其中妹妹文娟站在村头的这张,当时觉得色调有些灰暗,便随意留了下来,至今完好无损地保存在我的相册里。
岁月如白驹过隙,眨眨眼,20个春秋逝去了,今天再看这张照片,光影效果已经无所谓了,它放射出一股神奇的力量,刹那间将我推进了20年前的历史深处,久久回不过神来。时光回转,往事如梦,今昔比照,心生慨叹。
这些土坯草屋,原始摇篮一般,早已烟消云散了;房前的树木,参差不齐,像我童年时代褴褛的衣裳,也早已更新换代了。妹妹,当年是单纯的农家少女,今天已变作朴实的中年村妇了,整天婆婆妈妈,喋喋不休。也难怪,她的大女儿都上高中了!后浪推前浪,谁人能阻挡?天下村妇,难免唠叨,这个特点,丝毫也不影响她们内在的传统美德。
妹妹自小由姑父姑母抚养长大。妹妹成了姑妈的女儿。1982年,妹妹小学还没念完,姑父生病过世,家庭状况飞流直下,妹妹只得中途辍学,协助姑妈在镇上摆起一个摊点,专门经营童鞋童帽、手套、鞋垫之类的微型商品,靠小本生意勉强度日。每逢寒冬,姑女俩的脸上都会被冻得脱皮。1983年,我读高中,周日回家讨要菜票钱,有时讨而不得。姑妈和妹妹得知情况,总会将那些壹分、贰分、伍分的纸币,整齐地叠成厚厚的一沓,用橡皮筋扎牢,然后递到我的手里。返回学校,这些分币在我手里用得非常缓慢……今天想起这些事情,阵阵温暖,阵阵伤感,滋味复杂。
1988年,我所在的单位招收女工,对学历要求不高。我知道,对于妹妹来说,这是一次走进城市谋求前途的大好机会。妹妹回信,果断拒绝,说她无法丢下年过花甲的姑妈,还说,这辈子走到哪里,她也要带上姑妈。经过岁月的验证,妹妹兑现了她的诺言!
20年里,妹妹没有离开那个村庄,没有离开慈祥的姑妈,是一名忠诚的留守者。她在那里成家,生育孩子,数年如一日,大事小事听从姑妈的指挥。如今,妹婿在外打工,妹妹在家一边侍候孩子上学,一边照料姑妈生活。姑妈虽已年过八旬,仍然思维清晰,身体健康。进入人生晚年,还有娘家侄女朝朝夕夕围绕身边,姑妈算得上是个有福气的人了。物欲猛烈膨胀,情感日益萎缩,我们这代人多数患有这种通病。妹妹一直留守偏僻的乡下,与这种精神毛病无缘。
走笔至此,深感惭愧,觉得我这个做哥哥的平时对妹妹关心实在太少,许多时候简直忘记了她的存在……
山谷
文/伊熙堪卓
雍牧推开企图抓住她手的大人们,嚎哭着跑下坑坑洼洼的机耕道时,我在心里咒骂了一句:
“该死的噶色,你去快活吧!扔下你年幼的女儿一个人好好快活去吧!”
那时候,一阵巨大的狂风吹过山谷,我望见噶色要嫁去的河对岸仿佛就在眼前。
实际,到那里要走整整一天。
噶色举行第二次婚礼的时候,我读高中。一个处于青春期,对于人生尚没有任何规划,心理年龄只有十岁的十六岁少女。
而今,窗外飘着绵密的细雨,空气不合时宜的清冷异常。
将近五月天了,康定依然这么固执的维持着它的样子,决计不肯与我衣橱里已经挂出来的丝绸、雪纺和长裙们妥协。
我喝着枸杞大枣茶,思念正在成都疯玩两岁的儿子,故乡忽忽跃入脑海。
想来第一次与噶色见面,她依然是待字闺中的大姑娘,而我跟随父母工作调动回到故乡。
父亲命我叫姐姐,我看着眼前这个跟漂亮无关,傻呵呵笑着声音巨大黑黑的乡下姑娘,鄙夷心跃然面上。
她眼睛小而肿泡泡的,头发梳得溜光,头顶搭着家乡藏人习惯的半旧黑色绣花头帕,腰间围着两片旧旧的黑色绣花裙布,一双白胶鞋鞋面与塑胶底相接的地方,泛着难看的黄色印记,脸上似是抹了猪油溜光发亮,不时用手掌抹着鼻涕又揩在围裙上。
父母单位分房后她隔三差五会来家里吃饭。
她来县城卖菜、卖梨、卖花椒、卖核桃,卖一切乡下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农副产品,中午便不请自来,在家中吃饭喝茶,然后继续上街卖掉背篓里没有买完的东西,然后慢悠悠回家。
她是父亲三哥的女儿。
小时候我总觉得父亲怎么可以允许自己的老家在如此高远的山上。
那时,父亲的老家中路尚不通公路,离县城不远,却要沿着一座高大陡峭的山由山脚慢慢爬上山顶。
纵是对生存环境不大挑剔的我,也觉得去那里玩上一回是件不美的事。
最泼烦的是第一次去乡下,噶色指着头顶望不见巅峰的山对我说:“快了,就在前面那个山梁过去。”
等我满怀期待才发现,那是一个永远也到不了的山梁。
噶色用一个看不见的目的地当做胡萝卜,挂在我这个城里来的驴子的鼻子前,我只得在奋力挣扎与期待中,被她哄骗着慢慢哼哧哼哧爬上山去。
第二次结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噶色。
我不关心她,无所谓她嫁或不嫁,无所谓她从河岸这边嫁到了对岸,而这两岸两两相望,都在接近大山顶端的地方。
我是喜欢她第一任丈夫的。那是一个脾气温和、长相颇是俊美的男人,有着一双凹陷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卷曲的头发。
三伯父退休后儿子顶了班,噶色自然变成了当家人,女婿入赘便是伯父家的头等大事。
暑假放假,去乡下玩,与村里的青年男女在一起厮混,那哥哥常与我们坐在一起,流利的讲着汉语,更奇异的是他会吹黑管,曾经在县乌兰牧骑演出队里既跳舞唱歌也担任伴奏。
我之所以喜欢他另一缘由是,父亲有位同乡叔叔在自治州歌舞团里担任黑管演奏,很是英俊,眼神里总若有似无漂浮着淡淡忧伤。他一生不曾结婚也没有孩子,回乡来见我在乡村疯玩十分喜爱,常抱着我跟父亲在露台上聊天喝酒,偶尔也把带来的黑管取出给大家吹奏。
因为年幼我听不出那都是些什么曲子,只觉得喜爱叔叔的温和与忧伤。
怪异的是,由头至尾噶色表现出令人不可思议的抗拒,我对她的抗拒嗤之以鼻,一个懂吹黑管的男人,看上丑得天安门快降半旗的噶色,她似乎应该做梦都笑醒。
彼时,我的年纪不够资格讨论男女问题,反正那是噶色的事,我问过几次,她只木头木脑说不喜欢,我便也没兴趣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虽是噶色不喜欢,在大人们合计声声中,婚礼还是照常举行了,我们也傻呆呆在乡下疯玩了几日。
很多年后,我在母亲的故乡见过一个写诗的乡村男孩,他坐在一座残破的碉楼外,双眸忧郁长发散乱。见着他我忽然想起那个会吹黑管的姐夫,似乎他们都应该是由村庄剥离出身体的某个异物,与日升月落、鸡犬相闻,时光从来不曾挪动的村庄格格不入。
木头一样的噶色是千百年来村庄中最普通的一块顽石,所以生完女儿,她像是给三伯父交差,头也不回的跟姐夫离婚了。
那以后,我也再没有见过那位俊美的哥哥,如今我已记不住他的长相,只潜意识认定他是帅的。
噶色嫁去对面山上,三伯父的儿子回来当了家。
我对这位表哥的鄙视远远超出了对噶色的无视,这是一个天生原装的24K混世魔王。
从小偷鸡摸狗、顺手牵羊无一不做。
我们是城里来的客人,乡邻好客,只要见到都会拿出家里最好吃的东西满满当当的塞给我。
他对此不以为意,经常转动着他诡谲的黑眼珠和狗一样的鼻子,满村乱嗅。
一旦有不幸的人家杀猪宰羊,他就故作好心带我去玩,在人户门口溜达一圈后,他手里就满满拎着大串肉块、我不认识的下水、血肠什么的,气定神闲的回家去。
那是乡亲送给我这客人的礼物。
他却拎着他的计谋带着毫不知情与之共谋的我心满意足回家去,然后安排噶色在大灶上抹盐烧烤,狼吞虎咽的大嚼。
我看着那些鲜嫩还淌着血水的东西恶心不已,但那家伙就可以毫无廉耻把这些东西吃成人间极品,仿似在他嘴里这世上就完全没有难吃这一说。
偶尔,他会问我从城里带了什么零食回乡来,在检阅完我的零食后,他会选择一些不易察觉的包装下手,因为太过明显的拿到东西,伯父会毫不留情的饱揍他一顿。
顶替伯父的班去云母矿上班后,他的顽劣已经如同在爆米花机里倒入的超量玉米,膨胀到完全无法掩盖。不好好上班不说,长期酗酒令他几近神志不清。一日,酒醉后他抢劫到了5元钱,那是一包香烟的价钱,可恶的是他还将受害人殴打一通,由于性质恶劣被判了两年。
三伯父家就此荣耀的成为了亲戚朋友眼中最可悲可叹的人家。
事实上,以父亲当时的身份,赔偿和庭外和解应该可以轻易解决问题,父亲却决计不肯为他说情,只说必须让他老老实实被判一次方会痛改前非。
父亲一生正直,生前但凡提到表哥便暴怒不止。
判刑后,格绒的工作彻底与他分了手,一直忘了提及,表哥的大号叫格绒,那时候我实在厌烦他,经常想不起他叫什么名字。
刑满后,他带着一本城市户口灰溜溜回到乡下,噶色离婚也散居家中。
以三婶的见识,认为儿子当家理所当然,噶色离婚了,便须得再找户人家将她嫁出去。
听闻乡下传来这类风声,我倒为噶色愤愤不平起来。
乡村的混账逻辑永远是男孩是父母的人生第一。
这些房屋通常是给家里的儿子修建的,人们不管女儿如何勤劳善良,儿子是混账逛鬼,房屋必定建给儿子。我母亲也因为担忧格绒把伯父家败光,极力劝说了几次,无奈三婶执意不肯只得作罢。
尽管噶色不漂亮、声音难听又婆妈,但她十分勤劳这点毋庸置疑。
父亲自幼远离故乡在千里之外工作,所以一旦调回故乡,便极力让孩子们与他的故乡亲近,每每节假便送我去乡下玩。
我在城市生长,无论身体或心理不自觉会将乡村规划在自己生活之外,仿佛那只是旅途的某个目的地,且在乡下没有任何玩伴,最有趣情况便也只是跟各位表姐去挤牛奶、磨面粉、看牲畜圈里的小牛、小猪、小羊吃食,偶尔也跟岁数相差无几的侄儿们在田野里疯跑一阵。
大多时间,噶色便大狗一般忠实陪着我,我吃不惯乡间的食物,每次她都会在大灶上单独闷米饭,炒几样她们永远无法染指的菜肴给我,偶尔也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摸出一只漂亮的苹果或梨递给我,那是她舍不得吃,躲过格绒表哥重重包围藏了又藏留下的。
我则无所事事的跟她去背肥料、看牛儿、摘野花、望着黄昏天空的归鸦发呆。
某个天气晴朗、暖阳高照的冬日清晨,我爬上藏房屋顶,躺在干燥的麦垛上,她便紧紧跟在后面端着滚烫的酥油茶、刚出锅的小麦馒头和香猪腿肉,像护犊的老牛一样,安排我在屋顶吃饭。
那是我与她相处最愉快的时光,以至于成年后,如若某晚失眠,我便会冥想那些清晨,干麦垛散发着阵阵清香,阳光暖暖的照在我的眼角眉梢,天空仿佛从来不曾留下云朵,花喜鹊在树叶落尽的枝头一声声轻快欢叫。
送来一壶滚热的茶后噶色匆忙下楼,我则继续边吃边躺着仰望碧空。
小猪小羊小牛哼哼叽叽在圈里等着噶色喂食,伯父与三婶都在睡眠中,整个村庄刚刚苏醒……
噶色嫁去了山谷对面。
那时候,她女儿雍牧已5岁有余,小女孩嚎哭着从家里一直追着母亲的送亲队伍跑到了山脚下。那以后,雍牧是三伯父一家磕磕绊绊养大,后来同时考上三所国内知名的音乐学院是后话。
很难想象一个5岁的孩子哪里生出如此大的力量,竟从这般高的山顶追至山脚,而后又被村里人抹着泪拖回山上,而那时我是如此愤怒,可是那怒火却不知该向何处燃烧。
置身于山谷,羊肠小道绕过眼帘。
梨树、苹果树、各种树木风情万种微风中摇曳,炊烟袅袅升腾在如梦似幻的藏寨顶上,田野青绿新苗层层如毡,处处风景如画,我却欲哭无泪。
多年后带着幼子回乡祭拜父亲,如他生前所愿,父亲的骨灰安葬在距离祖屋不远一处清幽宁静的处所,在外工作一生,父亲回归到自己的故乡,祖屋里住着的已是与这脉血液无关的人们。
但他们依然是亲人,帮助打理着所有离去故人的坟茔。
格绒表哥已有一双懂事的儿女,出狱不久他便戒了酒。见我们拿钱给三婶也只难为情的挠着后脑勺涨红了脸。此时,三伯父去世亦两年有余,三婶已然一介老妪。格绒用菜盒子给我们做出一桌丰盛饭食,端上来便站在旁边招呼着添饭续茶。
我再没见过噶色,听闻她又生了两个孩子,如今的丈夫善良朴实,曾为雍牧在音乐学院的学费花掉了家里仅有的几千元存款。
如此看来噶色的家境终究不堪,她却从未给我们任何电话寻求帮助。我们姊妹也只得把精力投放到对山谷这边三伯父家和其余几家亲戚的扶助。
为人父母后,回想噶色当年出嫁,再没半点厌烦她的心,似乎也渐渐体味到一位母亲的感受。将儿子搁在成都,我常以泪洗面,想来我有多爱儿子,噶色便有多爱雍牧。
倒是噶色大概至今也认为我是嫌弃她的,嫁出去便如断线的风筝再没了音讯。
纵使噶色不知,我依然会告诉儿子,山谷两边星星点点的村庄里,那是我们为数不多的亲人们爱着且活着的地方……
乡下的田螺
文/向卫华
民谣曰:“秋风起,田螺肥。”入秋之后,正是田螺最肥满之时,吃时不仅没有满腹小田螺仔的令人扫兴之感,而且味道特别鲜美。于是,素有“盘中明珠”之美誉,肉质丰腴细腻,味道嫩滑鲜美的田螺便自然成了人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这是古丈一道非常有特色的名菜。
田螺是古丈的特产之一,种类繁多,也许与古丈的地理结构有关。当然,这种特产只能产在乡下。“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逢春。”我在乡镇工作的时候,每年入秋后,乡干部都要利用休息时间,到附近村寨的冬水田里捡几盆或几桶田螺。回到政府后,再用清水养几天,然后打平伙。
于是,我们选择一个好天气,去冬水田里捡田螺。捡田螺是一件很有趣味的事,这个时候,田里的稻谷都已经收割完了,稻草也捡拾干净了,堆在田边的草树上,如一个个金黄色的大蘑菇一样。当地农人有泡冬水的习惯,这些冬水田大都是用于来年开春后准备做秧田用的,“人误地一春,地误人一年”。泡田的这段时间,便是田螺繁衍最多的季节,也是捡田螺的好时机。水汪汪、绿茵茵的冬水田里的田螺真多呀,成群结队,密密麻麻的一大片,又大又肥又嫩,三个一堆,五个一群,或抱着、或拥着……如天上的繁星一样,躺在水里呲牙咧嘴地对着我们,逗啊、惹啊、笑啊……使我们心花怒放,手脚发痒。于是,在暖暖的秋阳里,在柔柔的秋风里,我们脱掉鞋子、绾起裤角、扎起衣袖、提着桶子,下到冬水田里捡田螺,有时一手一个,有时一手几个;田螺也怪,躺在那里一栋也不动,仍由我们捡,俗话说:“三个手指捡田螺——十拿九稳”……这样,要不了个把小时,也不用走几冬水田,我们每个人就会捡得满满一大桶的田螺,满载而归。
民谚说:“三月田螺满肚仔,入秋田螺最肥美。”这个时候,正是田螺空仔的时候,腹内无小仔仔,肉质丰腴肥美。螺蛳是一种软体动物,在江河、湖泊、沟壑、池塘等地方均有分布,但以水田最多,故名田螺。田螺壳圆锥型、苍黑色、触角长、卵胎生,其卵在雌卵的输卵管内受精,并发育成小田螺蛳,然后才产出来;春夏之交,田螺一般都怀有小仔仔;六七月后,产仔期过去,田螺蛳才慢慢地肥壮起来。入秋后,正是田螺最肥美的时候,因此民间流传着“秋螺天所赐,美敌紫驼峰”的说法,古书上也有“秋月望日,尚芋食螺”的记载。
田螺捡回来后,要放在盆里或桶里用清水养几天,一般为一个星期,要勤换水,至少一天两次,使其乖乖地吐尽腹中的泥巴、脏东西等污物。这样,人吃了,就很放心。这方面的小窍门很多,常用的方法是:在养田螺的盆里或桶里的清水中放一把生锈的菜刀,或者在清水里加淘米水,这样,田螺才能尽快将其肚中的污泥和泥腥味吐尽。此外,特别的处理方法还有:在放进清水前,先剪去田螺尾部的壳尖,去掉黑肠。在养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要勤洗刷,洗的时候要用刷子将附在其壳外的污物刷净,最好一天洗刷两次;当然也要勤换清水,最好在洗刷后换一次清水。这样才能使田螺尽快将其肚中的污物吐出来。
一个星期后,田螺吐尽了肚中的污物,这样就可以食用了。其常用的方法是:烹调之前打破尾巴,带壳;放油,加热到沸腾;将大蒜、辣子、花椒倒入锅中爆炒;然后加入姜未、食盐和味精,加酱油,放入紫苏叶,最后将田螺置于热水中汤熟;之后,再将田螺放入锅中爆炒即可;盛装的时候,将加入葱花。哈哈,味道好极了!为何要放紫苏叶?紫苏叶是一种草本植物,其嫩叶可以吃,有镇咳、健胃、利尿等药用作用。原来,最初爆炒田螺的作料只有辣子、大蒜、花椒和豆豉这几样,但是始终却未能除去田螺的泥腥味,后来有人无意中发现了添加紫苏叶,可以除去田螺的泥腥味,于是,这种方法不胫而走,广为流传,至今延用。
田螺的吃法是——嗍。嗍田螺是一道绝活,所谓“嗍”,即“吮吸”,《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嗍,吮吸,是指把嘴唇聚拢在乳头或有小口儿的物体上,吸取东西。”最完美的吃法是:右手拈着田螺,左手拿竹签,挑开螺盖,再聚拢嘴唇轻轻含住螺口,使出吃奶的力气使劲一嗍,发出“滋滋”的声响,于是,光滑圆润、细腻鲜美的螺肉便顺气滑落口中,那鲜美,那甘香,令人总是品不足、尝不够。“嗍”田螺的前提是:田螺尾部的壳尖必须在烹饪之前用剪刀剪开,嗍的时候才能形成气流,这样才能把螺肉吸出来,否则只能用细竹签挑螺肉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吃“嗍螺”。这种吃法,对肺部是一种锻炼。其实它的好处是不需要花钱来买。还有一种吃法是:打螺蛳肉汤。俗话说:“一颗田螺蛳三碗汤,三颗田螺无碗装”。田螺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维生素、人体必须的氨基酸和碳水化合物,能滋阴壮阳,是典型的天然保健食品,因此,田螺汤味道鲜美可口,营养丰富,其汤赛过龙肉汤,特别是那些哺乳期的女人喝了后,壮得如奶牛一样,奶水哗哗地流。打田螺汤时,先将田螺肉用食用油炒得黄灿灿的,再倒水煮;装的时候再放各种调味品。当然,田螺肉还可以晒干,炒的时候,和花椒、生姜、大蒜、辣子一起炒,炒田螺是一道风味独特的下酒的好菜。
终于可以吃田螺了。每次吃田螺的时候就成了我们乡干部的“节日”。二三十个人围在一起,就像一家人似的,“右手持酒杯,右手拿田螺”,边吃、边喝、边说、边笑;有的喝多了,还要唱几句;有的男女甚至搂抱在一起跳一段舞……其兴尽尽,其乐融融,其情切切。田螺肉个大、体圆、壳薄,爆炒后又香、又辣、又麻,可真好吃啊!我们争先恐后地吃着,发出“吱吱”的声音,真是有味极了,田螺肉香得我们胃口大开,辣得我们汗水长流,麻得我们头昏眼花……“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不一会儿,一大锅田螺被我们一扫而光,地下丢满了田螺蛳空壳壳,甩满了空酒瓶瓶。尽管如此,可有的人觉的吃得不过隐,于是,第二天,又邀几个乡干部去冬水田里捡田螺。
田螺真的好吃啊!如果你想来我们古丈乡下吃田螺,那么请你赶快和我联系,我时刻都等着你的来访。
质朴的乡下女人
文/邵春
乡下女人有着吃大苦耐大劳的特质,走进农家看看,几乎每一个殷实的家庭背后都有一位能顶得起大半个天的贤内助。乡下女人,这些为了家庭和儿女辛勤劳作、苦心经营、仿佛不知疲倦的乡下女人,用心血、汗水和乳汁浇灌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花。
土地是庄户人的命根子。乡下女人热爱自己的土地就像热爱丈夫和孩子一样,春耕夏作秋收,她们长年忙碌在田间地头。个个都是行家里手,锄薅耕种、浇水施肥、赶牛驾马,“十八般农器”件件使得,三十六种农活样样干得!尤其在一些轻巧但又十分费力耗时的活计上,女人干起来却比男人灵巧快捷了许多。如割麦子、锄地薅草、削甜菜、打菜花等活儿,五大三粗的汉子愣是比不上女人眼疾手快干得出活。“大集体”时代的割麦竞赛,冠军的荣誉往往都被那些看似瘦小的闺女媳妇夺走,在割麦子这项既需体力又需耐力的苦力活上,七尺男儿也只能望女同胞项背,甘拜下风。
城里女人惧怕牲畜,一是怕野,二是嫌脏。农村女人整天喂牛饮马,积肥拉粪,和牲口处的像朋友一样,因此使唤起来也就得心应手。生产生活中,马牛驴骡牵来就敢上套使用,泼辣些的还敢跃马扬鞭,一奔子下来,马背上也让须眉不得!
城里女人害怕蚊虫,冷不丁跳出个疥蛤蟆来,准吓得她尖叫一声跳将起来;家里飞进几只蚊子能咬的她叫苦不迭、怨声载道。农村女人劳作起来披星戴月,夏日里整天和蚊虫作伴,常常是边甩汗水边驱赶扑面而来的蚊虫。她们身体的裸露之处,常常被蚊子叮咬的“伤痕”累累,可在她们看来,这点痛痒和繁重的体力之苦相比那简直微不足道,但当看到拉车的牲口身上爬满蚊虫时,慈善心又促使她们赶紧上前为之驱赶。
乡下女人不怕风吹日晒,风霜雪雨早已无情地在她们原本鲜红白嫩的脸上涂上一层古铜色——一种劳动者特有的本色、健康的流行色。有个成语叫“胼手胝足”,这简直就是对她们手和脚的最真实的写照。她们没有城里女人那些描眉涂唇的花花绿绿的化妆品,大自然的风吹日晒铸就了她们宽广的胸怀和不屈的灵魂,艰苦卓绝的劳动馈赠给她们一幅压不弯的腰板和健美的体魄。
如果说乡下女人在田间地里干活能顶起半个天,那么在居家过日子方面操的心受的苦和男人相比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上,在家里操持家务、哺养儿女这种繁琐熬人的“营生”远比地里农活更耗费人的精神和力气。从地里回来,男人往往像立了功一样,鞋一脱腿一盘威坐炕头,一袋烟一杯茶,美滋滋地等着享用女人弄好的茶饭,如果来了兴致还会提起酒瓶喝上二两,而一样刚从地里回来的女人却要钻在烟熏火燎的锅灶上烧水做饭、喂猪喂鸡。就像二人台小戏里的“方四姐”一样,乡下女人真是一年四季“十二个月忙”,即便是在农闲时间,男人们喝烧酒打麻将东跑西逛,而她们却坚守家中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穿衣吃饭赶猪上圈,一应家务活等全是一人“独揽”。
乡下女人的禀性就像脚下的土地一样厚实,她们古道热肠乐善好施,即使是一个陌生人或要饭的上门,也能得到她们温暖的礼遇,邻里乡亲谁家有急事难事,都会得到大家鼎力相助。人们常夸“庄户人人情好”,而乡下女人人情更好。
乡下人大碗上菜大块吃肉举瓢喝水,她们常常笑话城里人吃饭的精细和抠门,认为城里餐桌上的三盘六碟子不如她们的大海碗吃起来畅快。当你在农家做客时一定不必客气,女主人会指着丰盛的饭菜不停地劝你多吃,她们不喜欢客人推让作假,吃得越香越多她们就越开心。
乡下女人个个都是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的理财能手。“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她们会用有限的财力物力变幻出七十二种花样。她们大都具有勤俭持家的美德,常在有时思无时,富日子也当穷日子过。她们干在前头吃在后头,衣服穿旧的饭菜吃剩的,每天起得最早睡得最晚,常年劳苦却任劳任怨。
勤劳善良的乡下女人像一群辛苦采撷的母蜂,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酿造着家庭的甜蜜——不知疲倦,兀兀穷年。
乡间呼吸
下午跑去乡下,尽管下着小雨,乡下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清新。尽管冬天天气很冷,又下着小雨,很久没在白天跑去乡下,呼吸下新鲜的空气,正好可以很好地缓解这段时间压抑的心情。
老房子里现在有几间是出租出去了,租住着一对年轻的四川夫妇。院里的地上种了许多的蔬菜,只是我还是说不出每种蔬菜是什么,我可以把胡萝卜说成是杂草,引来一群人的嘲笑。好在我还是知道白菜是什么,萝卜长什么样。惊讶的发现,银杏树在这个冬天居然还长着叶子,生命力居然如此顽强。
晚上奔赴外婆家吃饭,饭后一大帮人聊天聊到很晚,我沉默了一个晚上。回家后才发现车后座弄得一塌糊涂,可怜那真皮座椅跟坐垫了。
到现在,我的心情好了很多,尽管听到医院或者救护车的声音还是会让我内心有一小点触动,至少现在我的内心已经很平静。我每天醒来第一句就是对自己说“Inner Peace”
今天早上打印了准考证,本以为考场会比较近,打印准考证的时候才发现考点好远。还有三时间,三天过后,一切又恢复如初,考试是这周六,圣诞前一天,除了考试,没有任何计划。我打算继续过我一个人的无聊圣诞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