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散文(精选21篇)
女儿的散文(精选21篇)
我对女儿的影响
文/李卫星
女儿今年15岁,高一,就读于石家庄二中,是学校女篮队员。
入学以后她感觉训练和学习的压力还是挺大的。每天出早操,下午训练一直到晚上8:40左右才能回到学校,然后继续紧张的晚自习学习。临睡觉之前女儿还要写手账,而且已经坚持了好长时间。女儿会定期地让我看她的手账,这也成为了我俩沟通交流的一种固定方式。
我和爱人都是老师,工作之余都有读书的习惯。我对女儿从小就很注重阅读方面的引导,还有就是我平时也一直有坚持写的习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女儿。所以女儿也就一路坚持着写了下来,先是日记,后是手账,到现在也有了相当的积累,算是小有成就吧!
女儿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要做一名有知识有文化的运动员。
从那一刻我就已经深深地感觉到女儿爱学习、爱读书的好习惯已经养成了,多年的积极引导终见成效,很令我欣慰。而且今年中考,在所有的体育考生里面,女儿是以文化课第一名的身份拿的录取通知书,当时女儿在开心地笑着。
在这里也祝愿女儿健康成长,学有所成,一路与书为伴,读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生!
与女儿书
文/羽痕丢丢
亲爱的丫头:
首先很感谢你们学校给了妈妈一个最想要的,与你进行交流的美好方式。妈妈热切希望,在你今后快节奏的生活里,随着你的长大,这种交流能越来越多。
前天妈妈独自去爬山,整个途中都在想,这段日子该怎样给你准备一些营养午餐?该怎样开导你、陪伴你,迎接你人生中的每一个转折点?妈妈还想了很多很多想和你推心置腹好好聊聊的话题,关于青春、关于人生、关于追求、关于信仰……想着想着,不免感慨,时光真是如白驹过隙呀。眨眼间,你已经13岁,可以和你聊的话题居然有这么多了!
丫头,你还记得,你和弟弟小时候,咱们家每晚的阅读时间吗?是的,那是妈妈最快乐的一段时光。那时候,妈妈还开着店。常常是,一天下来,疲惫不堪。但只要每晚的阅读时间一到,妈妈就会瞬间精神抖擞。妈妈永远记得咱们一起阅读的《来一斤母爱》《父爱很疼》;妈妈也永远会记得当时讲述给你和弟弟的:生命就是为了爱的延续!无论何时,在你们最艰难的时候,妈妈和爸爸会始终保持着微笑告诉你们,我们在你们身后伫立已久!所以,亲爱的丫头,有梦就去追吧!
妈妈等待着你拼尽全力后分享给我们的喜悦。就像你所知道的,妈妈这些年通过读书、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锻炼自己、告诉自己,有所追求远胜过行尸走肉。对你,我也一直是如此期待。你该把握好自己的激荡青春,该有勇气树立好梦想,该有最善良的心和最火热的信仰。而不是习惯周末依赖于互联网,追些口水歌、无聊的影视剧。你应该多阅读,多接受一些文化的熏染;多游山玩水,多一些广博的见识。妈妈真的真的希望看到一个阳光、豪气万丈的你,和无数个如此这般的,你的同龄们。
丫头,也许你会觉得,妈妈是理想主义者,一直都调太高。这让我不得不想起,我的好朋友王老师曾经的担忧。他说,我让你和弟弟认知的这个世界太过美好。生活是一个从理想慢慢变为现实的历程。而妈妈,总是让你们生长在理想之中的世外桃源。妈妈承认,这是一个母亲的失职。但是,妈妈也要让你知道,一直让你们生长在理想之中,也是妈妈永远的坚守。
等你们渐渐长大,你们会发现那种如影随形的浩然正气、精神魅力,足以击垮一切媚俗世态。真的,足以击垮!
最后,将前些天在一本旧杂志上看到的一句话送给亲爱的丫头,送给像你一样正在彷徨的“00后”——无论怎样,都请记得:你有光明,世界便不再黑暗。
永远爱你的妈妈
半步春暖,一步花开
文/高翔
冥冥之事,必有冥冥的缘由,比如遇见,比如花开。
遇见老人时,是在一个冰雪初融的冬天,我和女儿正走在回家的小路上。那天,女儿着一件红棉袄,像一朵飘动的春花儿,一会儿飘到路左边,一会儿飘到路右边。她说,她想看看在这个大冷的天气里,还有没有动物出现,哪怕一只蚂蚁也好。女儿没瞧见动物,反而瞧见的是一些草儿。女儿看到那些不知名的草儿,早已被亮亮的冰块儿冻住,但草儿们却翠翠地绿着,女儿就疑惑地问,怎么就没冻死呢?我说,草儿心里装着春天,心里装着春天的事物,是不会死的。
话还没有说完,几十步远的斜坡公路上,晃过一个老人的影子。“哗啦”一声,那人摔倒了,人影在地上晃动了几下,但是没有站起来,然后就是长一声短一声的呻吟。这是去镇子的路上,大雪初融,来往的人稀少。路人摔倒了,但在我的头颅里,跳出的第一个概念便是:注意帮助别人的方式。毕竟,现实里,一些被人讹诈的事件,屡见不鲜。常常想到那些事,心底不免冰天雪地,寒风萧萧。就在我犹豫的当儿,女儿说好像是一个老人。
我们走上前去。当我将老人扶起的时候,我一下子傻了!呆了!
这一扶,一下子就将埋在我心底里的十一年前的往事,触电般地扶到了眼前。
是的,女儿都十一岁了,跟眼前的这张脸的最初遇见,就应该有十一年的光阴了吧!尽管时隔这么久了,但那张长脸,我是不会忘记的。十一年前,女儿才出生4个月,病了。产后的妻子身体一直不佳,早早晚晚里,就由我抱着女儿到乡医院去打头皮针。万事总少不了波折,不凑巧的是,乡医院唯一能够打头皮针的医生,去县城开会了。我只好提着奶粉,抱着女儿住进了六十里外的镇医院,而晕车的妻子没有紧跟而来。
镇医院的人并不多,住院部二楼上,稀稀拉拉地住着几个病号。其中住在过道顶端的是一个老妇人,长脸,矮个,胖腿,后来知道她是陪六岁的外孙女看病的。初为人父的我,不曾有带孩子的经验,而对生病的孩子,一片忙乱无序,狼狈和无奈,不堪言说。我的嘴巴一边在哄着女儿,双手在冲着牛奶,眼睛则在看着吊瓶,心里却在想着女儿是不是拉了大便不舒服而哭闹了……这个时候,一个妇人的声音似乎在问:“小伙子,孩子娘怎没有来?就你一个……”看着病床上狼藉的尿布、奶粉、幼儿睡袋,我心绪特别烦乱,头也不抬地随便应答着。
女儿一直不安分地折腾着我。就在夜半时分,女儿的头皮针还没有抽,药液还在慢条斯理地滴着。但世间所有狼狈的遭遇,总是成双成对的。糟糕!女儿饿了,哭了,但热水瓶里又无热水,冲不了牛奶,女儿一个劲地嚎。我右手高举着吊瓶,左手握着奶瓶的同时又抱着女儿,在空荡荡的过道里,一间一间地敲门,只为了给女儿寻一口开水,寻一口冲牛奶的开水!但是都睡了,空荡荡的走廊里,只有我的哀叹声和女儿的哭啼声扭抱在一起……就在我敲到过道顶端的一间病室的时候,一个妇人拉开了门,向门外跨出了半步,正是这半步的跨越,一下子扭转了我的窘境。只见妇人半个身子探出屋子,长脸,矮个,胖腿,急慌慌地说:“孩子这么小,你怎么一个人……”妇人的话没有了下文,有三分责备,更有七分关切,她几乎是从我手里夺过奶瓶,帮我冲牛奶,然后帮我整理女儿的尿布,哄女儿……末了说,叫我干脆就跟他们住一间病房吧,反正还有几个空病床位,彼此间好有一个照应。
那一夜,真是谢天谢地。由于女儿一直高烧不退,值夜班的医生说,退烧针不起多大作用了,就试着用温水给孩子擦洗身子,进行物理降温吧。平时都是妻子给孩子洗理的,我笨手笨脚地根本不会。妇人帮我为女儿洗理着,她跟我一样,一夜未眠!第二天,等妻子赶来,病歪歪地靠在病房门框上喘气的时候,哭闹一夜的女儿,那一刻正均匀地呼吸起来。
人年轻时,为人为事,总是无头无序、丢三落四地慌忙,不曾询问妇人姓名。十一年的光阴,一晃就过去了。而十一年前的那张长脸,如今尽管老了很多,皱纹如藤蔓一样已经爬满了她的脸,但在那苍老的眼神里,依然能够寻到当年那柔和的暖意,来自人心最深处的暖。
“您摔着了吗?”我问。老人摇着头,只是从雪层里抠出一个小石头,看来只伤到皮肉。“还认识我吗?”我问。老人摇着头。我将女儿拉到她的跟前,简单地说起十一年前的往事。老人听着听着,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在胸口摸索起来……而她的脸色却愈来愈不对劲。眼尖的女儿发现就在自己的一步之外,有一个指头大小葫芦模样的黄色药瓷瓶,急忙上前一步。也就是这一步,一下子扭转了一个故事的发展方向。女儿拾起了药瓶,一边问老奶奶是不是在找这个,一边递给了老人。女儿又告诉我,说那瓷瓶叫“救心丸”,当然,女儿不懂“救心丸”的重要性。我在心底突然一阵惊秫,真悬!今天,老人要是没有找到她的药,真不知道要发生什么样的不幸后果。
吃了药粒后的老人,看着自己曾经照料一夜的孩子,已经长大了,已经懂事了,好一阵子后,才说出一句话:“真是个好姑娘……”眼里有莹莹的欣慰跑动着,我想那欣慰应该是温暖的,有着春天的温暖。
而老人的屋就在斜坡公路一侧,女儿和我把老人送回了家,老人的儿子在家,一个劲地说“谢谢”。在回来的路上,着红棉袄的女儿,又在路上飘动起来,一会儿左,一会儿右,那俨然是一朵春花儿,一朵开了十一年的春花儿。看着女儿跳跃的情景,回想着今日的遇见,我兀然就想:或许,世间所有的遇见和花开,原本就是一场冥冥的宿契吧。
怀念小欢
文/青柳含烟
三点多醒来,想起小欢,毫无睡意。
小欢是我曾经饲养的一只小猫,是老公从朋友家里带来的。它年龄很小,大约两个月的样子,浑身毛茸茸的,缩成一团的时候,像个麻花的毛球儿。两只圆圆的玻璃弹眼睛放出柔和友善的光芒,心想这么温顺的小家伙如何能胜捕鼠之任?因为在郊外开了一个米粉加工厂,厂里存放着十吨八顿的大米,惹得成堆的老鼠大白天都是胆大包天,招摇入目,也不奇怪,老鼠不爱大米爱什么呢?所以把小欢带回来,它是有艰巨任务在身的。
第一眼见到它,我就喜欢上它了。灵巧的身子,常常在机器的电机上跃来跃去,当然它知道一定得在机器不工作的时候。它这一功夫,总让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马戏:置一个火圈,让一只训练过的猴子从火圈中跳过去。它时不时地叫着:“喵……喵……喵呜……”可没想,它这么一叫,厂里的老鼠竟然销声匿迹了。
小欢很能察言观色,请来的工人是个和我年龄差不多来自乡下的女子,不太喜欢动物,至少不像我一样喜欢它,从不逗它,不惹它,也不曾叫过它,所以小欢也从来不敢亲近她,更别说在她面前撒娇了。每次我在厨房里做饭菜的时候,它总是眼睁睁地守在旁边,“喵……喵……喵呜”地叫着,我当然能听懂它在说:“我饿了……我饿了……我饿了……”小欢最爱吃油豆腐,猪肝和瘦肉。无论是干的还是新鲜的小鱼仔都不爱吃,这一点让我觉得有点奇怪,有点不合常理,不过,还是丝毫不影响我对它的喜欢。
它很会自得其乐,阳光铺天盖地的午后,喜欢独自在门外的一颗树上爬来爬去,它通常只爬一米高左右就轻巧地窜下来,它还太小,胆子也不够大,不敢爬得太高。俗话说:“一龙二虎三猫。”我相信小欢的母亲要不就只生了它一个,要不顶多还有一个兄弟或者姊妹。因为它太龙太虎了。
有好多次,我在忙着搓粉的时候,它竟然用两只前爪轻轻地抓绕着我的裤脚,仰天,在我的脚边打着滚儿,它是在向我撒娇呢!也会在无聊的时候,用前爪抱着墙壁上垂落下来的绳子吊摇摇,小欢实在太会找乐子了。它不喜欢孤单。我们忙完之后是要回家的,而它也不愿意独自呆在厂里,每天下午总是早早地在老公送货车的驾驶室里等候,陪他一起直到送完货回来,大概也是累了,困了吧,安静地在我为它做的安乐窝里睡去。
去年冬天,一个最忙的下着大雨的夜晚,刚好女儿也从长沙回来了。看见小欢,喜欢得不得了,做晚餐的时候,喂饱了它最爱吃的碎瘦肉。女儿说“妈妈,小欢好可爱好可爱噢,今晚我要把它抱回家,这里条件不如家里好,太冷了,我要给它做一个更暖和更舒适的窝。”我说“怎么可以,这里就是需要它赶老鼠呀!”小欢像往常一样,吃饱了就到处跑开了,我以为它又是在车里等送货了,大家都忙于加班加点,等到忙完之后,发现它不在车上,我和女儿各自打开手机里的手电筒,照着四处寻找也不见它的踪影,喊“小欢”也听不到它“喵……喵……喵呜”的回应。只看见门外狭窄的路边,并列地排着三辆小车,听说是隔壁不锈钢门窗厂的。娘儿俩沮丧极了,心想这么冷的雨天,会去哪儿呢?但愿明早小欢会回来。
回到家里,女儿连忙找来一只精美的盒子,里面铺了一层厚厚的柔软的棉布,对我说这个窝比我做的更暖和更舒适,并嘱咐我明早过去一定记得带去。第二天清早我赶到厂里,小欢还是没有回来。昨晚停在厂房门前的那几辆小车已经开走了。我走到小欢经常攀爬的那颗树旁边,在离树大约四五米远的地方,也正是那几辆小车停放的位置,看见小欢一动不动地躺在水洼里,因为它的毛被雨水浸湿而紧贴着它小小的躯体,那么单薄,那么令人心痛的瘦小,它已死亡多时了……
我从房东那里借来一把锄头,把小欢埋在一个下坡的树林里。女儿电话问我小欢回厂了没有,我告诉她,小欢昨晚被人抱走了,因为它太可爱太可爱了,别人也很喜欢它。我这样对女儿撒谎是不想让我的女儿也和我一样的难过。现在小欢走了好几个月了。我依然时常会想起它,想起它留给我那么多可爱的美好……
爱,让我们穿透悲伤
文/丨乱了浮生灬拾了红尘
蒙蒙的雨雾中,行人穿透着,我看见马路中,一双小手无助地垂着。她闭着眼,本是白皙的脸上染上了妖冶的鲜红。先后18名冷漠的路人带雨离去,我看见她,就那样,冰冷地躺在毫无生气的水泥地上。但是,生活中扮演拾荒者的她,却拯救了她,让她还能再一次看着这个美丽的世界,最后一眼。
或许,世间还是有爱的存在。只是它太微小了,我们明明摸得着,却看不见。
但她的经历证明,它是那么璀璨地在她的世界里绽放过:她只是一个平凡而又普通的女孩,可是却因为残疾,而令她,留下了一生的痛。然而,她没有选择责怪。而是就这样,每天让她的母亲,推着她的轮椅,静静地在邻居种植的几株百合花前,静静地嗅着它们的甜腻的芳香。每一天都是这样。女孩的母亲轻轻叹气,微微的清风吹拂在她历经沧桑的脸上,露出了历久以来未敢在女儿面前显出来的疲倦。“孩子,我们回去吧。”“好的,妈妈。”女孩的母亲慢慢地推着她的轮椅,静静地走开了。楼上,黑暗中,露出一双清澈的眼睛。
不知不觉中,女孩已经一个月没有哀求母亲去到那个她最爱的世界。
直到一天。“妈妈?我还剩多少日子陪您?”女孩淡淡地开了口。本在忙碌的母亲的双手微微一怔,战战巍巍地说:“孩子,胡说什么呢?你还好好的,不会有事的。”女儿望向窗外邻居的那几盆百合花,说:“嗯…妈妈,您能再一次推我出去走走吗?”女孩的母亲慢慢地推着女儿的轮椅,她很小心,生怕小小的差错,面前的女儿,就如同秋风吹落的落叶一般,不久便坠落泥土中糜烂。
女孩的母亲低沉着,瘦削的脸庞上满是失落的憔悴。“妈…妈妈。”听到女儿的呼唤,她猛地抬起了头,看见眼前的一片花海,她震惊了!洁白的百合就那样,在原本长满杂草的荒地上,自由地盛开着。那一瞬间,女孩看到了最美的世界。“喜欢吗?”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女孩转过头,诧异道:“你是?”“孩子,我是你的邻居啊!”他淡淡地笑着,脸上的皱纹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岁月的沉淀。女孩沉默了。而他却笑了,随后便字句清晰地说到:“我知道你喜欢百合花。每天早晨,我都在默默地注视着你们,看着你笑,看着你欣赏我亲手种植的百合的芬芳。我种植百合,并不是纯粹是因为自己喜欢,而是用来分享。”“谢谢。”女孩的脸上慢慢染上了一抹淡淡地夕阳红。“知道百合花的花语是什么吗?孩子?”“嗯?好像是…关怀。”他战战地走到女孩的面前,说:“没错,这百合花,正如我们一样,你我之间需要关怀,而我给予了本应的关怀,何况既然相邻,为何不相依?”这是女孩离开这个世界前,脑海里,想到的最后一句话。
她最终,没有在这个让她曾经以为满是灰白的世界,留下一点灰。因为,有一个拾荒者,刚好从她的世界里经过。拾走了她最后的灰暗。拯救了她,曾经惨败的世界,让她不再像3岁的她,遗憾,不甘,仅剩最后的一点温暖,慢慢随着那位拾荒者,伴随着她,离开她的世界。
不认理的女人
文/慧萍
做为一个小服装店的老板,我讨厌这样的季节。此时,春装还没有上市,遗留下来的冬装零零碎碎地挂在店铺里,即使阳光来得再猛烈,它们也是蔫耷耷的,早褪去了昔日的风采。
这样的日子里,即使有人进店,也是一些爱贪便宜的女人们,好像是专门来杀价的一样,最后还不一定能成交,只是浪费我的口舌罢了。所以,每天我都是坐在电脑前,在QQ群里海阔天空地混时间。
“姑娘,这件衣服有大一码的吗?”有声音传来。
我随便瞟了一眼,是一个40多岁的女人,一看,就不是买衣服的主儿。她正用双手摩梭一件价格不菲的羽绒袄。那是去年冬天最萌的一款,淡淡的绿色,很受年轻女孩儿的喜欢。
“这件衣服是年轻女孩儿穿的!”我极不情愿地应着她。
“我知道,是给我女儿买衣服呢!”她说。
哎,更不靠谱,现在的女孩儿谁会要别人买衣服?下一步就是杀价了!
“这件衣服进价高,便宜不了多少的!”我直入主题。
“我知道,我摸过了,手感很好,只是,我女儿很胖,要大一码的。”她说。
“大一码的也可能有,在仓库里压着吧。”我随口应着,其实大一码的那件衣服就在我边上,但是我不想去费这个力气。
“姑娘,好姑娘,你能找找看吗?”她朝我微微一笑,话语里俨然有讨好的味道。
“女孩儿都爱赶时髦,你现在买的衣服,到冬天或许她就不喜欢了。”我还是对这桩生意提不起兴趣。
“我……我……”女人突然之间没话了,她随手放下了手中的衣服,一脸失望的样子。
这招灵!她肯定会立即离开的。
“可是,我女儿最喜欢绿色了,我找了好久才找到!我要买一件!”顿时,女人的眼睛一亮,好像为这个决定感到异常的兴奋。
“羽绒袄马上就要下架,如果你买回去,是不能退货换货的。”我说。
“我不会来退货,我女儿下一个冬天一定要穿的!”她的语气突然变得很生硬,好像是有些生气了。
我有些措手不及,茫然地看着她,一瞬间,我发现她眼里全是泪。
她有些不自然地转过身去,好像在为她的失态掩饰着什么。
好一会儿,她才转过身子,说:“姑娘,对不起,吓着你了。我女儿病了,医院在几年前就下过病危通知书,可我们不认这个理!我总是在入秋时为她准备第二年的热衣,在初春时为她准备好冬衣,就这样一年年地准备着,我女儿一直都没有离开。今天,医院里又下病危通知了,我还是不认理,我想,只要我为她买好冬天的衣服,她肯定不会离开我的!”女人说得斩钉截铁。
我一下懵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赶紧拿出了那件大一码的衣服。
“如果不是因为药物在作怪,我的女儿也像你一样的苗条,非常漂亮哦!”女人连忙用双手接过衣服,非常虔诚地抱在怀里。此时,她的神态看上去幸福又安静,像一幅温暖的图画。
我的眼睛逐渐模糊起来。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儿穿着一件绿色的羽绒袄,正在雪地里唱着跳着。站在她旁边的母亲,笑靥如花。
竹笛声声
文/王举芳
黄昏。陋巷。竹笛声声,清脆悠扬。她,笑了,眼底泪花藏。
女儿出生没多久,丈夫遭车祸去世。她带着孩子,四处打工,日子虽然艰辛,但母女安好,幸福绽放。
女儿12岁,身上突然出现一块块青紫色的印痕——再障性贫血,血癌一样。诊断书,如冷酷无情的恶魔,把她推向绝望。“一定要救女儿!”她强打起精神,为女儿寻找希望。凌晨卖早点,中午去洗碗,夜晚,昏暗的路灯下,翻拣一个个垃圾箱。“你是个了不起的母亲!”街坊四邻,纷纷解囊相帮。
一年后,女儿微笑着签下眼角膜捐赠,走了。她手握着女儿心爱的竹笛,满心凄凉。
不久,简陋小屋,一个男孩坐在她的身旁,眼睛明亮。
男孩手拿竹笛,轻轻吹响。竹笛声声,和她女儿吹的一样,清脆悠扬……
胭脂记
文/张梅
胭脂,多么曼妙的一个词。
胭脂泪,留人醉,桃花乱落如红雨的凄美,胭脂扣,演绎得更是令人怅惘的爱情。胭脂,是闺阁女儿心,是寂寞红颜弹指老的惆怅。
诗词里的胭脂,有关爱情,有关青春,有关哀愁。 胭脂红颜,如灼灼其华的夭夭桃花,郑重又羞涩地开放,那样嫣然百媚。
秋深时,去秦淮河畔乌衣巷,早不见当年戎装军士的峥嵘身影,却闻女儿脂粉的淡淡逸香,静得少有人入的巷子,那抹红艳的楹联似竹外桃花,走近了,见是扬州的老字号谢馥春,三个字有端庄雅气,馥春,馥郁的春天,浓浓的气息,加上“谢”字,浓淡相宜了。
巷内的王导谢安纪念馆庭院深深,疏竹摇翠,小店倒不是庭院深深,前后两道店门,抬足可进,店内洁净的柜台里放着系列产品,图上的古装仕女颔首浅笑,两颊浮着若有似无的红云,胭脂的妙处大概就在于这若有似无中。据说这胭脂香粉沿袭古法,萃取鲜花熏染精制而成,打开,果然香气盈盈。
这秦淮依水的酒肆歌坊,夜夜笙歌中,曾有多少女子面敷胭脂,香得那般的曼,红得那般的妙,酒晕妆的浓,飞霞妆的浅,度过她们最美的光阴。现在的女子,也美容呀,脸上涂抹上一层又一层护肤品,闲暇时也不忘贴上面膜,脸变得光洁白皙了,可是与古时的女子相比,少了些许的雅韵,没了那微微胭脂红带来的妩媚。
《红楼梦》中写到胭脂的制法,读来似有香气扑面:上好的胭脂拧出汁子来,淘澄净了,配了花露蒸成的。只要细簪子挑上一点儿,抹在唇上,足够了;用一点水化开,抹在手心里,就够拍脸的了。 平儿依言妆饰,果见鲜艳异常,且又甜香满颊。急不得,多不得,快不得,轻挑慢抹出一番风情。胭脂二字本身,像麝月、晴雯、紫鹃一样,本来就可做女儿名的,若是用这样的名取给小女孩儿,想必是唇红齿白,眉心一点红,更惹人疼爱。
胭脂的前身,是一种名叫红蓝的花朵,名也鲜明铿锵,花瓣中有红、黄两种色素。特意从百度上找到“红蓝花”的图片,大片的黄红色的花朵,看上去貌不惊人,很难和红艳的胭脂联系到一起。据说是在花开烂漫时,整朵摘下,在石钵中反复杵槌,淘去黄汁后,即得鲜艳的红色染料。我想那灰白的石臼一定也被染成耀眼的红,一如我们儿时,用凤仙花染上我们的指甲,翌日打开时,十指蔻丹色,打小便心生了爱美之心,得一分朴素自然的美。
胭脂色,有温暖的况味,是思无邪,是相见欢,要不然那谢馥春店门两侧,漆成红色的木板怎么会写着“胭脂水粉移妆影,冰麝龙涎醉客心”?
母亲,您好些了吗
文/思含
去年东至,母亲,听说您病了。得知后,我的心如刀割,恨不得趁着那阵秋末的晚风,瞬间将我吹到您的视野。静静的陪着您。为您清洗久经风霜斑斓的面孔;为您抚平年事渐去,额头上浅浅深深的皱纹;为您梳理因病凌乱的发辫。无奈,因距离的差距,我没能去探望母亲。因生活条件所困,我没能去探望母亲。
母亲,您好些了吗?见不着您,只有在梦里想着,心里念着。多少次在梦中看到您容颜憔悴,身影削瘦,及其疲惫样子。是因积劳成疾,让病魔切入您的暮年。从梦中惊醒过来,拍拍急跳的心房。啊!那一切痛彻心扉冰冷的影子原来是梦。可是梦醒又入梦里,梦到您拖着病垮的清瘦身子,还在田地里不辞辛劳的干着农活。痛苦的脸上布满了汗珠,一滴一滴湿透了您胸前衣衫。可您还在坚持着手里的活没停下来。眼见您就要累倒了,我声撕力竭的呼喊着!可您总是强忍着病痛哄着我说:''没事女儿,一点小病痛没什么的''.其实,我看见母亲疲惫的血液,如寂寞的秋雨,点点流淌。
母亲苍老的模样,可用霜打的秋叶来形容。风干在枝头的每一片,都是生活无法治逾的伤。眼见那样,我的心好酸。我想过来扶住您,替您干那沉重的活;我想为您擦干那流过不停的汗渍。可我刚伸出手要掺扶住您的那一刻,截然间,梦醒了。心里起伏不定。只有那颗心在隐隐着痛。我真是不孝女。母亲是我生长的根,可我不是母亲理想的果。在梦里都不能为你承担。沉重的思念,压着满天的愁。
想想您从生养我到成人,对我无尽的母爱-希望-与期待。是您凝结了我的脉搏,是您塑造了我的灵魂;是您给了我生命。您是抚育我成长的乐园。悲伤时,您是慰藉;沮丧时,您是希望;软弱时,您是力量。而如今您病了,我连去看一眼都很难,基本孝字都难尽到。您一定很失望。母亲,您打我吧!只要您能好起来。母亲,您骂我吧!只要您能好起来。我在远方为您祈祷,求佛;在梦里向命神呼唤,求助,让我的母亲好起来。转眼,秋去冬过,冬去春来。
母亲您好些了吗?女儿对您的思念与日俱增。无奈距离这道沟壑,我何时能跨越飞奔到您的面前。母亲您要振作精神,等着我的到来。女儿正努力的在跨越这沟壑赶来,对你尽上一小点的孝道,照顾你。母亲你要坚持住。我相信你会战胜病魔。
母亲,暂时我,只有用文字来编织对您的思念。只有在梦里声声呼唤。母亲,您好些了吗?冬去春来,我让春风捎去远方 ,女儿对您的问侯/祝福。
与你同行
文/丁亚红
生活中,总有片刻的感动,让你泪流满面,时过境迁,再想起来总如冬日阳光般温暖。
有一开出租车的女友,为了生活,老公去外地打拼,为了多挣几个钱,她总是开夜班,每次都到凌晨两点才回家,根本顾不上家。婆婆便担起了照顾孙子的重任,还每天买菜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婆婆纵有千般好,却也有一处不尽人意的地方,那就是太节约了。女友虽然说很节约,但用起水来没婆婆节约。每次开着水龙头洗脸,哪怕开着小流水,婆婆也会直接过来关掉,女友心里不是滋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再怎么着,你也不能直接关水龙头呀。这心里有疙瘩,对婆婆有意见了,时间一长,觉得看婆婆不顺眼了。
三伏天转眼而至,这天晚上她跑了个长途,精疲力尽撑到家往床上一躺话也说不动,一侧头看见床头柜上果盘里放着几片切好的西瓜,旁边还有儿子的留言条,上面写着:“奶奶说你回家前十五分钟她会起来给你切西瓜,叫你吃了再睡。”那一刹那,她热泪盈眶。冰冻的心如春暖花开。
另一女友,老公长年出差在外,女儿喜欢吃蛋炒饭,她就经常变着花样给她炒。煎好鸡蛋,把火腿、菜椒、胡萝卜切成丁,加上豌豆、虾仁在锅里翻炒,再把米饭倒到锅里,盛起来前撒上葱花,只几分钟,一碗色香味俱全的蛋炒饭就大功告成。
可是这一天,妈妈发高烧去医院挂水,她回到家,看到桌上那一碗黄灿灿的蛋炒饭,这是怎样的一碗蛋炒饭?米是生的!毕竟女儿才上小学三年级,这是她第一次做饭!这年头,有几个孩子会做饭呀?很多次妈妈都是烧了新鲜的米饭再炒的,因此女儿根本就不知道饭要先烧熟再炒。于是女儿又下了两碗清汤挂面,虽然什么浇头也没有,可是女儿对妈妈的这一片爱心,已满满当当地盛在碗里,妈妈感动得眼泪止不住哗哗地往下流。之后每一次提及,眼睛里都闪着泪花,生了这样懂事的孩子,这一辈子,值了!
有个读初三的孩子,父母吵架,吵到后来,说离就离了。有那么几天,孩子觉得万念俱灰,连自己的亲生爸爸都可以抛弃自己,虽然妈妈要了自己,可他平白无故遭抛弃整日以泪洗面,心想这世界哪里还有值得留恋之处?老师看他情绪不对劲,找他谈心,他一声不吭,可当老师问到伤心之处,他忍不住哇地哭了出来。老师就劝说,每个人都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父母有权力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可是他们不管中考就在眼前不顾孩子的心灵受到创伤,未免也太过分了吧?老师说:“孩子,你还有妈妈,还有老师和同学们!毕竟爱你的人比抛弃你的人更多!”孩子低下头:“可是,我不想参加中考了,因为我已失去所有的力量。”老师张开双臂,抱了抱他,说:“老师的正能量赐与你!”那一瞬间,孩子潸然泪下。这一个大大的拥抱,使他重生了希望和拼搏的力量,这一个胜过亲情的拥抱,或许可以温暖他一生。
春是一杯女儿红
文/张梅
“开春”两个字,干净清爽,像缓缓打开的门扉,透进的是敞亮明媚。“春”字更好,舒展的撇捺之间,春和景明,充满阳光。
数九寒冬,身在江南的我们,被湿气和寒意同时侵袭,漫长难熬,好在这一篇章接近尾声,春的气息像饱蘸了汁的笔端,轻轻落下,就已经氤氲开来。
光阴流转又一年,因为有春,不觉得光阴惆怅无情,反倒觉得无尽的新鲜铺开来,叫人起了珍重欢喜之心。刚开春,一切欣欣然,比起仲春和暮春,端然一份清丽,像是齿间有一枚薄荷糖缓缓化开。
喜欢这春之始,轻暖的风拂来荡去,柳条如同流苏,乱了又柔顺,柔顺了又吹乱。湖里的水悄然起了变化,波面变得油润起来,一波推着一波,细看有些晃眼。云层虽然厚,但阳光透过云层像油彩般倾在湖面上,偶有雨珠洒入,多了份生气灵动。
有了雨,地表松了,绿意从草根往外透,枯萎又重新被萌芽取代。古人曰:开春始雷,则蛰虫动矣。时雨降,则草木育矣。在我们淡忘了农时节气时,草木禾稷们仍有条不紊地与节气应和着。
最喜欢看那些落光叶子的树木,经常相见又叫不上名字也无妨,解落三秋叶,在秋冬它们删繁就简,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它们深藏自然之道,舍与得,放下的是秋的枯萎,得到的是华枝春满。新生,往往在舍弃之后。此时有的枝上鼓起豆粒大的疙瘩,有的树上叶苞如毛笔头,在风吹雨润中透芽长叶,一天一个模样,成为春天的主力军。
最有意思的是红叶石楠,像某个诗人的笔名,枝叶被修剪成蘑菇形,上层的红艳的嫩叶堪与红花媲美,这时候红嫩的枝叶全然没有了矜持,一枝枝直往上冒,揭竿起义一般,似乎能听见它们在风中旌旗猎猎的声音。春天的到来,让植物们也充满了豪情和活力。
红梅先绽,甜美的红云在草坡上蔓延开来,让人觉得喜气洋洋。近看,花苞紧裹,红得要艳一些,如古代女子眉心的美人痣,绽开的如晕开的胭脂,多了份娇俏,光彩照人。来到树边拍照,对春天总是有颗热恋的心。早春的几粒花蕾,几朵野花都能让人惊喜,更何况这满树灿然的花朵?几位老人,在花边漫步,其中一位老者说道,小时候我们还学过春天的歌。然后他低低地唱起来:春天在哪里?春天在哪里……春的气息是能感染人的内心的,不在于你是富足还是贫穷,不在于你是老迈还是年幼,春光盛大,展示于芸芸众生眼前。在人世行走,时光过,鬓如霜,可是到了春天,儿时的歌谣被哼起,舒缓而美好,如同苍老的枝丫上开满了花朵。
草到处安家落户,你拥我挤,草是绿色的潮水,涌上春天的山冈,草的家族生息繁衍,天上的星星数不清,地上的草儿更是数不清。草一岁一枯荣,荣时,便是大地回春。草开舞会,蓝钻石般的婆婆纳、金黄的蒲公英,还有蓬、蒿、荠、鼠曲草、紫云英……都是舞会的主角。
草一脉天真,稚嫩如孩童,烂漫如孩童,挤出石缝,跃上瓦沿,跑到天涯。长亭外,古道旁,芳草碧连天。春草又是春天的信笺,洋洋洒洒,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归来,陌上正花开,可缓缓归矣。
鸟雀们明显活跃起来。过了严冬,噤声了的鸟儿们又啼啭起来,从枝头到草坡,飞的飞,蹦跶的蹦跶,鸟语花香,共同成就春的气象。体形瘦削的鸟有矫健之美,尾羽细长,凌空而飞,如善舞的少女,举手投足间都是诗意。腹圆体胖的鸟看上去憨态可掬,缓缓地在草地上踱步。因为有了鸟,即使在家中,窗外的世界也不像冬日沉寂。有时到了午后,窗外也有鸟的婉啼,清脆或急促,有时群鸟啁啾,似开音乐会。
开了春,冬寒步步退去,春天意气风发,春天推陈出新。
再下去,桃李春风一杯酒,春天是一杯浓浓的女儿红,刚端至唇边,就让人已经有了醉意……
摄影师的第一眼
文/郭韶明
他是一位摄影师,工作重点是拍婚礼。依我的判断,从看到新人的那一刻起,他就会把相机对准他们,其余宾客进入镜头,多半是因为跟新人发生了某种关联。在谁都不认识的情况下,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好你的目标。
他显然偏离了目标。他拍婚礼上的父亲。有一次偶然说起,拍了几年,发现新人的表情都是相似的,父亲的表情却各有不同。他指的是新娘的父亲。他说在自己的镜头里,母亲多半很欢喜,最不舍得嫁女儿的母亲,流下的也是开心的眼泪,不论新郎是谁。于是我想起电影《傲慢与偏见》里的母亲。无论女儿嫁的是贵族还是人渣,她都那么发自内心地当场流下热泪。当二女儿伊丽莎白不满意,说,妈妈你都还没见过他呢!母亲不假思索就回了她,等你有5个女儿的时候就知道我的心情了。
可父亲对那个男人的态度就没那么简单了。就算是《唐顿庄园》里Mary嫁给众望所归的大表哥,婚礼上的父亲表情也不是完全舒展的,更别说嫁给某个名不见经传的臭小子了。
我认识的这位摄影师继续说,有的父亲从头到尾都没什么表情,那他一定对女儿要嫁的人没那么满意,事实上他们的确一点交集都没有,甚至刻意要回避对方。也有的父亲一直撑着,没什么特别的表示,但到最后一刻收不住了。摄影师会给这类父亲看婚礼上的他们,不少人看到照片会说,啊,失态了。
我猜在摄影师的眼里,这才是对的表情吧。一直以为女儿和父亲的关系,跟和母亲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亲密度不只赢在表面上。父亲心中的那个小女儿,在这一天终于以嫁人的方式离开。从此以后,无论她跟父亲隔几个时区,还是只隔几个街区,反正彼此的关系从此就变了。
小的时候,父亲就总是盯着这个小女孩,忍不住地一看再看。而最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小女孩就算总是在父亲的眼前,感觉也是偷偷长大的。然后,她开始跟另一个男人一起出现,再然后,他们几乎总是要一起出现。这对父亲来说是太残忍了。据说有的父亲从女儿出生那一刻起,就开始心理建设了。当然他们永远没有准备好。
在婚礼上,我们把第一眼送给新人,可是摄影师把第一眼送给父亲。他拍新娘新郎之间的戏,拍亲朋好友之间的戏,但这些都不是重点。只有,当女儿挎着父亲的手臂,在婚礼乐曲声中,有节奏地一步一步走向新郎的时候,摄影师的戏才真的来了。
阿亮与阿金
文/孙晓燕
阿亮招聘的启事,贴出去了三天,只来了一个应聘的阿金。阿亮不怎么喜欢这个人,他身体干瘦得橡根葡萄藤,目光也躲躲闪闪,犹疑不定。因为着急出海,阿亮勉强收下了他。
休渔期刚过,阿亮就驾船出海了,他新招聘来的伙计阿金,一言不发地坐在船艉。
虽然接到西沙将有热带风暴的通知,可天气看起来还挺好的。没有风浪,甚至连暗涌也感觉不到。阿亮的女儿病了,他要给女儿多挣些医药费。他想这次出海,打上几网试试运气,没准能赚上一笔。
就在这时,风云突变,天昏地暗,海面狂风大作,转瞬间船身被推高,船艉翘了起来。一个大浪打过来,渔船翻了个底朝天,两个人一起落入水中。
阿亮在水中抓住了一块长约两三米的船板,船板上还绑着一根绳子。阿金漂浮在离他两三米远的海面上,阿亮本能地推着怀里的船板游向他,嘴里喊:“快抓住。”
两人扶着船板,随着潮起潮落,颠簸在茫茫大海上。
天黑下来的时候,天空电闪雷鸣,倾盆大雨落了下来。眼睛被雨淋得睁不开了,脸上疼得像被鞭子抽打一样难受,身体冷得像一根芦苇似的不停地哆嗦。
两个人有些绝望了,手机进了水报废了,没有办法跟陆地上联系。
阿亮牙齿冻得咯咯直响。他想起早上老婆去卖海螺,出海时她还没回来。还有生病的女儿,年迈的父母……阿亮对着茫茫大海呜咽着喊:“阿爸阿妈,我对不起你们,不能给你们养老送终了。女儿,我对不起你,爸爸没给你挣到医疗费……这次恐怕是不能活着回去了……”
阿亮正哭得伤心,突然看见远处一条船开过来了,他兴奋地大声呼喊起来。可是海浪太高,他的呼救声淹没在轰隆的马达声中,船从旁边疾速驶了过去。船越走越远,一线生机就这样从眼前溜走了,阿亮紧绷的神经要崩溃了。
他把火气发在阿金身上:“我怎么招了你这个木头,你想等死啊!怎么不喊啊!”
“咱们等等看,这么大浪,没准能漂到越南呢……”
“你想飘到越南?”阿亮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心在身子里翻了个。
一阵剧烈的疼痛,阿金“嗷”一声怪叫。一条凶猛的鱼在他右脚心狠狠咬了一口。他用力挣扎把鱼摆脱掉了。“流了好多血呀,我不想死,帮帮我!”阿金痛苦地哀求。
阿亮一只手扯下裤腰带,递给阿金说:“快系上,止止血。”
水面漂来一个漂浮物,阿亮腾出一只手,把它抓住,尝了尝能吃,递给阿金:“你吃吧,我不饿。”
到了晚上,月亮出来了,很圆很亮。水中的两个人,浸泡在冰冷海水中几个小时了,身体不断失温,快要冻僵了。
阿亮又困又饿,脸开始变得苍白。他开始神志不清,含含糊糊地说:“我回不去了,看不见女儿了。”
“为了女儿坚持住,咱两一起回去。”阿金望着阿亮急切地说。
阿亮无力地摇着头说:“不行了,我实在没有力气。”阿亮抓住船板的手渐渐松开,向水里滑去。
阿金赶紧一把抓住阿亮,他用那根拴在木板上的绳子捆绑住阿亮。阿金漂浮的更加费力了,海浪把他掀起来,再打下去,他咬紧牙关,他要活下去,两个人都要活着回去。
一艘渔船远远驶来,阿金大叫:“救命!救命!”。船上的人跑出来,用手电筒和探照灯照。船掉头向他们开过来,强烈的探照灯照着他们……
阿金得救了,他还带回了船主阿亮。
穿越
文/胡双庆
这段时间“穿越剧”横行,老婆和女儿都喜欢看。今天晚上,母女俩坐在沙发里,挤在一起看穿越剧,看得如痴如醉、忘乎所以,我不屑一顾地说,“这有什么好看的,乱改历史,颠覆自然规律,那些编剧和导演纯属吃饱了撑的,专门糊弄你们这些思想空洞、大脑无知的人。”
我的一番话立刻遭到老婆和女儿的围攻。老婆首先发难,“你懂什么?我知道你有思想、有知识,可是,没情趣。”女儿接着说,“还有,缺乏想象力。”
我敌不过她们,举手投降,然后问她俩,“你们这么有情趣,有想象力,如果让你们穿越历史,你们想穿越到什么朝代?”
老婆不假思索地说,“我最想穿越到唐朝。”老婆有点微胖,可以理解。女儿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穿越那么远,我就想穿越到今年的正月初二。”我和老婆同时问,“你穿越到正月初二干什么?”女儿眉眼一横,“那天姥姥、姥爷、舅舅、舅妈给了我那么多压岁钱,全都被你俩搜刮去了。我要是能够穿越回到那天,就赶在被你们搜刮之前挖个大洞把压岁钱埋起来。”
春捂
文/一叶
气温渐渐升高,妻子急不可耐地减衣服,老妈总是告诫道:“捂春晾秋,衣服不要减太快,容易得病的。”女儿不解地问道:“什么叫捂春晾秋啊?”我给解释道:“春天天气转暖还寒,冷空气频繁来袭,人的身体还不能适应环境,所以还是要多穿衣服捂一捂;秋天正好相反,就要多晾一晾。”妻子也许过于自信,总是摆手说没事没事。
刚过两天,妻子和女儿同时感冒,我埋怨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老妈的话应验了吧。”妻子只是苦笑,女儿嚷嚷开了:“我可是听信了奶奶的话,穿得很多很多,结果也感冒了,这捂春晾秋根本就不科学。”老妈过来摸摸她的头:“你这孩子也太听话了,穿那么多,都捂出汗了也不减衣服,晾汗啦。”我看女儿好像还不明白,就解释道:“***是晾过了,你是捂过了,不感冒才怪呢。”女儿叹口气:“怎么会这样呢?”妻子也摇摇头:“不应该这样啊。”老妈也很逗:“肯定会这样呀。”我们都笑了。
跟着六一一起长大
文/秦延安
天还没亮,五岁的女儿就一骨碌地从床上爬起,一个人穿衣、整理头发,完全没有往日妻子在家时的娇嗔。黑暗中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了睡梦中的我。
怎么起这么早?才六点多。我疑问道。
今天是“六一”,我们要节目会演。女儿郑重地说。
看着女儿小大人似的洒脱与干练地忙碌着,我赶紧起床。想着平日里,妻子在家时,女儿每天的穿衣梳洗都是妻子照顾,即使袜子都是妻子帮着给穿。没想到妻子出差刚走,平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女儿,就能学着穿衣梳洗,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虽然那衣服颠倒了前后,裤子拧到了一边,但能自己动手还是让我一阵窃喜。
天空是被小鸟惊醒的,那从黑暗中破晓的亮光,让城市的路灯逐渐闭上了睡眼。女儿牵着我的手去幼儿园,一路蹦蹦跳跳,欢快的像只小鹿。幼儿园里已被装扮成节日的色彩,来观看孩子们表演的家长,基本坐满了操场上的凳子,正翘首等待着那些公主王子们登台亮相。一个个盛装打扮的小天使,在操场旁边的教室出出进进,那种羞涩中掩饰不住的节日喜悦,让她们如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朵,楚楚动人。
在响亮的乐曲声中,幼儿园“六一儿童节”会演正式拉开帷幕。女孩子一个个如天鹅般的美若天仙,男孩子一个个如出征的战士般气昂昂,一个个精彩纷呈的节目纷纷亮相。总算轮到女儿的班级出场了,演的是《小二郎》。戴着黑框眼镜,穿着宽大长袍,拿着木制算盘,让女儿和她的同学们如老夫子般呆萌。音乐很悠扬,孩子们的动作却是参差不齐,还好,台下有老师在比画手势带舞,所以孩子们不至于乱得一塌糊涂。就在大家都为表演笑得前翻后仰时,不料,女儿在和另外一个孩子走场时,突然双双摔倒。女儿爬起来,赶忙跟上节奏继续跳。而另一个小女孩却坐在地上,瘪着嘴呜呜地哭了起来。一边是同学们忙着欢歌跳舞,一边是小女孩独自委屈的抹泪。那一脸无助的表情,惹得台下的观众笑翻了天。直到大家表演完了,小女孩还坐在那儿抹泪,台下领舞的老师跑上去抱起那个小女孩一并退场,才结束了一场闹剧。
卸了妆的女儿,很快跑到我身边,抱着我的脖子奶声奶气地说道,爸爸,你刚才看到我的表演没?就连摔倒都没有哭。
搂着女儿,我赞许道,毛毛今天真勇敢,舞也跳的漂亮,但是怎么没有扶起摔倒的小朋友呢?
女儿眨巴着眼睛说道,我想扶起她,可是音乐不停,我要继续跳舞。老师说,在舞台上,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将舞蹈跳完。
毛毛今天表现很优秀,需要爸爸什么样奖励?
老师说,这个“六一”一过,我就是大孩子了,大孩子的事情要自己干,是不需要奖励的。女儿一本正经地说。
女儿一天的快乐,不仅因为“六一”,更因为这个节日,记录着她的成长。我们每一个人,不都是伴随着这个节日一路走来,逐渐长大。
归家
文/风君子
大概是处于离家的日子太久了,有好多的思绪会留在路上,留在山川,留在连绵的草原里,特别是留在一个孩子远远的回眸里。
这种痛楚,也许会有一点莫名、不解,家不就在你身边,你所在的县城。你无须站高地,就能触手可及,特别是成长于心,直至到现在仍然……仍然挥之不去的心里。
我大概是看了一个电视剧,题目是《国家的孩子》,我不知道,这部电视剧,是怎样拍摄出来的,竟然,有这样的眼光,从孩子的视角,从孩子尚不能分辨这大事与小事、大城与小城、大镇与小镇、大村与小村里。我想我这么多年,这样的想法已经不复存在,那就是对“家”的概念,我从来没有的漂泊感,竟然被一个孩子给牵出来了,那是对“家”的眼泪。
试想这个故事里,竟然在这则电视剧中,一个被放大与放在收养站里,即被孤儿院收留的孩子的故事,在他面对远方,面对那已经远得不能再远、几乎是在天尽头,那一绺黑线似的火车的影子,对着大山,对着草原……声嘶力竭的呐喊,爸爸、妈妈……我回不去了……我回不去了的哭喊,尽管在他身后,站着有阿妈姨,有陪伴他的妹妹……这么多的关爱,像国家的关爱、组织的关爱,还有无数双陌生伸出来的双手,他!这个被收养在大草原的孩子,应该有家了。
我看到他,反映在电视剧里,一个被国家收养的孩子和他一起的妹妹,一同座在墙头,看日出,看着无边的草原,看天边已然飘缈在眼眸里,又被牵出来了,还是眼泪!而他的妹妹,不会言语,只是用心去表达,想念了,就去拥抱,收养站里的阿妈姨,还有她相伴的哥哥,要么就只呆在原地,用她会说话的眼睛,远远地看着,一动不动地,直至噙着泪花,看着个个被收养的孩子领走,在她眼神里,我已经看出来了,那种心情是怜悯、无奈,也多是急切的,甚至还有一种渴盼,那是对“家”的思念。
有人说,家就是茅草屋,无须多大,就算是在天之涯、海之角,那里也有自己想念的亲人、父母,还有一同玩耍的童年、梦境和幼小对“家”的理解。
所以说,童年在哪,家就在哪!尽管在那里,我童年成长的地方,没有宽敞的马路,没有高楼,也听不到列车鸣笛,还有这飞机、这轮船不会搅扰的梦境里,有的只是这弯弯曲曲、环环相扣的小河道延伸、所牵连的大山里,那里有自己的童年不肯放过的“敌人”和曾经相互厮打的“小胡闹”,还有那木屋偏漏,偶尔端出的饭碗里,被邻居孩子从碗中夹出的一小块鸡蛋里,有一点小肉沫星,一人一半地分享中,那是满心的欢喜,泪水就在抢着和用红薯相伴的甜丝丝的咀嚼中。
那种幸福感、满足感,绝没有现在的富饶,有大白米饭,有想吃就能吃到的肉和肉汤里所存有的,在那里能够吃到红薯叶,就别提有多香了,常与自己的弟妹相争,能多吃到一片红薯叶,就能觉得自己胜利的眼神与自信,然而,就算夹在碗里,依然被父母夹出一部分来,说给弟妹一些,弟妹四目相对,愣着、争着、哭着和眼泪一并吃着被夹来的红薯叶饭中,“我胜利了!”变成我的弟妹的胜利,我又哭了,说父母偏爱了,实则是父母没有吃呀……就这样,一群打闹的童心与童年生活,这就是我对“家”刻骨铭心的爱。
直至现在,我虽然在温馨的家,还时不时对孩子多有武断。女儿在远方内地上大学,就不允许女儿回家,说回老家过年,实则是女儿的回答,还是句句——想回家,我想回家!那老家的亲人已经足够的扶持、照顾、关爱与甜心到家了,我们作为父母也在劝说或者诉说老家的亲人好,却怎么也打断不了,那句句纯朴的话,“我想回家!”。
原来是自己错了,那是我的老家,而不是女儿的家,女儿的家在北方,是在塞外江南的伊犁,这里牛羊成群、山头缥缈,还有远远的,看不到头的大草原,一到春天,这里满是“杏花”,花开的日子里,大城小巷,特别存留在山坳里,那一连串一连串的“杏花”,没有春天的叶,只管开花的“杏花”,然而,这一切,却让我模糊了------我的家!我女儿想回家,这种归属感,没有任何可以替代,却早已让我久久难眠。
我是清楚了,这种归家,是归到童心的爱,是归到童心成长的地方,实则不需要那种高大上,只要能存放心灵和最初的梦想,那应该就是梦想启航的地方。我是错了,原来我的归家,不能强加给女儿,而只能给我自己。
毕竟,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回首这回头来的路,那是对家的想念,实则是对童心的归属,一草一木、一屋一人,那都是满满的想念。
那水,那柳,那青草蝴蝶
文/于小燕
每年暑假女儿都要去沙河的三婶家住些日子,今年也不例外。
放假头几天,她就已经计划好了。一放假,我们马上收拾了东西,就坐上去沙河的班车。
出了城,一路风景如画。到了沙河,我们下了车,离三婶家还有老远,就看见三婶家房子前面的那棵大槐树,槐树下隐隐约约站着一个人,不,三个人——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大人是我丈夫的三叔三婶,小孩是他们的外孙女儿婷婷。我们还没走到跟前,他们就迎向前来。小孩子腿脚快,又因为高兴,早就飞跑着奔向前,两个人抱在了一起。
沙河是个小地方,在地图上看不见。可是自从我的公公婆婆去世,沙河就变成了一个大地方,因为它在我们一家人心里占据的地方最大。三叔三婶现在是我们家里最后一对健在的老人了。女儿常常思念他们,想爷爷奶奶,一逢长一点的假期就非来不可。
吃过饭,叔叔婶婶就带我们四处看。房前偏左的地方,是一片淡绿的鱼塘,塘岸环拥着许多垂柳。垂柳的影子倒映在水里,越显得清秀迤逦。女儿和婷婷手拉着手,欢呼着,雀跃着,一会儿向塘中投掷石块,一会儿飞跑着,一会儿又停下来,蹲下身,好像在认真地看什么。地上有什么?青草、猪耳朵草、车前草、马莲花、喇叭花,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植物,软体的或者硬壳的各类虫子在草丛间悠然的转来转去。乡村的原野,有的是吸引孩子们的事物!沿岸的一带,相间的还种着好些杏树,此时,正值杏子成熟的季节,从哪边望过去,都是一树树红艳艳的果实,让人眼馋。而且任人采摘。但“桃饱人杏伤身”,杏子是不能多吃的。饶是这样,走着走着,也没谁碰到树枝,也没有风吹过,忽然,一颗杏子就会从树上自己落下来,有时会“砸”到我们头上,引得我和女儿一声欣喜的惊叫。再看草丛里,黄亮亮一包甜水睁着水汪汪的眼引你去吃,就算你不想吃不知不觉也会吃得很多。孩子们只是耍,她们一会儿看树上的小鸟儿,一会儿又去追蝴蝶,抓到了一只很大的红底黑花的蝴蝶,两个人高兴地叫着,说要拿回去做标本,然而先要看个过瘾,小心地用两根手指头捏着,好奇地想要仔细看清楚,一不留神,又让蝴蝶飞了。她们又发现了一只小青蛙,两个人头对头的,蹲在草地上,一动不动的盯着青蛙,吓得青蛙先是四处逃窜,后来也鼓着小肚皮一动不动。让我们这些大人看着着实好笑。
乡村有意思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我虽然也在农村,可是我那里的乡村因为离城太近,早就失去了乡村的原味。女儿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尽兴的玩过了!自从上了初中,星期天也没有来过。这次她来,和以前一样,每天早晨,帮爷爷放羊,帮奶奶喂鸡,去菜园摘菜。最可笑的是她放羊,羊里面有一个调皮的,看她是个生人,又是个小孩子,只要一见她过来,那只羊就站在那儿,立个势子,作出要顶她的样子,吓得她退也不是进也不是,需要爷爷一声吆喝来解救。然后是喂鸡,家养的鸡都长得十分壮实,尤其是公鸡。女儿喂鸡的时候需要鸡都低着头,如果哪只鸡忽然昂着头瞪着眼迈着阔步向她走来,她马上“哇”的一声就躲到了奶奶的背后。真是胆小啊!不过话说回来,对于羊的顶人鸡的叨人,好多人都害怕的。
女儿还跟婷婷去村里玩,结识了几个朋友。有时候,她们就一起跳皮筋,或者玩沙包。干活的时候,她们还带女儿去菜地,帮大人摘菜。乡里的孩子特别能干,有几个女孩,年龄跟我女儿差不多,可是干活就跟大人一样,这让我女儿十分钦佩。
可惜只住了三四天我们就要回去了,女儿舍不得离开爷爷奶奶,舍不得婷婷跟那几个新交的朋友,走得老远了还不住的回头望,兀自问我:“妈妈,我们啥时候再来呢?”
“下次放假。”我口里说着,心里也是万分的不舍。哦,那水,那柳,那青草蝴蝶!
女儿的琴声
文/郭静
又是一个黄昏,耳边响起了叮咚的琴声,多少个黄昏,总是听见琴声在房间中回荡。看着女儿入神弹奏的样子,不由地感慨万千。
女儿才4岁的时候,就被我送去学琴了,刚开始由于新奇,女儿总是会很高兴地去上课、练琴,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总是枯燥地练习同一个指法,同一个曲子,小小的孩子坐不住了,每每练琴的时候,总是练不了一会儿,就要出去玩。我不同意,她就会眼泪汪汪的,看着怪让人心庝的。可总不能半途而废吧,于是我总是又哄又劝,软的不行来硬的,而女儿呢,也总是想出各种方法逃避练琴,从小时的哭到大点的闹,我们母女就在斗智斗勇中度过了最初的时光。
随着时间的流逝,女儿会弹的曲子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喜欢弹琴了,弹出的曲子时而像绵绵春雨,时而如狂风怒吼;时而像清泉流水;时而如万马奔腾……在她高兴时会弹,在她烦闷时会弹,在她学习不顺时也会弹,美妙的琴声成了她最好的朋友,不仅陶冶了她的性情,更丰富了她的课余生活……
5+2=0?
文/祁军平
星期五下午,我忙完手头的工作,便和同事们聚在门房聊天。
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学习不用功,我便向大家咨询县城哪家补习班好。正说着,抬头看见李四蔫头耷脑地走了进来,我便热情地和他打了个招呼。
李四前几年结婚后生了一对龙凤胎,当孩子长到上学的年龄后,李四为了让自己的一双儿女不输在起跑线上,便花了50多万元在西安买了一套商品房,将儿女送到了省城上学。
李四和妻子都在县城工作,两人无暇接送孩子上学,便将孩子托付给了退休了的父母。
他两口只有周末才能和家人团聚。望子成龙心切,他们便不断给两个孩子学习施加压力,每天放学后除了作业,还给孩子报了校外辅导班,周末和假期又给儿女报了奥数学习班。
我见到李四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草,笑脸相迎,讨教起了育儿心得。李四叹息了一声:“别提了,刚才我父亲打电话把我狠狠教训了一顿,他说我是‘5+2=0!’”
我听后一头雾水。
“我父亲责怪我们两口子给孩子施加的学习负担过重,造成孩子心理压力大、睡眠时间少,身体免疫力下降,患了周末综合征。”李四接着说:“父亲说他将两个孩子从星期一照料到星期五,周末我和妻子回去只管了两天,走后孩子马上就生病、吃药、打针,所以他说我们是‘5+2=0!’”
我那上幼儿园的女儿,在一旁焦急地说:“叔叔,叔叔,您算错了!我们老师教我们5+2=7!”
我抚摸着女儿的头,微笑着说:“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女儿还想争辩,门房里爆发出一片哄笑声。
几天后,女儿气急败坏地回到家,一进门便冲我吼:“你们大人睁眼说瞎话,全是骗子!”说完便哇地哭起来。
我感到莫名其妙,便问其究竟,女儿哭天抹泪地说:“骗子!你们大人全是骗子!哄我说‘5+2=0’,昨天学校单元考试,我只考了98分,要不是你们误导,这次考试我就得满分了!呜呜……”
陪孩子 走走放学路
文/徐学平
那天,去学校接女儿放学,看到她没精打采的样子,我知道她肯定又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没等我问她,女儿就十分委屈地告诉我,她今天的作文没能按时完成,还有许多小朋友也都不会写呢。我本以为是老师出了个什么深奥的题目,然而,当我从女儿口中得知了作文的标题后不禁愕然——《放学路上》。
这不由得也让我留意起了眼前这个孩子们放学时的场景:校门口小轿车排成了行,一大群孩子的父母或者爷爷奶奶们挤在一起,他们抬着头、踮着脚不停地向校园里张望,等候着自家孩子的出现。接到孩子后,有车的家长们,将孩子抱上车后就径直开走了;而没车的,也迫不及待地把孩子的书包“抢”过来背到自己的身上。
“爸爸,今天我们走路回家好吗?”女儿这个要求实在是太小了,小得让我讲不出任何拒绝的理由来。是的,为什么不能陪孩子走走放学路呢?我微笑着答应了她。
一路上,有围在路边下棋的老人,有站在路口聊天的妇女,有迷失方向问路的民工……这一切,在孩子的眼里都是新奇的,边走边看,女儿也逐渐雀跃起来,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而我,在回答女儿问题的同时,不但给她讲了许多自己小时候放学在乡间小路上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蜻蜓、逮蝈蝈的趣事,而且还借过马路的机会给她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呢。
看似漫长的道路,没想到我们很轻松地便走完了。进了家门,女儿兴奋地告诉我说她现在就去写作文了,明天肯定能得到老师的“优”评,不过,她还要求我以后每天都陪她走回家。
“好、好、好!”我俯下身用手指点了点她的鼻子,“爸爸答应你,我的小宝贝!”没想到她却趁机用小嘴在我脸颊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说实在的,孩子们在学校里弓着腰坐了一天,放学后让他们挺直腰杆走上一段路,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而且,一路的见闻也能让他们感知生活百态,增强对社会的了解,学到一些书本上所学不到的东西。再说,不开车接送孩子,既为家庭节约了油费开支,又缓解了校门口道路堵塞的现状,还可以减少尾气的排放,为环境保护尽一份薄力,何乐而不为呢?
陪孩子走走放学路,对于许多家长和孩子来说,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增加彼此之间的交流,促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加深彼此之间的情感。